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经典小说 - 后妈文中的漂亮原配[八零]在线阅读 - 后妈文中的漂亮原配[八零] 第115节

后妈文中的漂亮原配[八零] 第115节

    但又很感激老天爷,让他遇见了林秀。

    林秀对于成煜东而言,是苦难中的糖果……

    把王杰送进招待所以后,林秀的心情好了不少。

    毕竟减少了一个敌人,她们在东城也会更安全一点。

    倒是第二天早上,他们在招待所看见了一个本不该出现在东城的人……

    第62章 冷酷无情李彦铭

    那个本不该出现在东城招待所的人, 是秦凌峰。

    只见他穿着花衬衫,沙滩裤,脚上踩着一双人字拖,皮肤黝黑, 看起来完全不像穿军装时的正气凛然, 斜眼瞥着林秀和成煜东的时候,流里流气的像个混混。

    三个人的视线对视上, 秦凌峰眉梢一挑:【没想到做任务还能遇见他们!】

    紧跟着秦凌峰心里话响起时, 娇娇已经认出了秦凌峰, 小脸一扬, 就想朝秦凌峰冲过去:“秦……”

    “娇娇。”

    林秀一下子伸手抱住了娇娇, 对她摇了摇头。

    娇娇愣了一下,又看了看装作不认识自己的秦凌峰。

    忽然像是反应过来似的, 冲林秀甜滋滋的笑:“mama, 我饿了, 我想吃鲅鱼饺子。”

    “好,我们这就去吃鲅鱼饺子。”

    林秀抱着娇娇朝招待所食堂走去的时候,娇娇就用rou乎乎的小手,搂着林秀的脖子, 趴在林秀肩头, 小心翼翼的看着正趴在招待所前台, 和那个叫三叔的员工说话的秦凌峰。

    她虽然不懂,但也知道mama不让她和秦叔叔说话。

    秦凌峰倒是对林秀的举动不意外,因为在他印象里, 林秀从小到大就很聪明, 也很有灵气。

    看着穿着黑色中山装的成煜东, 一脸贴心的从林秀怀里抱过娇娇。

    在林秀朝招待所食堂走去的时候, 还贴心的帮她推着门,免得风把门吹过来,撞到林秀。

    秦凌峰就忍不住挑了挑眉梢,当初为了能娶林秀,能经常陪在林秀身边,成煜东可是拒绝了和他一起去当兵。

    否则以成煜东的身手和本事,当兵的话,能力和成就肯定不在他之下。

    不过个人有个人的活法,秦凌峰看着现在老婆孩子炕头热,还有本事挣大钱的成煜东,也是打心底为这个兄弟感到高兴。

    听到秦凌峰这句心里话,林秀倒是很诧异的错眼看着成煜东。

    她都不知道成煜东曾经有当兵的机会,却为了她给放弃了。

    这个傻男人。

    当兵多好呀。

    这个时代的人,对于保家卫国的军人,那是发自内心的尊重。

    以成煜东的能力,说不定和秦凌峰一样,也能当个舊獨年轻有为的中校。

    而且成煜东去当兵的话,那肯定就会早点脱离王桂花这样的极品养母,少受多少委屈?

    这个男人,真是说的少,做的多。

    永远在她不知道,或者看不见的地方默默付出。

    林秀眼神柔软的望着成煜东,那水盈盈的眸光,看着成煜东还有些脸红和紧张:“咋……咋了?”

    他最受不了林秀这种软绵绵的眼神了,像是在撒娇,又像是在放电。

    “没啥。”林秀笑起来:“我就是觉得我应该对你好一点。”

    她没拆穿这件事,因为成煜东瞒着她。

    她虽然从秦凌峰心里知道了,但也会继续装作不知道。

    但是成煜东对她的好,她却会永远记在心里的。

    而成煜东听见秀儿说要对自己好一点,就抿了抿唇,一脸严肃的说:“你能有这样的反省,我是很欣赏的。”

    “林秀同志,你要再接再厉啊!”成煜东特别板正的看了眼林秀,脑子里却在想:【秀儿如果要对她好,晚上让我多亲近亲近,别老让我吃素就好了。】

    听见狗男人这带颜色的心里话,林秀脸都红了。

    因为她想到,前一天晚上,成煜东晚上抱着她跑到隔壁房间,折腾她到天亮的画面。

    虽然夫妻作业,做起来的时候,她也很享受。

    可总是这么折腾,她第二天走路的时候,都觉得虚。

    这个男人咋这么有劲儿啊?

    林秀在心里这么想的时候,招待所的食堂大妈看见他们进来了,就笑着说:“来的正好,有刚从船上甩下来的象拔蚌,这玩意儿吃了对男人好。”

    林秀看食堂大妈拿起一个象拔蚌的时候,脸都红了。

    以形补形嘛,象拔蚌之所以叫象拔蚌。

    不就是象拔蚌的触须肥大粗-壮,像男人的那玩意儿?

    林秀本来就有些红的脸,这会儿跟樱桃似的,红的晶莹剔透。

    成煜东也不是很自在的咳一声,他把娇娇递给了林秀,让林秀去找桌子坐下之后,这才悄声的对食堂大妈说:“给我来一份。”

    “得了。”食堂大妈笑的特别暧昧。

    她是过来人,一看成煜东这身板,就知道这年轻后生,在床上很有干劲儿。

    否则能把林秀同志滋养的这么这么娇艳?林秀同志的肤色能白里透红?那眼睛里全是水润润的春光?

    食堂大妈手脚麻利的处理了象拔蚌,切成小块,丢进本就煮开的米锅中。

    又加了葱姜蒜,一股鲜香的味道,顿时弥漫在招待所的食堂里。

    东城人爱吃海鲜,也会吃海鲜。

    蚌肚煮粥,鲜嫩的部位,本来是要来做刺生。

    但是大妈怕他们吃不习惯,就用来白灼,用最好的酱油拌了上桌,又嫩又有弹性,成煜东特别喜欢吃。

    林秀看他大口大口的吃,食堂大妈还在旁边笑呵呵的说吃了好补肾壮阳,真是把脸都给羞红了。

    成景听着也觉得脸发烧,他就应该呆在房间里,捯饬他收回来的古董。

    而不是坐在这里,听一个大妈和他爸妈开-黄-腔!

    这一桌,就娇娇是个真小孩儿,听不懂食堂大妈说的话。

    而且娇娇的一颗心,都在刚才见过的秦凌峰身上。

    见周围没人了,娇娇这才拿手蒙着嘴巴,小小声的问林秀:“mama,刚才为什么不让我和秦叔叔打招呼呀?”

    她怕说的太大声,被人听见,还是凑到林秀耳边说的。

    那声音就跟蚊子似的,特别小声,林秀根本听不见。

    虽然听不见,但是林秀有读心术,知道娇娇心里在想啥啊。

    于是就学着娇娇捂着嘴巴的样子,凑到娇娇耳朵边,小声说:“因为秦叔叔有秘密,咱们不能和他相认,会暴露秦叔叔的秘密。”

    娇娇瞪大眼睛,虽然不明白秦叔叔有啥秘密?

    但是小丫头知道,秘密是不能被人知道的。

    于是似懂非懂的点头,又问林秀:“那啥时候能和他相认呀?”

    小丫头多机灵,都知道用他来代指秦凌峰了。

    林秀也不知道啥时候能和秦凌峰相认,想了想就说:“等他主动和我们打招呼的时候。”

    娇娇点了点头,这才低头专心吃鲅鱼饺子。

    这边靠海,都是早上从船上甩下来的。

    他们这一顿早餐吃下来,统共花了两块多。

    这个价格,在八十年代也算很贵了,可林秀一家人,是整个招待所最会吃,也是最舍得吃的人。

    所以食堂大妈,看见有啥好货,都喜欢买回来。

    因为在招待所做饭这么久了,真没遇到像林秀这么挑嘴的人。

    人挑嘴,那是对厨师的考验。

    只要有本事的厨师,都喜欢挑嘴能吃的人,能得挑嘴的林秀夸一句好吃,食堂大妈能高兴一整天。

    早饭吃完了,林秀都有种成煜东体温升高,呼吸变重的错觉。

    心想,象拔蚌补肾壮阳真这么厉害?当场就有效?那她晚上不是有福气了?

    林秀心里还挺期待,毕竟她也是享受的那一方,不会拒绝夫妻作业这种事情。

    到了晚上,还真是如林秀所想的那样。

    成煜东特别有劲儿,特别不知足。

    林秀不想要了,狗男人还用皮带绑住她的双手……

    “你明天不干正事吗?”林秀眼角都是红晕,因为太累,说话的声音都是慵懒沙哑的。

    “明天没啥事儿。”夫妻作业做完了,成煜东就拧了湿毛巾给她擦汗:“乐安村的村长一边忙着带着村民,和拆迁办的要条件,一边还想从我和死对头那里抬高价钱,把土地高价卖给我们。”

    成煜东解释道:“乐安村的土地,我现在不太想要。已经让蔡志鹏在暗地里,按照你画的地图,去和其他村子里的人接触买土地的事儿。”

    本来要睡着的林秀,瞬间睁开了眼。

    汗湿的头发,沾在白皙的脸上。

    眼睛里还有求饶时,哭出来的潮红,看着脆弱又带着一种靡丽的妩媚。

    成煜东没忍住,低头亲了亲她打湿的眼睫毛。

    因为这时候天都亮了,所以媳妇儿再诱人,成煜东也舍不得继续缠她。

    于是一边给林秀擦汗水,一边说:“我现在之所以还和乐安村那边纠缠,就是想顺着村长的贪心,把价钱抬高,然后坑死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