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言情小说 - 女配锦绣荣华(快穿)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302

分卷阅读302

    “下午你就去了小姐院子,也认得路,你过去送菜吧。”

“是。”小心翼翼把菜放入到了食盒里,商晓云拎着就往宁蓁蓁所在的院子去了。

王妈等到人走了,问道,“怎么让那丫头送过去?”

按道理商晓云这样的活契,厨房不会让人掌勺,也不会让这样的丫鬟在主子面前露脸,但是已经做出了这样浓香的菜,想要不露脸谈何容易?

李妈说道,“这丫头大有造化,说不好我还要在她手下讨活计。”

不用尝那山药粥,就知道定然是味道很好。

宁蓁蓁下午吃过了自己改过的药方,人精神了不少,这会儿已经不是歪在床上,而是站了起来。

等到食盒摆开了之后,对着赤鸢说道:“你去把娘请过来,让她和我一起吃。”

赤鸢的速度很快,等到把人请过来的时候,宁蓁蓁没让碧痕动手,亲手摆了碗筷。

“娘。”

房间里的烛火燃得很足,在通透的琉璃灯里,把整个房间照的明晃晃。

醋溜白菜的香酸气息最为霸道,柳氏本来出去了一趟,就有些饥肠辘辘,现在闻到了这个味道,含笑说道,“厨房给你做得这道菜很好。”很适合生了病的人,闻起来就开胃。

净手坐在了位置上,柳氏看着白菜被切成了细丝,只闻着酸气,就觉得食指大动。

宁蓁蓁和柳氏的第一口菜都选择了醋溜白菜,刚入口了之后,柳氏就发现了这菜不像是李妈或者是王妈做的。

本想要直接开口问,看到女儿吃饭的模样,她的姿势都透露出一种仙气儿,柳氏就换了词,用公筷给女儿夹了一筷子白菜丝,“是不是饿坏了?这个白菜丝做的很好,很开胃,你试试看。”

在柳氏看来,这优雅的吃饭姿势是女儿生病,气力不足的表现。

宁蓁蓁抿唇一笑,悠悠然说道:“是做得很好。”

柳氏继续吃着白菜,宁蓁蓁则是尝了另外两道菜,在开了胃,这两道菜的味道说起来要比醋溜白菜还要好。

看着柳氏盯着白菜不放,要是她不提醒,只怕要一直吃下去,就给娘亲夹了一筷子的蒜薹炒rou,还有一筷子的莴苣丝。

柳氏有些可惜,她很喜欢今晚上这个白菜,她甚至觉得可以光吃这道菜。不过女儿的心意,怎么都要尝一尝剩下的两道菜。

等到入口了rou丝之后,柳氏的想法就变了,这是什么神仙rou!

一点都没有平时的淡淡膻气,rou还嫩滑的很,又有点像是冬日里的腊rou,不过柳氏记得,府里头的腊rou是吃完了的。

莴苣丝只用热水烫了一下,保持了原本的味道,用来拌菜的佐料也不知道怎么调制的,比平时爽口的多。

这个时候,就算是柳氏再怎么迟钝,都意识到了晚饭不是李妈或者是王妈做的。

她刚想要开口,鼻尖就嗅到了一股guntang浓郁的香气来。

柳氏的眼睛都瞪大了,目光很快就锁定了碧痕,碧痕把煲粥的盖子揭开,山药粥的香气霎时间霸道地赶开了其他的味道,醋溜白菜的香气在这股味道面前,就只是个弟弟。

“这是什么味?”

如果要是商晓云在场,一定会很满意柳氏的表现,作为厨师,最幸福的时刻就是厨艺得到食客的肯定。

“这是山药粥。”宁蓁蓁说道,“刚刚端过来的时候说了再焖一会儿,所以现在才打开,娘,您尝尝。”

当她没有吃过山药粥?柳氏可不记得山药粥有这个味道。

等到吃到了口中细小的山药,就知道当真是山药粥,不过和平时清淡的粥相比,这个粥的香气霸道,味道也独特,把以前柳氏最喜欢的皮蛋瘦rou粥都给比了下去。

等到把所有菜都吃完了之后,柳氏觉得自己吃的有些多了。

“我陪着娘散散步。”宁蓁蓁说道。

“可是……”

“我也吃的有些多啦。”宁蓁蓁轻声说道,“就在自家院子里走走,我带上兜帽,不会着凉的。”

宁蓁蓁带着兜帽,露出了一张素白小脸,柳氏就跟着她一起往外走。

柳氏:“今天的菜是谁做的?”

“是晓云,商晓云。”宁蓁蓁说道。

虽然吃的有些多了,但是柳氏觉得要是粥还是有的剩,她还能够吃下小半碗,“是我们府上的吗?给她一些赏钱。”

“赏钱的话,我估计不用。”

柳氏有些不赞同地说道,“既然做得好,该赏还是要赏的。”

宁蓁蓁笑着说道,“娘,要是让她做主厨,过段时间只怕做得更好,难道每吃一次就给赏钱不成?要我说,不如把她提成主厨,这个月的月例就按照主厨的来给,顺便也多给她两天假,让她好回家一趟。”

这个月还剩下最后三天,这样也等于变现给了赏钱。

柳氏咕囔着说道:“这么好的手艺,怎么以前就没有尝过?”

宁蓁蓁:“她是活契,不是府里头买下的。进府之后最开始是扫地,后来才去了厨房。”

或许是月色很好,加上难得和女儿这样亲密地一起走,柳氏和女儿说了不少话,看着月下女儿花骨朵一般的容貌,心中酸楚,她这么好的姑娘,怎么就被人退亲了?

第174章厨神金手指3

襄西城里,最好的书院就是桑远书院。

苏家老爷自己当年学得不好,后来走上了行商的道路,但是内心深处,苏老爷还是希望孩子有出息。

所以苏文翊虽然学业不精,还是被苏老爷花了大价钱送入到了桑远书院。

而苏青菀曾经的定亲对象,就是苏文翊的同窗,一个叫做章镜诚的寒门学子。

章镜诚的家里穷,他在书院里吃的是最便宜的黑馍,每日里起早贪黑读书,后来发展了一个业务,也就是代写功课。而苏文翊刚入书院没多久,章镜诚就盯上了这位富商之子。

章镜诚代写功课很用心,还会翻开过往的水准,根据对方的水准来完成功课,甚至把苏文翊的字都模仿得七七八八,可以说免去了被夫子发现的后顾之忧。

苏文翊本来就不喜欢学习,干脆就用银子买章镜诚代写的作业。

两人有了交集之后,苏文翊就越发佩服章镜诚的学习劲头,以前开蒙的时候听过什么:凿壁偷光,囊萤映雪,悬梁刺股的鼓励学习的故事,他觉得看着章镜诚就好像看到了那些古人。

在这种情况下,苏文翊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