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言情小说 - BE拯救世界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83

分卷阅读283

    吧。”ai跳到我的肩头,用大耳朵拍了拍我的肩,“反正短期内你是不可能成功攻略卡塔库栗了。不如趁着这个假期,去把另外两个男人给攻略了。”

“你tm这是什么‘趁着假期去把游泳学了吧’的说法啊……”我抽着嘴角看它,“再说,两个?你是不是有点太高看我了?”

“嗯……”ai托着下巴沉思了一会儿,一拳敲到了自己另一只爪爪上,“好吧,那就先攻略一个。根据你目前的身份来说……我们接下来去北海比较好。总之,先攻略一下那位未来的七武海吧。”

“你是说多弗朗明哥?”我下意识扬起了眉毛,“为什么是那只火鸡……我还以为你会让我先攻略青雉。”

“你觉得青雉会对女海贼动真心吗?还是bigmom的继女?你上个世界的教训还没吃够?阵营不同是不会有好结果的。虽然他本人的攻略难度是e,但是敌对阵营的话攻略他的难度就是ex,我不觉得你的能力能够做得到。”ai拍了拍我的肩,“倒是那只火鸡……不,那个多弗朗明哥,你现在这个身份攻略成功的可能性还大一点。”

我下意识皱起脸来:“可是……”

那个人的性格难度起码是hell(地狱)级的啊。

虐_待_狂本来就很难搞了,那家伙还是一个控制狂,这也就都算了,那货尼玛还曾经是个天龙人,虽然因为早年的凄惨经历比大多数天龙人都要有脑子,但是他也带着一堆天龙人的臭毛病啊……单论性格恶劣程度,一个多弗朗明哥顶一百个卡塔库栗。

起码卡塔库栗就算亲妈是个疯子兄弟姐妹们都是神经病也从来没有动过他们一手指头。而多弗朗明哥又杀了亲爹又杀了亲弟。

“没关系。”ai忽然换上了陪酒女一般甜腻的语气,“我相信你,你没问题的,干巴爹~”

我顿时打了一个哆嗦:“不不不你相信我什么啊?不如说这个攻略对象真的有恋爱线吗?”

ai笑容不改,语气越发甜腻:“我相信你,你一定没问题的。你可以,你做得到。”

我只觉得自己都要过呼吸了:“停一停停一停,你是不是忘了原作里那个和他有感情线的妹子最后啥下场啊?差点就死成了自己外甥女一辈子的心理阴影啊?如果不是路飞来的及时她就凉透了啊?”

ai的语气甜腻得都能滴下蜜来了:“我相信你。你只要努力,就没有什么做不到的。至今为止我们不都是这么过来的吗,这次也一定可以的,加油哟~”

我已经不能呼吸了:“……怎么样都好,你先停下,我做,我会做的。求求你不要用这个语气说话了。”

比起听ai用这种语气说话我宁愿去把多弗朗明哥和青雉一起攻略掉啊!!!

…………………………

………………

……

以上。

这就是我现在出现在这家北海著名三甲医院做实习生的原因。

明面上的理由是积累临床经验,为了更好的向bigmom效力。真实原因嘛……

“你确定我在这里能遇到多弗朗明哥?”

我抽着嘴角看ai。

“当然。”ai微笑着看我,“你还不信我吗?”

哦,我傻了才信你。你这个糟老头子坏得很。

作者有话要说:  预测有误,没写到火鸡出场。下一章一定让他出来。

注:1捏他漫画和。

之前有读者要的女主视角攻略分析。喏。

卡二其实就是太珍视女主了,才会有想这么多。

你们放心,火鸡绝对不会想这么多。

他和女主拿着同样的剧本,他们飚戏飚得很愉快。戏精见戏精,两份戏精叠加在一起,这就是双倍的快乐。

第170章今日头条:震惊!北海某火烈鸟精大闹某三甲医院反被实习医生殴打!

仿佛是为了打我的脸一样,大门轰的一声倒塌了。

嗯,说是倒塌实在是不恰当,准确点说,是被切开了。凭借这些年在托特兰训练出来的见闻色,我很快便留意到,那是无数锋利的“线”。几乎是在一瞬间便将门板切了个四分五裂,这个控制力,还有这个果实能力……

毫无疑问,来人肯定是唐吉诃德·多弗朗明哥。

当那身粉红粉红的毛毛大衣映入眼帘的时候,我不由得十分痛苦地闭上了眼睛。

不行,不管看几次我都很难习惯他们这些海贼的审美……不,有些海军也不行。

“你觉得如果我向他安利我们的天父和救主大章鱼能成功吗?”我不抱希望地看向ai,这个无理取闹的世界只有它那身摩可拿的萌皮还能给我一点安慰了,“我说真的,我觉得古神审美比他们好多了啊。”

为什么大男人要穿一件粉红粉红的羽毛大衣啊!粉红粉红的!羽毛!大衣!!!

一想到若干年后(对于我是若干年前)见到的那只火烈鸟妖精,我就觉得自己一阵窒息。

那到底是什么见鬼的审美啊,为什么这些海贼都不把自己的上衣扣子扣好啊,你们就不能学一下杰克船长吗?好歹把肚子挡起来啊这是仗着身体好随便浪吗?还有既然有那么浓密的腿毛就不要穿艳粉色的紧身裤了好吗?还tm是七分裤!谁要看你遍布腿毛的小腿啊!四十岁的男人穿什么浅口尖头鞋啊……特么的那款式绝对是女式的!女式的!

以至于我觉得那个造型微妙的红色太阳镜都可以接受了……

“睁开眼睛,面对现实吧。”ai的声音充满了虚伪的鼓励之意,“想开点,这是年轻的多弗朗明哥,不是39岁的那个。他这时候审美还行,不如说除了那身让他显得如同一只成精火烈鸟的羽毛大衣都挺不错的。你抬头看一眼,就一眼。”

我深吸了一口气,努力回忆了一下漫画的剧情,用力转过头去。

……嗯,确实,他现在审美还不错。

红西装黑衬衣,系着一条品味很好的红领带,鞋子也是正常的皮鞋,还搭了一双棕色的皮手套,金色的头发向后梳起,发质很硬,有一点刺刺的,乍一看居然有几分像金闪闪。平心而论,如果他不穿那身粉红色的羽毛大衣,他看起来随时都可以去出席什么商业晚宴了。

“加上那身羽毛大衣他也可以去巴黎参加春夏大秀,你不觉得那身很fashion,很迎合那些时尚人士的审美吗?”ai在我耳边补充道。

我懂,时尚就是好看的人可以瞎穿。我太懂了。

当然,多弗朗明哥并不能去巴黎参加春夏大秀,不只是因为他三米多高酒桶腹肌的身材塞不进那些小号的衣服,也因为他现在实在是太狼狈了。

不只是脸上擦出了血口,他身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