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言情小说 - 穿回八十年代搞京剧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44

分卷阅读144

    找回来的。

三根脚趾挤在狭窄的木头上,再一圈一圈地用白布将木头和脚缠在一起,最后穿上跷鞋,便是戏里女子轻盈的一双脚。

他立在跷上,膝盖和身体都在微微颤抖,膝盖还一阵阵发疼,这身体毕竟在前些年吃过太多苦头了。

不过没关系,他会尽全力完成表演的。小时候为了练跷吃过不少常人难以想象的苦楚,踩跷早已成为他身体记忆的一部分了。

试探着走了两圈,他跑起圆场,并且越跑越稳,越跑越快。

盛慕槐一向只在视频里看过辛老板踩跷,对他的技艺早就惊为天人,所以一边练功,眼睛控制不住地偷偷朝爷爷那里瞄。

她还以为爷爷要把技巧练回来,总要那么一两天的时间,没想到他现在就健步如飞了。

想到能让辛韵春再一次登上舞台,她的心就会不自觉的战栗和悸动。辛老板是属于这个舞台的,属于整个时代的,时光也带不走他的风采。

***

导演现在拍的是小荣泠春在科班学艺的部分,盛慕槐几乎每场都会来,指导戏里白月季和荣泠春的戏曲动作,而如果涉及武生和武打场面,则由凌胜楼和他的武班负责。

两人在片场交集不多,可一个交汇的眼神,一个无端的微笑,都成了触发心跳的机关。认真指导的凌胜楼总能散发强大的魅力,让人不自觉被他吸引。

以前两人早上练功都是互不干扰,现在却总是能感觉到那边有个人,怪不自在的。

盛慕槐没有去深想这些感觉,她的心被另一件事儿占满了。

她只告诉导演自己家的长辈当年也是梨园行中的旦角,跷功一流,和池世秋的身高相仿,拍背影绝不会穿帮,凌胜楼也向导演保证长辈的功力,这才让胡子阳在没有见过盛春的情况下同意试一试。

两周后,小荣泠春的戏份就要拍完了,只剩下太平园的最后一场。

万星明这几个星期已经完全把自己沉浸在小荣泠春的身份里,就连休息都在练习着要演的戏曲,特别是。

盛慕槐发现他有一段练得特别好,还夸奖了他。万星明睁着明亮的大眼睛问:“盛老师,那天和您一起去太平园的老人家是不是您的长辈啊?”

“你见到他了?”盛慕槐先是有些惊讶,然后笑着说:“他是我爷爷。”

“这段就是他教我的。”万星明说。

“难怪进步那么大呢。”盛慕槐弯弯眼睛。这孩子有造化,看来爷爷很喜欢小万,不然不会主动教他。

“明天就要去太平园拍最后一场了,紧不紧张?”盛慕槐问。

万星明摇头:“荣泠春在台上不会怕,只想把戏演好。”

“对,你说得对。”盛慕槐点头:“荣泠春绝不会怕。”

***

拍摄那天,盛慕槐和爷爷,大师兄很早就一起来到了太平园。

爷爷不愿让别人看到他脸上的疤,就想先化上妆,怎么也能遮掩一些。

他坐在镜子边看自己。这几年过得挺滋润,曾经干瘪的两颊又丰盈起来,但脸上的皱纹还在,怎么着也老了啊。

盖了一层又一层的粉与胭脂,也没法填平这些纹路,更没办法让那道狰狞凸起的疤收回去,好在舞台远,不仔细看没有人能看出来。

盛慕槐帮爷爷打下手,替爷爷勒头。头勒上以后,皮肤就紧致了不少,眼睛也有了神韵。很快,一个身材纤瘦,一身白衣的花旦又出现了。

爷爷没再看镜子,而是站起来练起了要拍摄的片段,木跷挪移间,当年的风采不减。

“爷爷,您别忘了最重要的东西。”盛慕槐提醒。

辛韵春停下来:“什么东西?”

盛慕槐从包里拿出一只木盒子,将里面的红宝石戒指取出来:“我的辛老板,是这个呀。”

“它啊。”辛韵春笑了,伸出干枯却仍旧修长的手,将红宝石戒指套在了食指上。

他看着那只戒指说:“与其说是我,荣泠春最后的遭遇更像师父。我师父杏花雨死前说:‘我不过是个唱戏的罢了,我有什么罪呢?’我比怹幸运,怹没等到再登台的那一天。”

“爷爷……”盛慕槐说。

“胜楼,你带我去后台等着吧。槐槐,你要帮小池和小万化妆,又要演荣泠春的戏迷,就别管我了。”

***

这场京戏是要展现荣泠春的初露头角和后来春笙社的大火,台下自然要坐满了观众。为此摄制组找了八百个龙套,把每一个座位都填满了。

盛慕槐扮作一个本来对老戏不屑一顾,却在听过一次荣泠春的戏后痴迷上他的民国女学生。

这场她坐在台下,镜头只会一扫而过,她的重头戏是在戏院门外和一堆戏迷挤着找荣泠春签名,混乱间他的围巾被人摘下来传到她手里,荣泠春干脆就把帽子也飞给了她,笑着说:拿去吧,这是一套!

这个情节的原型是辛老板手杖被抢走然后把帽子也飞给戏迷的轶事。

盛慕槐换上一身西式的学生制服,坐在了前排。

几百个龙套涌入,也各自找了位置坐下。盛慕槐发觉身边座位一沉,来的是一个穿长衫的老人,竟然是李韵笙。

“师伯,您怎么来了?”盛慕槐吃了一惊。

李韵笙微微一笑:“韵春登台,我怎么也要来看看。而且是在这太平园里。”

他闭上眼睛,感受着嘈杂的声音。说实话,前些日子的太平园太空荡了,没有灵魂,只有现在盛慕槐才感觉到太平园一点一点的活了起来。

胡子阳在不同的位置架好了机器,工作人员让龙套安静下来,板子一打,一镜开拍。

这场戏用了首都京剧团的乐队,万星明和池世秋都要真唱真舞,后期再对唱段进行配音。

“这小男孩还不错。”李韵笙看了万星明在台上的表演评论道。虽然脚下功夫还不够,但气不喘,眼神灵动,在这个年纪已经很难得。

“cut!”反复把相同的片段演了三遍以后,胡子阳终于把各个角度都拍满意了,让万星明下去,换池世秋上来。

同时,原本的红色绣牡丹的帷幕被撤走,另一幅帷幕从半空垂下。

那帷幕以豆绿为底,上面绘了一株兰草和一只笙。除了颜色,和春笙社的帷幕像极了,盛慕槐感觉到李韵笙的身体微微一动。

池世秋穿着袄裤走上来,他都不用做动作,长睫毛大眼睛,小巧的鼻子丰润的嘴,只站在台上都赏心悦目。

池世秋演起来。虽然在行家的眼里,他的表演有这样那样的不足,但难得的是他天生就有一种能压得住台的气场,那正是“角儿”不可或缺的,只要他站在那里,就令人信服。

更何况池世秋唱老生都天然有一股潇洒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