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言情小说 - 八零肥妞逆袭记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8

分卷阅读8

    还不要鸡犬不宁。

“妈,我马上就回来。”

“我说不准去,她张家把咱家传家宝都给弄丢了,这媳妇咱们要不起,回头让你爸把这门婚事给退了,妈再帮你相户好人家。”

“妈,定下的婚事怎么能随意退,你这让人家女方面子往哪搁”,周邦国无奈地笑道。

周邦国是个很有见地的人,心里有自己的成算。他是孝顺,但也不会愚孝,这种大事大非上的问题从来不会含糊的。

他倒不是多喜欢张秀儿,毕竟两人说起来就见了一面,没那么深的感情。

只是如今既然已经定亲,那他对张秀儿是有责任的。真要退婚的话,姑娘说不定这辈子就毁了。哪怕她丢了周家祖传的镯子,但这东西终究是死物,哪有活生生的人重要。

看着周邦国没听她的话,还是出了门,女人脸色并不好看。

这时屋里走出一中年老汉,骂了女人一声,说她拎不清事情,定下的婚事那是说反悔就能反悔的?

周家和张家是一个村子的,所以距离不远,以周邦国的脚程十几分钟就到了。

于胧抬起头就看到周邦国在门口,这或许是她开启空间的关键人物,于胧忍不住多打量了他两眼。

周邦国浓眉大眼,五官方正,眼神里透着几分正气和威严,是如今最受人欢迎的长相,不过却不太符合于脓的审美。

前世,她从初中就开始谈恋爱,前男友十个手指都数不过来,因为她本身长得好看,所以交往的每一任男友都是外表及其出色的花美男,长相普通的也入不了她得眼。

当然每一任男友也都是渣男中的战斗机,她享受和渣男斗智斗勇最后让他们拜倒在自己的石榴裙下,再把他们一脚踹开的成就感,这极大的满足了她得虚荣心。

前世因为战绩卓著,鲜有失手,所以别人给她送了外号叫“渣男粉碎机”。

不过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于胧前世之所以出车祸断了双腿,就是和最后一任男友分手后,对方一直纠缠不休,求复合无果后开车撞了她。

虽然对方也为此进了监狱,但她也断了对她来说最重要的双腿。

成为残废的那两年,于胧心底也在反思,如果再给她一次机会的话,她估计会安分一点,虽然她没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

按她前世的习惯,像周邦国这类人,她连挨都不会挨的,感情游戏是不适合和这类人玩的。

“姐夫”,于胧喊了一声。

周邦国刚想要不要招呼一声,他跟张家人也不是很熟,对于胧他倒是有几分印象。这年月,骨瘦如柴的倒是常见,这么胖的倒是头一遭。只是也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他还真没有多少跟姑娘打交道的经验。

好在于胧先开口叫人了,周邦国也就顺着她的话说,“张叔他们在家吗?”

“我爸和我妈他们都下地去了,我姐在房里,要我帮你叫她吗?”于胧道。

其实不用于胧叫,因为张秀儿已经听到周邦国的声音并从屋里跑出来了,看到周邦国和于胧单独在一起,她心里的危机感更为强烈了。

“邦国。”张秀儿亲近地喊道,像是在于胧面前宣示主动权一般。

于胧暗自翻了个白眼,她就是不识趣要在这里膈应张秀儿。

周邦国和张秀儿说了两句话,把猪脚放下就离开了,毕竟现在张家没有大人在家,他待在这里太久也不太合适。

张秀儿看周邦国离开,追了出去,好一会都没回来。

作者有话要说:  心机胧虽然前男友众多,但是都没发生过关系的。

盖章一朵纯洁的白莲花[狗头]。

☆、06

于胧上了一趟山,找到之前她埋镯子的地方,把镯子给取了出来,用树叶子擦了两下,而后塞进了兜里。

如今距离镯子丢失已经过去了两天,风头差不多过了,她再把镯子放在身边就保险一点。而且把镯子放在身边,方便她随时取血。

所谓上山容易下山难,下山时大腿很容易抽筋,尤其是于胧这么肥胖的身体,几乎所有的重量都压在双腿,她走得异常小心,但还是摔了一跤大的,屁股生疼,好半天才爬起来。

她呲着牙缓了好一会,才缓过神来,因此下山的路她更加得小心了,

好不容易回到家中,张季山和江静已经从地里回来了,今年的收成还算不错,尤其是分田到户之后,乡里人的干劲十足。

以前还吃大锅饭的时候,因为肥胖和身体素质太差的缘故,于胧就赚不到几个工分。现在也不用她干什么重活,因为她一下地,在太阳底下没站一会就晕。

半个月前她穿越的诱因就是因为去地里干活,暴晒过后直接晕在了地里,醒来后灵魂就换成了如今的于胧。

那以后,张季山就不让她下地了,不然按照农村的现状,半大姑娘怎么着都是个生产力。

好在张季山会点木匠手艺,所以家里情况倒是比其他人家好上不少,多她这么个不事生产的废物也勉强养得起。

不过这也是江静担心她嫁不出去的又一原因,不然她哪怕是胖点,但有一把子力气,稍微结实一点,多的是人稀罕她。

但有具肩不能挑手不能抬,连多走几步路都喘的身体拖累她,情况就大不相同了,谁愿意自家娶个菩萨回去供着,那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嘛!

江静回来后去厨房做午饭了,午饭是几个玉米面饼子配自家腌的咸菜。

面饼子有股浓郁的玉米香,于胧来这里半个多月,基本没吃过几顿正儿八经的白米饭,倒是没有饭里掺糠那么惨,但多少也会掺些玉米粉在里头。

于胧倒是知道二十一世纪,玉米粉很多都是给猪吃的。

玉米饼子很粗糙,又干又有些咯喉咙,于胧更心疼前世被她浪费掉的那些粮食了。

吃完中饭后,张季山和江静又下地去了,于胧也在心里计划着。

周家除了周邦国外,还有两个meimei,一个弟弟,这个弟弟年纪最小,和张学雷差不多大小。

于胧不确定是不是周家人的血都能用,所以打算柿子挑软得捏,先向小孩下手。

虽然取周邦国的血是最稳妥的,因为原著里空间就是以周邦国的血为媒介开启的,但毕竟对方那么大一男人,想不动声色地弄到他的血有点困难,她到是想到了几个法子,但都不太稳妥,不确定性太高。

一时半会,她也想不出更好的办法,所以才想着先向周家小弟下手,实在不行,她再碰碰周邦国。

周家小弟周邦业不比张学雷作天作地,是个听话懂事,现在的村小学读二年级,听说成绩很好。村小学是以前的尼姑庙改建的,里面的老师是前些年下乡的知识青年,原本是有两个老师的,但现在回去了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