铅笔小说 - 同人小说 - 【邪瓶】得失之间在线阅读 - 奇怪的叛徒

奇怪的叛徒

    后有成堆的小娃娃,虽然我的血对它们有镇定作用,但毕竟队里科研人员说了,它们有毒。此地不宜久留,该前进还得前进。推门而入,一间不大的石室,七口棺材并排而列。

    “这怕不是外头那些东西的兄长?”棺材不大,像是给儿童用的,我走上前一把推开棺盖,飞虎兄弟的摄像头随之跟上。果然,里面的尸体全是发育畸形的产品。按皮包的玩笑话说,这是阶段性半成品。

    不再扮怂,我快速看过几口棺材,辨明方位,推开生门机关,闪身进了下一条过道。飞虎贴身紧跟我,黑暗中,我反手一刀扎在身边墙上,紧接着传来一阵能贯穿耳膜的嘶吼,把他吓了一跳。夜视镜并不管用,因为那一坨东西,即使你看清了,也不明白是什么。而我却知道怎样一刀砍死。

    “啧啧,小佛爷果然行家里手,道行快要赶上失忆时的哑巴张了。”

    “为什么有那么多禁婆?”

    “问的好!可你得先看看,这究竟是不是禁婆。哦不不不!虎子!你别看,你看了,没结果。”

    “难道都是异化失败变的?”

    “这些是保持土壤湿度的东西,很先进的。”

    “照你这意思,莫非这是个大型温床?”

    “据我所知,这样的地方还有许多许多,人身果,真正在种人身果,哈哈。”

    我不断地与李三儿聊天,渐渐感觉出来,他也相当兴奋。

    我和飞虎兄弟前进得很快,前方隐约有一丝费洛蒙溢出,我走到那地儿,脑子不需要多想,一转身便进去了。他后脚跟儿还没着地,那墙便跟着转动,把我俩拍了进来。

    这个虎子是个三观正直之人,手脚功夫了得,让他手持摄像头紧跟,我既躲不开,也不至于奋力想反杀他。

    “论机关的精巧,鲁班再世,也不过如此了。”李三儿时不时还点评一下汪藏海的手艺,让我觉得他似乎还和别人连着线。

    我也不说话,一个劲儿往前走,那缕费洛蒙让我心情变得极为低落。

    我急匆匆地走着,忽然虎子猛拉了一把,将我拽停,脚已经踢在了一个人身上,这地儿漆黑一片,我有费洛蒙,他有夜视仪,然而地上这物体的费洛蒙极微弱,因而我并未发现他就在这里。手电一打,一个白晶晶的东西,像是一条人形的无鳞鱼,细看过去,皮肤鼓胀,手脚细弱,里面竟没有骨头,难怪只能这样瘫在地上。

    我心中难掩好奇,跨到正面,撩起它头发想看看脸,太棒了,这东西还在适应环境进行着演化,眼珠子的地方只有两个rou窝窝,鼻子很周正,嘴巴红艳艳rou嘟嘟,直径大概才一公分,看着还有点儿可爱。虎子对着拍了会儿,没等那头发表观感,我手起刀落,已经送它投胎去了。

    “小佛爷,这东西可是在这儿长了几百年啦!你也太粗鲁。”

    “虎子,你们爷要拿这个做标本,你替他背上。”

    “哈哈哈,不必,不必。吴小佛爷向来是斯文人,怎的这会儿火气有些大?”

    我掏出张纸扇了几下,把这缕费洛蒙驱散,再细细分辨,朝着下一个地点走去。

    “唉哟!哎哟!今儿可算是开眼了!万奴王!这是万奴王!”

    熟悉的费洛蒙气味分子越来越浓,可散发出气味的本体一个比一个长得大,一个比一个原始,直到这一只。

    我的犁鼻器成了折磨,在气味分子上,眼前这玩意儿就是闷油瓶本尊,可眼睛反馈的信息是我正面对着传说中的怪物。

    好在,它们都是奄奄一息的实验品,就这近两米半高的巨物,也不过只能散发出与闷油瓶一样当量的费洛蒙。

    如果这是一个张家人追寻自身起源而打造的实验,那确实非常成功,他们成功找回了自己的“祖先”,成功反古了!

    眼前这东西还活着,会感知和发散费洛蒙,它比之前几个样本都更完美,信息素的复杂度相当高。虎子拍了一圈儿,我留意四周,这是个四通八达的大厅,这东西蹲在正中心,以其多变而复杂的费洛蒙形态,我丝毫不怀疑它能借此精准传达信息素指令,招来自己的防御力量。

    “小佛爷,先干掉它!当心它给你们招小兵。”

    李三儿已经非常激动,开始指挥起我来。谁不喜欢舒舒服服窝在家里收看盗墓现场直播?还是这种惊天秘闻大起底式的盗墓现场,遥控的感觉不要太爽。

    我不为所动,这东西让我烦躁的思维都安静了下来,费洛蒙与我大脑之间的解析通道一直在加强,它,太好闻了!别说拔刀杀了他我办不到,这东西的味道甚至闻得我裆部逐渐热了起来!

    妈的!这是只“种万奴王”,也许我们来得不是时候,才这一会儿功夫,它的味道就悄然发生了变化,我才惊觉自己裤裆发紧,只听那头“呲”一通水喷涌在地的声音。

    “啊!”虎子多稳重一个正直青年都憋不住狼狈逃窜起来。

    和阎王骑尸不同,这只多脚怪没什么行动能力,让我们逃窜躲避的,是它喷在地上的东西。乍一看全是小石头块儿,因喷涌的力度过大,四下里像子弹一样飞溅而来。虎子一手捂住鼻子,脸色难看到极点,我也不比他好多少。我没有嗅觉,不能理解他闻到了什么,我只知道我闻到了那再熟悉不过的发情气息,不是一丝一缕微妙到一不小心就会忽略,而是铺天盖地席卷而来,直冲大脑皮层,一下子硬得我痛不欲生。

    躲在一条通道里,我靠着墙大口呼吸,张起灵为了我对女装的他一柱擎天,就认定我对女人有感觉,那眼下怎么算?我他妈还有恋虫癖?回头看看虎子,发现他正被一只禁婆纠缠,被头发袭击着,找不着要害。我赶紧解开拉链打算撸几下,guitou疼得很,用手掌一包住,摩蹭间,竟然射了。

    小小的落潮时刻,我贴墙喘气儿,脑子里对闷油瓶好一通数落:你他妈扮女人的时候脑子里想什么呢!明明是你发了sao而不自知,反咬一口说老子不是GAY,搞得我疑神疑鬼。

    这会儿这气味放大了千百倍,我才算整明白,我不但是个GAY,还是个能精确捕捉生物交配信息素的GAY!闷油瓶穿着裙子戴着胸罩被我摸来摸去那会儿,身体已经产生了交配信息素,那是一种不同于男性发情时的信息素,在指令性上更高一层,他作为一个男人,自身不受这种冲动的影响,只有将自己发自内心扮演成女人时,与我上床的行为才能导致他散发出这种信息素。这解释看起来玄妙,说到底,也许人类本身就和大部分动物一样,生殖信息素的分泌其实是不分雌雄的。

    我又探头瞅瞅大厅里的怪兽,难怪阎王不骑尸了,这“阎王”是母的啊!它喷出大量的卵,吸引来大量的头发丝儿,不出一会儿,整个“阎王”被包进了头发丝儿做成的茧中,再过了会儿,头发丝儿连同那些“石子儿”,又退潮般消失在了无数的孔隙中。

    谢天谢地,“母阎王”发情速战速决,我拉好裤子回头瞅瞅自己所在的小路,这才发现一只“禁婆”正受到信息素召唤赶来,却愣在了我面前,我把沾着jingye的手朝它挥了挥,这东西便头也不回地撤了。

    这些其实不是禁婆,方才近距离看清了它的庐山真面目,“头发丝儿”后头是一对大鳌,这黑色的发丝儿其实是异化后加长加粗的刚毛。

    它们看似用头发丝儿袭击你,实则包裹住以后,还是用后头那一对大獠牙进行攻击,它们有一截脖子,体量又大,信息素在此汇聚得十分清晰,因此我出刀时回回有效。

    虎子就不成了,正面用三棱刺抵挡獠牙攻击,只听得叮叮叮的声响,愣是扎不透这副外骨骼。我从外边绕去他那条走道,照着费洛蒙最浓的地儿一刀扎下,气孔一穿,登时嗝儿毙。

    回到厅里打量这巨物,论理我必须杀了它,可这东西光一个气孔就有碗口大,得半米长的大砍刀来扎。

    “用这个。”虎子掏出“橡皮泥”给我。

    “不成,这里一炸不知道会有什么后果,其他人也不知道走到哪里了。你怎么了?”我看他一直皱眉想捂鼻子,实在好奇不过。

    “这水太难闻了。”他踢了脚地上的积水,“你闻不到?”

    “我鼻子早坏了,闻不出气味。不过你可以跟我说,闻起来像什么,兴许我知道。”

    虎子瞅我半晌,最后别扭开口道:“就,就男人,那个味道,很重很重。”

    他一说完,我俩各自错开视角,他望天,我看地,点点头,“这,这生物嘛,就这样,吃喝拉撒完了,一辈子就剩一件事儿,那就是繁衍,它那么大,气味儿重点儿,也正常。咱们先走。”

    我带着他朝一头走去,毫不犹豫钻进一条走道,斜向下,越走越宽敞。那种长毛生物的费洛蒙我已经能够分辨,无论哪条路的尽头,似乎都是它们的聚集地,我得去看看,汪藏海这个尸鳖系如何与蚰蜒系搭的钩。

    要说凤凰图腾与麒麟血能诞育出什么天赋异禀的东西,我已经眼见为实了,根本就是扯蛋,那小娃娃和普通孩子没半毛钱区别。然而就目前这台摄像机拍到的画面,硬生生给两者扯到一块儿了,再加上我闻到的费洛蒙,着实让人犯迷糊。纯血张家人该是万奴王那副鬼样子,在火山气候的特殊环境下,受到陨玉磁场影响,生物性发生了变异,可再怎么,也不能变成人啊!除非,这里头发生过什么灭绝人性的交配事件,从而诞生了张家人。张家人族内通婚,则能保证血液纯度,但再好的制度,也控制不了人欲,一旦撕开一个缺口,那这一血脉浓度值就会像熊市一样,持续下跌。要这么说来,张家高层舍弃现在的整个族群,也不是没道理的。他们可能与汪藏海合计了几百年,由汪家打造适合于阎王骑尸的女人,生下原始血统的张家人,这个娃娃不属于任何一支族人,凭空送回家族,担起复兴使命。而梁湾这些人,应该献给某一只雄性原始物种,生下一个又一个和闷油瓶一样纯种的张家人。现在,梁湾这棵好不容易进化出来的白菜,却叫人给拱了!常人以为那是和我生的娃娃,倒也没什么,若是知道她已经跟麒麟血交配,连肝儿都换过了,那闷油瓶的罪过,可就大啦!

    只不过,这一切都是推论。如果闷油瓶是凤凰图腾的后代,那么他应该成活在女人的zigong里,而这些石中孩,这些异化的个体,才是孵化中的“凤凰”。可费洛蒙告诉我,不是,他们腺体分泌的信息素构成与闷油瓶一模一样。如果闷油瓶是石中孩演化而来,那么白玛又是谁?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两头都解释不了。

    我瞅了眼虎子和他的摄像机,费洛蒙的证据只有我自己知道,而影像证据显示,凤凰与麒麟,石中孩与阎王骑尸,具是牵连着张家的来历与长生的,这个资料的导向性很重要,也就是镜头前的我的态度,很重要。

    “你说,刚刚那玩意儿喷出来的水,闻着像jingye?难道它是雌雄同体?”

    虎子不会跟我掰扯这个,倒是卫星电话那头也沉默了下来。

    “这里就是个巨型蚰蜒的天下,有人用奇特的手法控制了这些生物的行为,依我看,跟凤凰着实没什么关系。那只万奴王在这儿自产自销拉扯起一整个虫虫王国。”

    “虫子怎么能长得那么大?”

    这虎子乱打乱撞倒是一语中的了。长白山有火山地热和扭曲异常的局部磁场,使得生物异变成为可能。这地方如此普通,要不是亲眼所见,我绝不能承认它们是虫子,因为它们具备有一定程度的人类信息素!

    “我cao!这是蚰蜒!我cao!怎么不是禁婆?”我胡思乱想了好一会儿,忽然,隔壁走道传来郑经纶同志的呼喝,他的技战术能力只能打个友情分,“来来来,用这个,喷一喷,虫虫死光光。”然而他的生化战力是我们这儿最高的。

    “诶哟不成!你这剂量不够它塞牙缝儿的!”

    “那用这个!喷一喷,虫虫睡觉觉。”

    “兄弟,看在我俩这么熟的份儿上,你给我交个底,你别也是个GAY吧?”

    “你也是?”

    “老子不是!”

    “你不是,你那么关心我干啥?我又没追求你。”

    “不是,你看你,这救命的药,拿个这么小的瓶子来装!你要是嫌重,可以丢给大伙儿背,别不好意思。还有,你这说话语气怎么越来越,越,越来越别扭了。”

    “拜托!这是吸入式靶向神经毒剂!这一瓶黑市上我能卖个百八十万呢!要不是看在小三爷份儿上,我还不舍得给你喷那一下呐!你这一指头按下去,好几万没啦!你给我报销!”

    “是嘛!这么牛逼,你还有什......”

    “当然牛逼了......和之前的一混合,可就是杀人于无形的好东西呀......兄弟,我今儿个是特别扭,背着这一包毒药,实在是潇洒不起来呀。唉,处了那么些年,我也不想你走得痛苦,这地儿存了天大的秘密,早晚咱都得死,我们这位小三爷,是不会让大家活着出去的了。”

    那头只剩下郑经纶的喃喃自语。我可以闻出生物性上微妙的区别,却也永远嗅不到人心的异变。

    虎子侧目瞅我,这番动静虽然轻,但他手里的机器够高端,足以收录得一清二楚。

    尴尬的反水现场还没结束。

    “你是什么人。”

    “哇!吓我一跳!哎嗨,是你呀!你又是什么人呢?嗯?可以解离水分子制造氧气的怪物。你是张起灵的人?”坎肩匆匆两笔给我画了个sao气的爱心,我想着白蛇可能对他出示了什么信物,他就是闷油瓶安插在我这儿的人,我与闷油瓶处对象,不利于我俩感情的小秘密,他也一直替我保守着。

    “不管你是谁的人,反正你肯定是出不去的了。吴邪对你起了杀心,你不会不知道。”郑经纶,这货见人就埋汰我,丧心病狂地诋毁我形象。

    “你的药对我没用。”

    “我也不想杀你,你是张起灵的人,这秘密你应该愿意为他带到坟墓里去。”

    “什么秘密。”

    “让虫子的基因跑进人体胚胎里去的秘密。那壁画上画了巨型节肢动物通过注入寄生方式向人体播种,生物寄生关系一旦达到和谐,则能与宿主形成长期共存,两者会不断发生基因变异,最终演化出最适宜的共生基因。我刚才看见吴邪的眼神,这事儿与张家长生不老有紧密关联,为了张起灵,我们这些知道得太多的人,哪还有活路?”

    “你打算跑?”

    “怎么样,一起?你能水遁,我有化学武器,我俩搭档,吴邪也奈何不了我们。”

    “我从那边过来,他们还在和血尸周旋。你的药对付血尸,能管用?”

    我不停地摸鼻子,这个郑经纶有意思了,他话里话外都在预测我的阴暗心理,要说他想在这儿忽然策反我的人,成功率不会超过一成,那些预测压根儿没有说服力,可他还是絮絮叨叨地朝着空气,朝着性格不大活泼的白蛇说个没完。他不是在说给那些人听,恰恰相反,他更像是在说给我听!他要我杀光所有人,并且我毫不怀疑,他会帮我率先强制执行这个政策。

    “啪!”白蛇也是个背负秘密的人,陪着叨叨几句后忽然发难,然而他还是低估了这位神秘博士,“你......”

    “我跟你说了我不想杀你,我要杀你,简直易如反掌,来,跟我走,咱们从水路出去。”

    剧情一下子又反转,这家伙把他自己对我的肮脏猜测叙述完,这就绑了能在水中制造氧气的白蛇,逃命去了?

    回想他的话,总体一个意思,我应该大开杀戒。为了证明他知道得不少,他还给我阐述了阎王骑尸的真正过程不是在交配,而是在寄生产卵!所谓“种万奴王”,就是母的,与方才的产卵现场不谋而合。

    “走,他们遇到血尸了,咱们得赶紧过去。”

    虎子持续瞪着我,眼睛里五味杂陈。

    “那家伙反水了,杀害自己弟兄,还把锅扣我头上,这种自说自话的人,你也信?”

    “你不救人?”

    我停下来一拍他肩膀,“眼下他忽然发难占了上风,强行逆势而为不是明智之举。况且他想神不知鬼不觉地离开这地方,就得让白蛇活着。”

    这地方的血尸也散发着奇特的费洛蒙,血尸是人类神经元受尸鳖王毒素控制后迅速蔓延至脑而形成的剧毒僵尸,论理它应该散发出人与尸鳖综合的信息素,而张家人身上的信息素,则完全独立于普通人类,他们对于尸鳖王毒素也有很强的对抗性。

    在石室中闪躲激战的,正是我手下最精干的几人,坎肩与皮包试图将对方困在铁链网正中,另外两个腿脚快的四下跳窜,用竹竿刺戳对方神经汇集之处,以干扰其行动方向。等困住这东西,就坐等我来给它近距离一刀了。

    这些人对战单个血尸的能力已经相当完善,只要褪去恐惧,没有什么事情是人办不到的。他们已经完成了最难的前三条链子,链子上有瞬间电流,对人没影响,对神经传导性极强的血尸却非常管用。

    我看这只血尸身姿雄健,除了周身通红面目狰狞,没有一点儿死物之感,心里泛起不太好的预感。“速战速决,坎肩,掩护我。虎子,你躲远些。”

    拔出背后的大白狗腿,坎肩和皮包迅速将三根链子打转缠绕,在未能织就立体束缚的时候,就这样强行捆绑,等于是与血尸抗衡力量,随着距离越来越近,危险系数非常大。

    坎肩将链子交于皮包,皮包熟练地两相一扣转,打了个结,之后另两人丢开竹竿儿,一同拽住链子这头,坎肩则掏出电击枪对准其颈椎发射电针。

    电流的刺激会导致血尸发狂,无法以磁场感应敌我位置,横冲乱撞,我贴近铁网伺机下手。

    忽然,正在张嘴咆哮的东西一个甩头,朝我猛喷一口气。

    “呃......”晕眩瞬间侵袭脑部,让我连连倒退,有人在背后托我一把,手里一空,刀已经被他抢去。

    “虎子!”,“啪!”亏得坎肩眼疾手快,任何有可能变成血尸的人,都得吃他一弹。

    我是给费洛蒙击晕的,那玩意儿生命体征全无,可居然还有极为浓缩的信息素存于体内!这一口喷我脸上,乱七八糟的画面,体感,一股脑儿涌入。

    这是个被血尸毒侵害成功的张家人。黑暗,绝望,愤怒,整个信息素就剩下这些情绪,有人将他关在这儿常年累月受尸鳖毒侵害,终于将其成功异化成了血尸。

    就在我甩头眨眼集中注意力的当口,他们那边已然吃不住力,三个人被拉扯得踉踉跄跄,两根通红的发丘指忽然探出电网区外,拉扯几下铁链,下一瞬,这东西辨明方向,一个反身,冲着那三人撞去。

    “啊!”三人一屁股跌倒,连滚带爬往后退。

    “手指!发丘指!”张家人的发丘指似乎也属于肢体指令中枢,以我们对血尸的了解而研制的这种链子,按照关节缠绕的方式,以电流干扰或截断神经信号,一般的血尸都对付得了。

    只是这发丘指此刻搭在了不带电区域,竟然立刻使其恢复方位判断,朝着拉扯他的方向冲去。

    坎肩手里的电击枪是改良了针头的,若仍旧扎不透皮肤,他会用嘴叼着枪,掏出弹弓一下下将针头打进去。这种事情要在不断高速挣扎的血尸身上施为,也是他的一项特技了。

    眼下针头还牢牢扎在颈椎间隙里,中枢神经的强电脉冲有效阻断了大部分肢体动作,但“老尸”身上肌rou往往钙化严重,肌体导电性差,不会因为电击而瘫痪,当新的肢体指令传来,立马又生龙活虎起来。

    坎肩来不及掏第二支枪,摸出特制的圆型放电钢珠照着那俩手指头连珠齐发。我心里感觉不妙,张家人这俩手指头力发千钧,这珠子瞬间电流不过一百伏,赶紧提刀劈去,颈椎处肌rou已经松弛瘫痪,全力一劈砍断颈椎,再补一刀削断皮rou,脑袋登时滚落。

    这东西果然没有倒下的意思,身体上其他动作都停了,只是手在乱舞,要不是电流干扰了判断,想必只靠这两根手指,也能撕碎人。

    我靠得近了,那东西没倒下,脖子里有液体喷溅了一些到我手上,顿时一阵温热沿着手背上来。血尸毒素虽然无法完全毒害我,但直接接触时,于我的神经反射还是有影响的,被撩到的胳膊使不上力,大白狗腿也掉在地上。

    “别动!”

    这时刻最危险的人不是眼前行动受阻的无头血尸,而是不明就里想冲上来扶我的虎子,坎肩举电击枪瞄准了他眉心冷冷喝止。

    不出片刻,热力消退下去,我捡起刀削断了对方胳膊,大家伙儿戴上塑胶手套开始打扫战场,我对他们说了郑经纶叛变之事,所有人无不震惊。

    “他,他一直在扮猪吃老虎?”

    “这会儿叛变,图什么?”

    “被人收买了?”

    “你们知道有这回事就行,至于别的,就不用问了。”

    处理尸首时,我心中升起一丝疑虑,带电钢珠对钙化了的发丘指竟然有如此威力,这着实令人意外,当时我正面对着这只手,看得清楚,它被打中一次,便已经出现僵直。

    “这里的血尸简直是boss级别啊!哥,一会儿你放一把枪在我这里。”

    坎肩摇了摇头,“不用,它对电流很敏感。”

    我心里紧揪了一把,郑经纶说得不错,这地方快把张家的底裤都揭没了。张家人也能被制成血尸,并且对电流磁场极其敏感。他们在工业革命前靠敏锐的神经和极强的肢体能动性,能够独步天下,可是到了现代社会,这种对电磁场的捕捉能力,反成了弱点。

    “把枪分给他们,只怕这还不是boss。”

    “对!他们多半是想打造最强rou体,这只完全丧失意识了,应是失败品。”

    李三儿见事清楚,一句话,成功引起了恐慌。

    “这!这可怎么抵挡得了!”

    “它很怕电。”坎肩再掀一回遮羞布,“那两根手指。”边说边将电击枪分给几人。

    “你是说发丘指很怕......”

    皮包是个机灵人,一下子推论出了重点,可惜嘴比智商跑得快,机灵反坏事,一群人再没言语,只是默默跟着我往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