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高辣小说 - 丐世神医在线阅读 - 第四百二十七章 心有千千结

第四百二十七章 心有千千结

    “我到这边看看这一帮人围着干嘛的。”二蛋手指着屋檐下的人群说道。

“哦!”婉儿嘟着嘴道,不愉快都表现在脸上了,然后有小声自言自语道:“什么破蜀黍,都不知道给婉儿撑伞。”

二蛋离婉儿有五米远的样子,又是刚走两步,耳廓一动,就把婉儿的牢sao听到耳中了。

人家婉儿都有意见了,二蛋要是还拿着人家的小伞离开,那就真是坏蜀黍了。

二蛋又一次调转方向,大踏步朝婉儿走去。

婉儿见到二蛋蜀黍走过来了,心里又惊又喜,可是脸还红着呢,要是被二蛋蜀黍看到,再被问起来,不好解释。婉儿赶紧转头避着二蛋,又把呢子大衣的领子立起来,正好把两张脸给遮住了。

四五秒钟二蛋就走到婉儿旁边了。

“婉儿,你很冷吗?怎么还把脸遮住了。”二蛋笑嘻嘻道,“伞你拿着吧!我到那边看看,马上就过来。”

听二蛋蜀黍这么说,婉儿又失落起来了。

当一个小姑娘春心萌动的时候,很容易就会变得极其敏感,心有千千结说的就是这个意思了。

“你自己拿去用吧!我不用。”婉儿说话的时候还是避开二蛋的正面。

二蛋一个铁血纯爷们,怎么会做出有损形象的事呢。

二蛋抬起右手,很自然的抓住婉儿的小手,然后又把伞柄放进婉儿的手心,说道:“你一个小屁孩,还和我客气什么啊。拿着吧!我到旁边看看,又不会走远。”

小屁孩?二蛋同志这么说就不对了,违心的话,说话完全不经大脑考虑。婉儿姑娘怎么可能是小屁孩呢,浑身上下,哪一点不体现着女x"/>的y"/>柔美,该凸的凸,该翘的翘,整个就是熟透的水蜜桃形象嘛!也就是说婉儿姑娘这朵成熟的水蜜桃,可以采摘了。

当二蛋的大手抓住婉儿小手的那一刹那,婉儿有种触电的感觉。那种感觉,真的很难形容,怕被二蛋蜀黍碰到自己的手,却又很想把小手放进二蛋蜀黍大手中,任他牵着,任他握着,永不松开。

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呢?不应该啊!半小时前和二蛋蜀黍牵着手跑明明没有这种感觉啊!

难道,自己心里有鬼?

这个答案让婉儿不得不鄙视自己。

二蛋把伞还给了婉儿,一掉头就走开了。

要说二蛋这个人是情场白痴,不承认都不行。二蛋追到的那几个女孩,不对,应该不是追到的,而是人家姑娘们主动投怀送抱的。人家诗诗吧,主动向二蛋表白的,当着一大瓢路人的面,大喊喜欢李二蛋同志。小青姑娘吧,也是主动向二蛋示好,由于各种原因,比诗诗腼腆那么一些些,可是从相识到床上,二蛋真的没做多少有用功。外国金发碧眼的妹子安妮亚,就更不得了了,主动程度把诗诗都甩掉八条大马路,先是挑逗不断,接着用“巴黎之春”把二蛋弄得失去理智,心神荡漾,然后一溜烟钻进被窝里,强行把李二蛋同志那个啥了。也只有从美女jiejie陈雨婷身上才能看到二蛋在情场并不是白痴得那么彻底,花心大萝卜,脸皮厚,而且有时候还挺不要脸的。

如果二蛋真是个情场高手的话,那么他的生活将会被改写,因为他只要主动一点点,就能把江东第一美女宋家大小姐宋薇薇拿下了,之后的诗诗,小青,陈雨婷,等等,最多是朋友关系罢了。幸好李二蛋同志是个情场傻帽,要不然的话,这本书真的不好写了,早他妈结尾了。

婉儿小姑娘眼睁睁的看着二蛋蜀黍大踏步离开,双眼出身,脸颊娇艳欲滴。婉儿眼中的二蛋蜀黍走的是那么的决绝,那么的无情,一点也不曾为自己停留半步。可是,二蛋蜀黍走路的样子真的很迷人唉,步伐稳健,体型健硕,很爷们,很阳刚,是条值得任何女人托付一生的汉子。不看正面,仅看背影,二蛋蜀黍同样是个帅得一塌糊涂的蜀黍。

可是,这个看起来很优秀的男人,还“打光棍”的男人,值得自己去爱吗?

如果这么优秀的男人都不值得自己去爱,那什么样的男人才值得自己去爱呢?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二蛋蜀黍会对自己有感觉吗?刚才还叫人家小屁孩来着,讨厌死了。

此刻的婉儿小童鞋,左看右看都是个十足的痴情女孩儿,一个初涉情场却内心惶恐的女孩儿。不要看婉儿有时候很女汉子,在爱情方面,有许多东西要去学习呢。

婉儿小童鞋突然恢复了理智,差点都抓狂了。

哎呀呀,自己怎么会变成这样啊!?道,也是刚来排队。

婉儿前面都空了三个人了,可婉儿还愣愣傻傻的,站着不动。也难怪人家后来者有意见。

“哦哦!”婉儿说道,然后踏着小碎步朝前走了几步。

二蛋正站在人群里面看“神医”给路人治病呢,眼睛瞪得那叫一个大。

二蛋本以为“神医”会是个老头子,凑近了一看,大跌眼镜,和自己一样是个小青年,差不多一米八的个头,面皮白兮兮的,很阳光很潇洒的一个大男孩。

学无先后,达者为师。人家神医年纪虽然不大,但你不能因为这个原因小看人家,也许人家是天纵奇才呢。

李二蛋自己不就是个特例嘛!

青年神医长得也很帅,当然,不能和二蛋比。二蛋自以为自己已经够“沧桑”的了,可是眼前这个小神医,看起来比自己还要历经沧桑,尤其是眉宇之间,有一种饱经风霜自然而然形成的沧桑感。只怕这个神医没少跑路,弄不好把整个华夏都踏了一圈。

只见神医脚穿黑色布鞋,身穿长袍马褂,乍一看还以为是穿越过来的呢,有点祝由传人的意思。神医的长袍马褂里头却是很有现代气息的皮夹克,和他的身份有些不符。

(本书2013年8月4日在发布第一章,一晃一个年头了,差不多两百万字。纪念一下。好吧,成绩一坨烂泥,但是会厚着脸皮完本。这个月每天三更六千字,时间设定在早上五点、六点、七点整,读者们早上蹲马桶的时候可以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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