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言情小说 - 宇宙第一初恋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5

分卷阅读5

    息掌握得一清二楚,每天都给他发信息,不过是平日里学校发生的小事,叶榛回的信息大同小异,都是认真学习报效祖国之类官腔。有时我真怀疑我们班主任是他家亲戚,如出一辙的苦口婆心。

不过我的字典里从来没有“气馁”“放弃”“失败”这几个字就对了。说得好听点是有长性,说得难听点就是厚脸皮。每个周末我都想办法去他们学校借着看亲哥名义,明修栈道暗渡陈仓。没过半年全年级都知道叶榛同学有个追求者,代号“恐怖分子”。从此每次我去看叶榛,张眠很识时务地自动回避,他们宿舍里没少吃我喝我的室友们也喊着:恐怖分子来袭,我等老弱病残抵抗不住,先撤了,叶榛同志,祖国的未来就靠你了!

每次叶榛都笑得咬牙切齿一脸愁容,可是忍不住我可怜巴巴地眨着眼装可怜,他也只能带我去食堂吃饭。

刚开始叶榛是很抗拒的,尤其是在食堂里四面八方的视线攻击,不过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习惯成自然。后来我去找他,他已经能很坦然地带着我在种满梧桐树的柏油路上穿行而过,从容淡定面不改色。

老唐说过,没有什么努力会付之东流。

虽然平时老唐在田美女的统治下活得有些憋屈,做事也经常不太靠谱,可是他的理论却是从没错过。

我想我在叶榛的领土上已经站稳了脚跟,即使在角落里,接收不到阳光雨露,只能远远的生活在一片暗影里。可是我已经在他的世界里,在他的记忆里,甚至生命里,是不可抹去的一部分。

叶榛大学毕业那年,我上高二,他考取本校作战指挥学研究生。而张眠毕业后去了部队,去送他上火车的那天,我在站台抱着他哭得稀里哗啦,鼻涕眼泪全抹在他的军装上。叶榛把我从他身上扒下来,按住张牙舞爪的我说:“你放心去吧,以后我会把唐果当自己meimei照顾的。”

张眠一个二十三岁的大老爷们,吸着鼻子,眼睛通红:“果果,你要好好听叶榛的话,要是叶榛欺负你,你就给哥打电话。”我只顾着哭,不懂事地抱着叶榛往他衣服上抹鼻涕。叶榛那天对我极其的耐心而温柔,他说:“看不出你还是这么重感情的。”

很久之后我才知道叶榛喜欢有情有义的人,因为他是这样的人。

可是我一直没跟他说,我之所以哭得那么难过,是因为我知道,叶榛研究生毕业后也是要走的,离开这里,同张眠一样离开这里。不管去哪里,反正不是我坐个地铁就可以到的距离。兔死狐悲物伤其类。虽然在一个城市里,也不能经常见到他,只是想到他在城市的另一边,抬头是同样的天,同样的云,同样的空气,还是觉得那么的踏实。

我没有跟叶榛坦诚相待,爱上他让我过早的学会了不择手段。因为张眠离开后,他的确像对张眠承诺的那样对我处处照顾得很得体。我发的每条信息他都回,从不敷衍,偶尔有了好笑的笑话还会转发给我。手机上无法保存那么多信息,于是我就一条条地记在笔记本上。从一个简单的语气词,到一个笑脸,哪天什么时间什么天气。

在这方面我聪明成熟的过分,我想收藏我爱的男人给我的一切,在别人看来微不足道的,那都是一笔财富,什么都换不来的年少岁月。

上了高三后便没了周末,我便不能去黏着他。可是叶榛已经习惯了我的出现,我不去找他,他好容易请假出一回学校就会带一堆好吃的来看我,我怀疑他患上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但是在他并承诺考全班前五就带我去看电影时,我祈祷他永远都不要痊愈。

在某些方面叶榛跟老唐是很像的,很善于用诱饵来激发我的战斗力。就像你想让驴子多磨点面,就在它的面前吊一根胡萝卜。

只是我心里无比清楚,无论叶榛对我再好,他也只是把我当成一个小孩子。无论我说多少次喜欢,多少次爱,多少次非他不嫁,他也只是笑眯眯地揉揉我的脑袋,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从来不能走进他的心里。

他的女朋友叫卓月,是报社的记者。

叶榛与卓月的父亲都是军人,卓月比叶榛大三岁,从小在军区大院长大,恶俗到死的青梅竹马。叶榛的母亲是高中老师,学前教育做得好,叶榛十三岁被高中破格录取,与卓月同班。那三年他们什么都是在一起的,一起上课吃饭回家,于是情花萌动水到渠成。

我在叶榛的钱包里看过他与卓月的合影,叶榛穿着作训服,卓月搂着他的脖子,长得清清秀秀的,不算什么美女,笑起来却是让人很舒服,两个人脸贴着脸笑得心花怒放。我嫉妒得肝疼,每期的晨报都买,找卓月写的新闻。

从她的文字里,我能感受到这个女人的善良慈悲还有社会公义感和使命感。六岁的差距在我们之间横亘着,除了年轻,目前的我没有什么能够比得上她。杏子说我这种近乎自虐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我的大脑正常发育。

??于是高中毕业后,我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本市医学院学习临床医学专业。

杏子知道我要拿起手术刀走进白衣天使的行列,悲天怜人地冲着西方行了一个大礼,呼唤道:“佛祖,您老救救这芸芸众生吧,果果出手那是非死即伤啊。”

我气得蹦高高,就兴许你去外语学院进法语系,将来去香榭丽舍大道上喝咖啡勾引老外,就不允许我唐果如此高尚的救死扶伤吗?

现在想来,高一军训遇见叶榛是我人生的一个转折点,而上了大一后,是我人生的第二个转折点??它们的共同点是都与叶榛有关系。

可见爱情果真是不得了的东西,可以让聪明人变成白痴,白痴变成白忙活。

第二回试着喜欢我吧,求你给我个机会,别拒绝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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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念大一时,叶榛念研三,这种赤裸裸的差距真让人抓狂。

杏子的学校离我不远,坐地铁只要两站,她刚上大学就交了个男朋友,听说是个会用一百多种语言说“我爱你”的强人。杏子带来给我过目,叫赵多阳,比我们家叶榛矮两公分,也有一米八的个头了,可是白得有点不健康,软趴趴的,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一枚。

我们在外语学院门口的火锅店碰面,杏子是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超脱个性,从她的脸上和行为完全看不出到底是在热恋还是已经七年之痒。

她无比淡定地介绍:“这位是赵多阳,这是我最好的朋友唐果,果果不吃香菇和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