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言情小说 - 今天你认出初恋了吗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75

分卷阅读175

    弱鸡,进藏都怕有高反拖他后腿,她不去,他路上连个说说话的人都没有。

“放心,我已经准备好了。”颜绍之安抚地亲了亲她的额头。

夏小凉叹口气,反手抱住他,脑袋贴住他的胸膛,轻声道:“那我在这里等你。”

第二天一早,颜绍之就出门了。

从江城出发,飞机进藏,目标珠峰大本营。

出发的时候天才微微亮,抵达拉萨却已经正午了。

高原特有的湛蓝天空和透明阳光刺得他几乎有些睁不开眼,他打开登山包取墨镜,然后就发现里面塞了几颗果糖。

大概是临走前夏小凉塞的,他拆了一颗,扔进嘴里,然后启程。

和第一次来时一样,他租了辆越野车,不过这次只有他一个人,他没有选择太大的车型,办好手续就直奔目的地了。

这几年这块土地越来越热门,即使是淡季,路上的游人也比他们当年旺季过来时多得多。他的目的不在游山玩水,所以几乎没什么停留地一直向前。

当然,他也没有开得太快,毕竟小丫头千叮咛万嘱咐要注意安全。

夜幕降临时,他停在一家客栈门口,准备留宿一晚,明天早上再出发。

客栈有住宿,也提供用餐。堂食的人不多,但大多三三两两,还有一桌十来人,好不热闹。颜绍之一人坐一桌,没一会儿有人过来搭讪,指着外头的越野车说:“小弟,一个人进藏啊?”

颜绍之看他一眼,大个儿小伙子,五官已经晒得有点模糊了,说话就露出一口大白牙。

他点头。

“哟,胆子挺肥啊。第一次来就自己开车?”

颜绍之吃着桌上的面:“不是第一次。”

“那难怪。这地方啊,有魔力,来了一次就忍不住再来一次。”

这话说得沧桑,像是历经世事的老头子,其实他最多也就二十六七。

“你去珠峰大本营吧?我也一个人,咱们结个伴儿?”

颜绍之扫一眼他身后的装备,点头。

“小弟还挺酷啊,你就喊我声大山哥吧,这一路我罩你!看你细皮嫩rou的,大学刚毕业?”

颜绍之忍不住笑起来:“毕业有些年头了。”

“那也没事儿,都到这地界了,咱们资历论长幼。”

颜绍之又笑了笑,没反驳。

等吃完饭,大山哥表示先把登山装备放他车里,明天连人带货一起出发。颜绍之带他去打开后备箱,他一见后备箱里的东西,双眼都亮了,话也跟着变了:“哥,您明天上哪条线?捎上我呗。您今晚住哪间房?咱交流交流?”

第二个要求颜绍之拒绝了,他还要给家里的小姑娘打电话。

不过第一个要求,他也没能让这位大山哥满意。第二天他指出自己的路线时,大山哥非常惊讶:“你都不是第一次来了,才走这么点儿?看这架势大本营指不定哪年就关了,不走远些太可惜了吧?”

在得到他的肯定答复后,大山哥特地趴后备箱看了眼那些设备,遗憾地叹口气,似乎是在指责他暴殄天物。

所以到了大本营之后,他们还是分道扬镳了。

颜绍之又住了一晚,休息了一个白天,当晚12点,和上次一样,跟着大部队出发。

他居然还记得他们上次大约的速度,所以抵达目的地的时间,也和上次差不多。只是上次是夏天,日出时间比较早,这次到了之后,天还没有亮起来的迹象。

在这边休息的人挺多,一直停下来的少,而选另一条道返回的人,就更少了。

他跟着大部队稍作休息,然后他们继续向上,他向下。

上次来的时候,一队人做了很久的功课,才确定返程的路线。这次他连地图都没看,径直往下走。

他不用再看了。这些年这条路或是在他睡着的时候,或是在他清醒的时候,在他的脑海里,重复出现了无数次。

当年他们折返,特地走的下山时的路线,因为人少且风景更好。

他一路向下。

其实不同的季节来同一座雪山,看到的景象是完全不同的。哪怕是同一个季节,不同的年份,雪山的模样也会大不一样。

可他仍然找到了事发地点。

线路早被新的来人重新踩出,一年又一年的新雪埋葬了曾经所有的痕迹。颜绍之随便找了个地方坐下来。倒也是巧,天在这个时候亮了。

又是一个万里无云的好日子,半亮的天空,已经看得出深邃的靛蓝色,有许多星星还未退场,在天际一闪一闪地挣扎着发出余光。不远处的雪山被照成罕见的金色,据说许多人特地蹲守,就为了看这“日照金山”的壮观景色,结果越是蹲,越是蹲不着。

这样说来他真是挺幸运的,来了两次,两次都看见了。

他又坐了会儿,看着浓金变成淡金,天色越来越亮,星星们相继退场,最后一轮红日在雪山之巅露出小半个脑袋,目光所及的暗色,终于全部消失不见了。

他笑望着那一角氤氲的橘红色:“兄弟们,天亮了,我来看你们了。”

颜绍之再回江城,距离他出发的时间,正好一周。平原地区充足的氧气让呼吸都变得轻快,五月中旬,春末夏初,江城的天气不冷不热,一年中最好的时节。

他到家的时候正好是傍晚,院子里的欧月夏小凉没有剪,开得很是喜人,银杏树的叶子比他离开的时候丰厚了很多,看起来也更加油绿了。树干上那两只挂了好几年的斑驳灯笼倒是被换了下来,顶头挂着的,是两只全新的灯笼,依旧是大红色,风一吹,摇晃着相依相偎。

这是他自己的家,他有钥匙,也知道大门的密码,但他走到门口,还是选择了门铃。

“叮咚”一声,就听到里面的脚步声,噔噔噔,又急促又欢快,然后大门倏地被打开,娇娇软软的身体八爪鱼似的扑到他身上:“你回来啦?!”

她应该在准备晚饭,头发上沾了轻微的油烟味,她应该刚刚吃了糖,一说话,草莓的清甜气息就萦绕在鼻尖,她似乎瘦了点儿,扒在身上轻轻盈盈的,没什么重量。

夕阳挂在天际的一角,透过银杏树的枝叶,在地上投下罅隙的光斑,将两人的拥抱映成一幅黑白的影画。

颜绍之看着门厅处两人合二为一的影子,下巴蹭着她的颈窝,缓声道:“嗯,我回来了。”

人这一生熙熙攘攘,他遇到过许多迷失自我的人。

他遇到夏小凉那一年,就正好遇到迷失自我的她。像一只仓皇的小鹿,在森林里迷失了方向,无措茫然地看着他。

他想好可怜一小姑娘,陪她说说话吧,逗她开开心吧。

他和她之于他一样,大概只会是人生路上的匆匆过客,短暂的交汇后各奔东西,但人与人之间,应心存善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