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言情小说 - 拥有巨额分手费以后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03

分卷阅读103

    许是嫌她手里的白玫瑰碍眼,他直接扔了出去。

玫瑰花出去那一刻,啪的一声,一个耳光也落在男人半张侧脸上。

“程时瑾,你能不能不要这么霸道。”

苏嫣用了蛮力,踩着的高跟每一下都落在男人小腿肚上。

但她这点力气,在他跟前,还真的算不上什么,程时瑾轻易的一只手便掣肘住。

男人牙尖抵在内颌上,眼里泛着不达眼底的笑,再次逼近她,“心疼了?”

他拇指摩挲着她红唇,凑到她跟前,又不由分说的吻上她红唇。

男人的重量全倚在她身上,苏嫣不得不向后仰,修长的脖颈线条,更方便了男人的亲吻。

一开始还用力的抓他,到后面,她完全使不上劲儿,男人也不给她喘息的机会。

他很有技巧,足足有十来分钟的不停歇。

察觉到她的顺从,程时瑾唇角不由得上扬。

可片刻之后,一行清泪无声的落了下来。

程时瑾身影怔住,动作也停下。

苏嫣哭的没有声音,眼泪却跟止不住似的,越哭越厉害。

身上的墨蓝色礼服也因为两人的纠缠,皱了。

她脸上梨花带雨,哭的不能自已。

程时瑾很少见苏嫣哭,仅有的几次也是在床上。

她膝盖隆起,以一种受伤的姿态抱着自己,显的孤独又无助。

这一刻,他心底彻底慌了。

低头吻过她脸上的泪水,轻声哄她,“别哭了。”

苏嫣觉得委屈,带着哭腔开口,“程时瑾,我不是你的物品,我也是人,也需要有社交,你从来没有为我想过……”

“玫瑰花不是季天明送我的,他只是好心帮我捡到了耳钉,出于绅士帮我提裙摆,为什么你什么都不问……”

以前在心底压着的话,这一刻,全部说了出来。

“程时瑾,你是不是仗着我喜欢你,觉得我很好欺负……”

“你从来都不相信我,从来不……”

她的委屈和控诉,全部在质问他。

苏嫣终于哭出了声,夹杂着她十多年的喜欢,还有压在心底的委屈与害怕。

那些年面对他的小心翼翼,百般讨好,却也换不来他一个好脸。

除了委屈,还是委屈……

他从来不信她,也从来不理解她。

苏嫣手脚并用,控诉般的捶打他。

男人低着头,原来平静无波的眼眸,也渐渐染上悔恨。

他用力的把她拉入怀,虔诚似的,吻过她睫毛上的泪水,眼底泛着灼热的猩红,“七七乖,我错了……”

他头埋在她脖颈上,头一次低头,“我真的错了。”

☆、第63章

苏嫣手背擦了下眼泪,湿润的眸里逐渐变的冷清,连着眼角的淡痣也没了温度。

理智归拢,警察也到了。

她推开程时瑾,和警察交代清楚来龙去脉,又过去把季天明扶起来。

整个过程没余一个眼神给他。

白色保姆车开出停车场,汇入繁华街道,路口是红灯。

苏嫣盯着电子屏上不断变化的数字,强烈的红光绕的她脑袋发胀,甚至有点恶心。

她轻微恐黑,也不喜欢密闭空间。

降了半扇车窗,才又活了过来。

港城靠海,随着近年来经济的发展,填海造陆更呈趋势,高架桥下的护城河下映着海市蜃楼,独留一片平静。

红灯变绿灯,阻塞的交通终于开始流动。

车子继续上路,苏嫣留了一条细缝换气。

一路到天鼎花园,和小唐告别后,她乘电梯上楼。

从落地窗远眺整座城市,万家灯火,可没有一盏属于她。

手机嗡嗡响个不停,苏嫣低头看了两眼,睫毛下覆的那层阴翳逐渐浓厚。

她还是太高看自己,以为足够坚强洒脱,可到头来,什么都办不到。

随着冰凉液体的入喉,她按下关机键,眼不见为净,整个房间也归于安静。

14岁那年,他把她的校服借给她穿。

那抹温暖恣意的闯进她的生活,她也足足记了5年,都没忘却。

19岁,他们正式在一起,程时瑾却从来没在外人面前承认过她,两人的关系连男女朋友都算不上。

甚至有点难以启齿。

当时觉得时间还长,总有一天他会看到她。

所以满怀欣喜的接近他,走近他,想焐热他。

可惨痛的事实却给她当头一喝。

他说:“苏嫣,你永远不要肖想程太太。”

当年她的确伤到了,包括现在也是。

但这么多年过去,她隐约明白一点。

程时瑾父母自小离婚,他跟母亲一起生活,目睹过婚姻的鸡飞狗跳,内心里自然十分厌恶这种联姻。

或许他也不齿苏天奎的为人,不喜欢带着目的接近。

但说到底,还是逃不过“不爱”两个字。

当时的他,不喜欢她。

而至于如今,谁又知道呢?

*

喝多了,清醒后全是宿醉的后遗症。

苏嫣揉了揉额头,先给手机充上电,开机后差点被99的消息给吓到。

【你最近这段时间能不出门就别出门,至于其他的交给我,我来处理。】

徐菲发过来的。

直觉告诉她,应该出了大事。

江斯文也给她打了几个视频电话,她昨晚关机都没接到。

最底下,有她发的链接和截图。

苏嫣点开放大。

昨晚首映礼结束之后,香影上了热搜,连带着苏嫣的讨论热度也上去,这本来是好事情,但巧的是于此同时,一个营销号爆了一组照片。

清大门口,拐过校园门口最热闹的街,前一个路口,停着豪车。

而苏嫣和同学告别后,却坐了进去。

这都是三年前的照片了,虽没拍到她的正脸,只有侧面,但眼尾的那颗泪痣,却足以印证这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