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其他小说 - 你和风一样飒,和花一样美在线阅读 - 第一百四十四章 海王手段

第一百四十四章 海王手段

    听到这么晚还有电话找热热,背对着热热侧卧的阿梅睁开眼睛,竖着耳朵听。

    热热:“干嘛呀,不看看几点钟了,就打电话。”

    “还没睡吧?”是一个男人的声音。

    “没。”

    “白玫呢?”

    “干嘛?”

    “哦,我不是找她,我找你,我就是这么问问,你现在讲话方便吗?”

    阿梅已经猜出来了,这人是朱敬轩,不由心花怒放。

    看来,这女婿挺靠谱的,心里知道记挂人呢。

    而且,自己的女儿自己知道,热热这个时候的声音就充分地体现出了她的态度,嗲嘻嘻的,真是给不少面子才会有的待遇。

    其实,阿梅忽略了一点,未必呢。

    至少,还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在热热看来,朱敬轩是她的金主,自然要客气一点。

    干什么都要拿出职业的态度出来,对金主有态度是最基本的。

    这一点,阿梅就疏忽了,忍不住在一旁窃喜。

    不过,也能够体谅她,当妈的,谁不希望自己的女儿找一个有实力的靠山呢?

    况且,这靠山,贼大。

    “方便的,有什么话你说吧,我现在在跟我妈睡。”热热说。

    “啊?为什么不跟白玫睡一个房间了?”朱敬轩有些吃惊。

    “因为她暂时搬出去了。”

    “搬到哪了?”

    热热对朱敬轩声音里展现出来的超乎寻常的关切感表示不满,故意没有吱声。

    “哦,我就是随口这么一问。”朱敬轩不愧是海王,有着非同一般的情商,他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这对热热来说,似乎不公平,连忙掩饰。

    不过,已经晚了。

    “说吧,找我什么事,没事就挂电话了。”热热开始下逐客令,使出女性惯有的杀手锏。

    不懂拒绝的女人实际上就不懂男人。

    “等一下,我其实是想约你出来一下,你看可以吗?”朱敬轩有些犹豫,显然,他突然得知白玫不在场有些出乎意料,但仓促间依然只能按照他自己的计划行事。

    “这么晚了,电话里不能说吗?”热热有些不情愿。

    “电话里说不清楚,你到我这里来吧,我们现在是同盟关系,而且我答应白玫了,我要对你好,你现在就来,我们加深一下了解。”朱敬轩竟然很直接地说出了他的诉求。

    这话虽然说的有些隐晦,但是意图已经很明显了。

    热热手心开始冒汗,踏马的,有钱人果然不一般,都这么霸道这么讲究效率的吗?

    有钱了不起。

    热热偷偷地瞄了一眼身旁的阿梅,看看她的反应。

    只见阿梅毫无反应,在装睡。

    不可能这么快睡着的,热热知道阿梅这是在故意装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意思,一切都随热热的心意去,她不会阻拦。

    阿梅的这个特点对热热来说再熟悉不过,比如热热小时候偷阿梅的钱的时候,阿梅发现了也故意装作不知道,下次,还会故意将钱包落在相同的地方,里头还多放两张钞票。

    原则是原则,方法是方法。

    这就叫默许。

    但热热还是回答:“不好吧,我在我妈屋里呢,我明天怎么交代呀?”

    “你现在就给你妈说一声,就说你老板找你,这属于你的工作内容。”朱敬轩开始变得强硬起来。

    “我老板?”

    “对啊,我既是你老板也是你男友,你捡一个你妈喜欢的身份说,反正都是这个意思,你得来一趟。”朱敬轩毫不退让,态度客气,但不让分毫,方式方法可以商量,但是以目标为导向的结果却没有商量的余地。

    “行吧,我知道了,我到哪里找你?”热热问。

    “我就在你们家门口,马路对面,一辆黄色的兰博基尼。”朱敬轩很潇洒地回答。

    热热咽了一口唾沫,踏马的,早说嘛!

    挂了电话,热热推了推阿梅。

    阿梅装作睡眼惺忪的样子,翻过身来,问:“啊?”

    “妈,朱敬轩让我出去一趟,他来接我了,就在我们家门口。”热热有些害臊地说。

    这么多年,被阿梅养到这么大,没有想到,这是第一次因为男朋友上门约会而请假。

    人生嘛,总归要经历第一次的。

    所以,热热有些害臊,女大不由娘啊!

    “哦,去吧。”阿梅说,“今晚不回来了吧?”

    “呃……”热热词穷,半晌,又道:“也许吧。”

    “什么也许不也许的,把门关好,我就不给你留门了。”阿梅说,“都是成年人了,妈不管你们。”

    “哦,好的。”热热灰溜溜地下床,换衣服。

    简简单单地,热热套了一件t恤,穿了一条牛仔短裤,趿拉着人字拖,就走出门去。

    阿梅不忘偷偷地望了一眼热热的背影,对女儿的这身装扮还是很满意的。

    这才是本色嘛!

    自己的女儿,什么颜值什么条件,阿梅最清楚。

    越是简单,就越是高级。

    什么是青春?

    就是一件白t。

    却能胜过所有的盛装。

    等着吧,像朱敬轩这种大少爷,准吃这一套。

    不出所料,阿梅料事如神。

    等朱敬轩见到热热的时候,不由多看了两眼。

    跟白天时候的热热相比,此刻的热热仿佛又换了一个人。

    这种新鲜感是朱敬轩以前从未体验过的。

    热热的胸尽管平了一些,身材属于干瘪型的,但胜在那种幼态。

    确实,是美的。

    “你要带我到哪里?”

    朱敬轩竟然二话不说,一脚油门就轰了出去。

    兰博基尼为什么被称作“大牛”?

    就是因为它的动力,那种推背感,以及马达如同老牛发出的咆哮声。

    太酷了!

    直到一首歌播完,朱敬轩才开口讲话。

    而这个时候,车子已经不知道跑到了哪里,热热有一种被征服的快感。

    “这首歌喜欢吗?”

    “吖?”热热惊魂未定的样子,心道,踏马的,真是不按套路来呢,不应该问问关于他车技的评价吗?怎么问歌呢?

    热热哪里料到,开车放歌是白玫的习惯,朱敬轩这是用白玫的方式来杀死她在他心里的幻象。

    是的,海王的鱼塘很大,但是海王动心起来,只对一人下手。

    “还不错,范晓萱的歌嘛,挺好听的。”热热很娴熟地回答。

    对于歌曲和娱乐领域的事情,没有能够难住她的。

    这首歌如果再往下聊,热热也能够应付,这是范晓萱的《蓝旗袍》,很有味道的一首歌,尽显女性的妩媚,很性感。

    “哎,哎,你……”热热已经发不出声音来了,因为,出其不意地,朱敬轩趁着车子停下来的空当,已经探身靠近,吻住了热热!

    【踏马的,这算不算趁人之危?人家明明在思考问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