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言情小说 - 待我有罪时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24

分卷阅读124

    必要……”他笑了笑:“我会找你。”

尤明许沉默了一会儿,脸上也已没有任何表情。然后她站起,朝门口走去。

在她身后,殷逢抬头,又看了她几眼,刚要阖眸继续休息,听到一声响,睁开眼看到门居然被她关上了,而她不仅人没走,还给门打了个反锁。

殷逢的脸色冷下来。

尤明许径直走回他跟前,也不坐了,单手按在他身旁的墙壁上,弯下腰,说:“我不习惯等人。现在就说清楚,你这烂过几回的脑袋,过去一年的事到底记得多少?也别想喊人什么的,信不信我在这儿,没人敢进来,也没人能进来。”

于现在的这个殷逢而言,从来没有女人,敢这么跟他说话。他也从未见过这么强势匪气的女人。他微微有些怔忪。

女人毫无疑问是漂亮的,但几乎不怎么打扮,也不精致。显出一种野性的、带着市井烟火气的活力。殷逢无法忽视的是,从她踏进这房间第一刻起,他那沉甸甸的脑子里,就涌起某种熟悉的感觉。甚至感觉到了一阵亲密和安心。这于他而言,是30年来从未有过的感觉。

于是在女人的逼视下,他不退反进,抬头,和她的脸隔了只有几厘米,感觉到彼此的气息亲密的喷在脸上,他甚至能感觉到自己的心有些莫名的悸动。

第134章

他捏住她垂落下来的一缕头发,替她理好放在肩上,说:“本来想事后给你个妥善安排,但你似乎很心急。其实也没什么不可说的。医生的报告,我看过了。脑中的淤血散了大半,但不算完全康复。随时有脑溢血的可能,也有可能恢复得更好。现在,我脑子里最后记得的事,是一年半前我去参加我的电影的开机发布会。”

尤明许的心里“轰”的一声,慢慢直起身子,拉开与他的距离。而男人把她的所有表情反应尽收眼底,意味不明地笑了笑,依然是那副冷眼旁观的姿态。

尤明许胸口的酸涩在进一步泛滥,她只觉得讽刺,这一切都太讽刺。她慢慢吐了口气,也不看他,自嘲道:“你他吗是老天爷派来跟我讨债的吧?”

殷逢静默。

女人即使失落,姿态依然倔强。而他苏醒后一片干冷的心里,竟然生出几分陌生的怜惜感。他定了定神,说:“够了。你先回去,我搞清楚一切,会再找你。”

尤明许抬头看了他一眼。

女人目光深深,似夹杂着寒霜,又似藏着晦涩涌动的情意。殷逢眸色幽深不动。

尤明许嗤笑一声,起身朝门外走去。

殷逢抬手按了按额头。不知为何,他心底又涌起一丝焦躁的感觉。难道失智这段时间,他连情绪都变得比以前丰富了?

就在这时。

走至门口的尤明许又停下了。她转过身,神色冷冷地,直盯着他,再次走了回来。

殷逢不动声色。

尤明许按住他的一侧肩膀,唇就欺压下来。饶是殷逢,也有一瞬间的迟滞。紧接着,那温凉的、野性的舌头就滑进了他的嘴里。在殷逢还未有任何想法之前,那清甜的、刺激的、极端战栗的感觉,就已在两人交缠的唇舌里炸开。那是一种完全无法控制的感觉,从未有女人带给过他。随着女人的侵略颤抖的,不仅是他的舌头,呼吸,还有胸膛里的这颗心。他的整个身体、整个灵魂,仿佛都被这个吻给点着了,那是一种无法用语言描述的极致的满足,和爽。

尤明许的舌头挑逗得不行,似乎也察觉到他的意动,按在他肩上的手,轻轻摩挲着;另一只手,抚上他的脸,极轻极痒的摸着。殷逢被她亲得摸得浑身都绷起来,喉咙开始发干。

然后就听到女人很轻地哼笑一声,不冷不热的。殷逢重重含了一下她的舌头,令她微喘出声。而后就察觉到她往后退,手也推他的肩膀,想要结束这个吻。

殷逢一把搂住她的腰,翻身就将她压在了床上。

尤明许仰头盯着他,眸光晦涩不明,胸口起伏,脸有红晕。

殷逢的五指握紧她腰上的嫩rou,慢慢的一下下摩挲着。那一米八几的身体,完全覆盖在她身上。他轻声问:“你就这么想要我?”

女人的回应,是用两根手指,捏住了他的下巴:

“少废话。现在有没有一点熟悉感?我以前就是这么吻你的。”

作者感言:

大家不要激动,听我说两句,再饮下这一杯狗血。  从逻辑上来说,尤英俊和殷逢,表现出的是两种不同的人格。两种人格的记忆融合,是需要时间的。  从心理转变来说,殷逢一醒来就完整拥有和接受所有记忆和情感,也是不合理的,需要一个过程。  不过请放心,虐妻一时爽,追妻火葬场。

第135章

在外人眼里,殷逢曾经的人生,可谓是顺风顺水,令人羡慕。他出生于富人家庭,父母从商,幼年就从私立贵族学校读起;他一路学业优异,无论哪个阶段都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和风云人物;更是没费什么力气就考上了北京大学,成为心理学界的后起之秀。

不仅如此,他还相貌英俊,善良正直,运筹帷幄,人情练达。他用自己的收入资助了不少贫困儿童;他特别在意读者的感受,曾经冒恶劣天气去参加签售会还冻感冒了,也曾为一名残疾读者跑到很远的地方单独为她一人弹钢琴;他的公司经营得风生水起,利润丰厚,这离不开他的决断、眼光和领导才能……总之,在不熟悉殷逢的人看来,这几乎就是个完美男人的人设。

只有他身边的人,譬如曾经的父母,譬如陈枫,再譬如苏子懿,几名跟随他多年的心腹,才知道他并不是外人看来的那样一个人。

他分明脾气古怪,喜好不定。你不知道那句话就会触怒他,也不知道说了什么不相干的事,能讨他的欢心。他不喜欢吃葱,厌恶酸奶,讨厌星期三,喜欢星期六。讨厌白色,喜欢黑色。如果是他决定的事,哪怕证明是错的,别人如果没发现还好;如果发现了,他就一定会坚持下去。

但他一旦做事,就极为专注。他能把自己关在偏远的别墅里,只让人提供粮食和水,就能把自己关上六个月,写一本新书;也能读一本感兴趣的书,24小时不吃不喝不睡痴迷不已。曾经有某位女朋友,在他读美国一名心理学专家的新著作时,花枝招展跑来他家里撒娇,他当即冷笑,不,是皮笑rou不笑,也不发火,哄着女孩上了床脱干净衣服。女孩以为自己终于要拿下他了,他却把人冰凉凉地晾了几个小时。最后女孩穿上衣服,才得知他已飞去外地闭关。

说到男女关系,他真正交往过的女人不过两个。别的,都是绯闻,或者是他心血来潮的逗弄和嘲讽。但他毕竟是个文化人,有时候对于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