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言情小说 - 我的阿喀琉斯之踵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4

分卷阅读14

    臭丫头,敬酒不吃吃罚酒,今天非把你收拾了。”

佟夕当然不会束手就擒,拿着伞掉头就跑,反正不到五十米,就是叔叔家。只是没想到雨天路滑,刚跑几步,突然摔了一跤,没等站起身,就被抓住了辫子。

刚好这时,沈希权从门口出来。佟夕急忙喊了声“权哥”。那几个人一见沈希权便松了手,佟夕赶紧跑过去站在沈希权的身后,心脏怦怦直跳,当真是吓到了。

沈希权接过她手里的雨伞,甩了甩水问:“怎么回事。”

几个小混混干笑着,其中一人解释:“权哥,她差点戳瞎我的眼睛。”

沈希权薄薄的笑了笑:“我替她给你陪个不是?”

他一贯都是见人带着三分笑,那一抹浅笑仿佛生在他的右侧唇角。可是那几个人见到他笑,却怯怯的说:“不敢不敢。”

沈希权没搭理那几个人,低头看看佟夕,抬手搂着她的肩膀,拍了拍:“以后谁再欺负你,你跟我说,我剁了他的手,扔到河里喂鱼。”

这话显然是说给对面的人听的。那几个人不声不响的走了。

佟夕以前听叔叔说过很多次,沈希权是个笑面虎,心狠手辣,小混混都不敢惹他,她没怎么相信,今天才算是第一次见识到,惊讶之余,更多的是好奇。

“他们好像挺怕你的。”

“人都是欺软怕硬的,你比他们还狠,他们自然就怕你。我十几岁的打架厉害在镇上是出了名的。”

佟夕看了看自己细细的胳膊,心里盘算等回了T市去报个跆拳道班,是不是年纪大了有点晚呢?抬胳膊的时候,才发觉沈希权的手还放在她的肩膀上,不禁悄悄缩了一下肩膀。

沈希权最初认识她的时候,她看着还是个小姑娘,再加上是佟鑫的堂妹,心里也就没把她当外人,搭肩膀时心无杂念。此刻觉察到她往后缩,他才突然想起来,小丫头已经十四了。

他把手从她肩上抬起来,不轻不重的敲了下她的脑门,板着脸说:“别自作多情了,你这种小丫头片子我看不上。”

佟夕脸色腾一下红了,捂着脑门,眼睛透着不服。

“我喜欢这样的。”沈希权从口袋里摸出手机。是个刚刚面世的智能机,薄薄的十分漂亮,屏保是一个外国女人,身材火爆,妩媚妖娆,烈焰红唇。

佟夕认真的看了看,撇着嘴说:“还没我姐好看呢,权哥你眼光不怎么样啊。”

沈希权又敲了她脑袋一下:“小孩儿懂什么。”

后来,她为了报考编导专业疯狂的看片才知道那是一个七十年代一个代好莱坞女明星。当时单看照片也并未觉得多么惊艳,直到看了几部老电影,才发现她的的确确是个大美人,一颦一笑,风情万种。

莫丹的论调是人要看动态,静态美不算真的美。比如某小鲜rou,照片美绝人寰,演技惨绝人寰。然后又举例布拉德皮特:“我原先看他照片觉得一点也不帅,后来看史密斯夫妇和特洛伊木马的时候,哎呦天哪,帅到合不拢腿。”

佟夕:“……”

莫丹和那位好莱坞女明显截然不同的类型,一个娇小玲珑,一个高挑性感,一个烈焰红唇,一个樱桃小口。

沈希权打算追莫丹的时候,佟夕有次忍不住私下问他,你不是喜欢那谁谁吗,莫丹和你喜欢的那一款不一样啊。

沈希权想了想说:红玫瑰和白玫瑰的论调你听过吧?

佟夕啧啧:“权哥你这样就不对了啊。小心我告诉莫丹。”

沈希权摊着手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没关系啊,莫丹喜欢布拉德皮特,你看我那点像他。”

佟夕叹气:你们这些一心两用的人啊。

沈希权笑:这和喜欢古董喜欢名画一样,不见得非要到手,过我眼即我有。世上美人千千万,能克制住内心的欲望,守着眼前的这一个,就算是真爱。

后来她关于这个问题,和聂修讨论。

聂修正在写报告,手指如飞的打着键盘,忙到没眼看她,却很严肃的说:“那不行,守着眼前的还不够,心里也不能有别人。”

佟夕笑起来:“你这人好霸道,连放在心里欣赏一下都不行喽?”

聂修突然停下手里的事情,走到她面前,跟班主任似的,盯着她:“你难道还想在心里再放一个人,偷偷的欣赏倾慕?”

当然不是,我欣赏倾慕的人只有你。佟夕正要说,忽然想起,他追她的时候,都不曾说过一句情话。于是临时改变主意,抿唇笑着不回答,偏要他着急上火。

聂修没作声,抬起她的下巴,低下头……

两分钟后,佟夕求饶:我眼前只有你一个,心里也只有你一个。你满意吗?

作者有话要说:  一个没有安全感,随时担心女朋友变心被人抢走的男主……O(∩_∩)O~

第10章缘(1)

佟夕被那几个小混混扯住辫子,差点吃了大亏,一气之下跑去理发店剪了头发。

傍晚她在院墙外浇花的时候,沈希权从度假村工地上回来,差点没认出来,她最近正在长个抽条,原本就很纤细的身材,愈发看着单薄细瘦,乍眼一看,就是个男孩。

沈希权还以为理发店手艺太烂,打抱不平的说:“这是哪家理发店?这手艺是想关门啊!”

佟夕眼睛里亮着笑,一点没有头发被剪毁了的郁闷,“是我让师傅剪成这样的,我本来要剃光头,那师傅死活不肯,怕我后悔了再跑去讹他。”

沈希权心里咯噔一下,看不出来,这小姑娘有股子狠劲。

剪完头发的第二天,佟建文去鹭鸶巷吊唁一位同学的母亲。回来后,就在院子里和佟春晓聊起这位同学的故事,权当给侄女提供一个写作素材。

他同学叫江若菡,年少时就是镇上出了名的美女,医学院念书的时候,被星探发现,请去拍过广告,那时候很流行挂历,照片还印成了挂历卖的十分火爆。毕业后进了省医院。她丈夫聂振,出身高干家庭,是家里幼子,聂父住院的时候,他偶然遇见江若菡,就这么一见钟情。

聂父讲究门门当户,认为江若菡是个寒门陋巷出来的小家碧玉配不上儿子,后来一调查,她还拍过广告上过挂历,更坚决反对这桩婚事,但是聂振一直不肯放弃,磨了好几年,才得了聂父许可,和江若菡结婚。婚后老公对她体贴入微,生个儿子还特别争气,小学连跳两级,今年刚被B大录取,才十六岁。

佟春晓忍不住说:“这真是人生赢家啊。”

佟建文摇着蒲扇,感叹:“可不是嘛,四十多岁了看上去也就三十出头的模样,和我站一起,说我们是中学同学,鬼都不信。”

旁听了许久的佟夕接过话头,不留痕迹的安慰他:“叔叔你一点不老,我们同学都说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