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言情小说 - 农门娇妻作死日常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81

分卷阅读181

    马,秦楚都呆了呆。

“燕儿会骑马?”

秦楚疑惑的看着。

于书燕摇头,“只是一点皮毛,不曾好好的骑过。”

她一夹马腹,马往前走动,秦楚却是高兴了,“燕儿可怕?”

于书燕岂会不怕,但她怕也得学,以后要靠自己,那就得学会生存。

“我不怕。”

她坚定的开口。

秦楚竟生出心疼来,他飞身上马从背后抱住她,“我先带你一程,不要怕,有我在呢,而且不过是匹畜生,它若不听话,你就对付它,你手上的匕首也能用上的。”

于书燕点头,于是夫妻两人共乘一骑出了院子,便在柳树街头跑了一圈。

此时街头没看到人,天边微微亮出一团,倒也是看得到前路的。

随即秦楚从马背上跳下,于书燕紧紧地抓住缰绳,马往前跑,没有半点要减速的样子,秦楚提着心在底下喊道:“燕儿,别怕,就像平素你练功一样,保持自己的平衡,只要身姿平衡了,就不会掉下来。”

于书燕听了进去,就像平素站桩一样,平稳了呼吸,双腿夹紧马腹,慢慢地马停了下来,于书燕调转马头,往秦楚冲来。

秦楚站在那儿看着于书燕不紧不慢的模样,心中很是安慰,自家媳妇果然聪慧,一学就会了。

眼看着就要冲到秦楚面前了,秦楚却仍然站着没动,于书燕惊慌起来,大声喝道:“秦楚,你走开,快。”

秦楚却是笑看着她。

于书燕使足了劲拉住了缰绳,不想马停住了,于书燕虚惊一场,却是郁闷极了,看着座下的秦楚,怒道:“要是撞上你了怎么办?”

“你不会。”

秦楚如此笃定,于书燕却忍不住拍了拍胸口。

只练了一个早上的光景,于书燕已经学会了骑马,可是会骑马和马术又是另一回事。

要学的东西还很多,显然不能一口气就会的,但是显然的,于书燕感觉没自己想像中的难,而且生前的那一次骑马使她记忆犹新,那种置死而后生的感觉,她知道她必须学会。

既然必须学会,她也便没有什么好推辞的。

当日秦楚从胡家牵回来一匹马,但是秦楚不准她用,这匹马性子烈,与他座下的马不同,他的是一匹普通的马。

于书燕不过是靠近那匹马就差一点被马踢到。

秦楚看着就心惊。

第211章赌约

铺子里的生意越来越好,小石头在铺里帮忙,她闲了不少,她给秦楚做了新衣裳,连刺绣都是她自己动的手,那可是用上了前一世的功夫,绣出来后,连着小石头都惊叹不已。

许三娘没想到女儿如此厉害,难怪会那么多的花样,平素她也不绣,都是小石头和她代劳。

秦楚穿上媳妇做的衣裳,这一日在县学里很有些高调,连着胡耀都知道了,秦兄的娘子心灵手巧,还给他做了新衣,连那玉冠也是媳妇儿挑选的,腰间的配带也很出色,转眼秦兄整个人的气势的不同了。

瞧着这样宠着媳妇,媳妇与他的感情也是极好的,胡耀想起第一次看到于氏的美貌惊为天人时的心情,如今再看到她那心灵手巧的一面,倒是令胡耀心情有些难过,这世上恐怕不会有女子如她这般了。

于书燕没想她继美貌后又出了个名,说她与秦秀才感情那叫一个好,什么琴瑟和鸣,什么夫唱妇随等等,都有人传出来了,那些贵夫人来铺里买布料,都会忍不住朝她打趣两句,看到她脸红为止。

于书燕也不知秦楚这是打的什么主意,瞧着让她开始做衣裳时起就有了点子的。

不过随之而来的是庾县的贵圈里传开了,秦家娘子于氏与陈知州之小女有一个赌约的事,还说那秦家娘子从不会马术,就以一月为期,学了一个月便要上前比试,人家陈知州家中小女可是从小学到大的,再看那于氏,身姿柔弱,眉眸温婉,看着就不会这粗鲁的马术。

消息传开了,有不少人等着看笑话,这一场已经输赢早知道的比试成了贵圈里的谈资,陈知州自是要巴接的,何况那于东家不仅是个商户,同时也只是一个秀才娘子,也算不得什么。

在那主簿夫人主办的一场小小宴席上有人便提起了此事,还笑出声来,孙氏一听就生了气,见身边几人是手帕交,于是说道:“不知道说你们什么好,你们向着陈小姐,可是陈小姐可认识你们?就算你们帮着陈小姐,陈知州可对你们另眼相看,恐怕连你们是谁都不知道吧,你们又何必淌这浑水。”

“再说这秦秀才的娘子是个什么人,你们平素去买过布料,她是一个爽快之人,不到那迫不得已,你们该当帮理不帮亲,再说我瞧着于氏未必会输,我跟她相熟呢,她是一个很聪明的人,她如若接下赌约,那八成已经有了主张,你们可不能小看了她。”

那几位夫人听了孙氏一番话,想想也对,虽然偏向陈小姐的大多有巴接的嫌疑,但也正如孙氏所说,就算偏向了陈小姐,陈小姐又知道他们是谁了?不过是姑娘家的赌约罢了,倒也不必做得太过明显,至于于氏能不能赢,他们可不看好。

去铺里买布的时候,她们就发现于氏是一个婉约的女子,怎么可能会骑马,再说马术不是一朝一日之功,一个月的时光,怎么训练出来的?

孙氏看着她们表情各一,便说道:“不如咱们也赌上一赌,以一赔十,我赌于氏赢,你们呢?”

“我赌陈小姐赢。”

很快不少夫人都拿出私房钱来。

孙氏立即叫来管家将数目登记在册,到时好算数。

很快到了一个月之期,于书燕还在铺里头做着生意,就早晚练练,她已经在这一个月里学会了在马上行走,尤其是那匹烈马,此马枣红色,又高又壮,且毛皮油光水亮,于书燕开头几日根本无法靠近,后来被她驯服,她发现烈马一但被驯服,便比普通马聪明,很明白主人的意思。

如今这匹好马与她心意相通,于书燕便是放下缰绳,双脚踩在马背上,座下马会均速前行,绝不会偏移。

于书燕拍了拍马背,很是欢喜,以前她不会骑马之时,对马也没有什么特别喜爱的,可是有这一匹马后,她就很爱马了,她会与秦楚的马分开,另建一条槽栈,亲自为马沐浴剪刷,亲自喂养。

这一些都是秦楚教她的,他之所以想要这匹良驹,便是想让这匹良驹给于书燕做伴,若是遇上危险,也相当有半个帮手,所以一匹宝马至关重要,而且好马难求,不是银子便能买得到的。

于书燕与马的接触当中,了解了良驹的习性,增进了感情,为了一个月的比赛,于书燕也是下足了苦功的,那可是两间铺子,还有她要保住这匹马,她喜欢上了,看得出来马对她也有了依赖。

比赛这日风和日丽,浮云淡薄,微风拂面,可以解下斗篷了。

出门的时候,许三娘很是担忧,可是看到夫妻两人踌躇满志,势在必得的样子,只好叮嘱两人千万要小心谨慎。

于书燕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