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高辣小说 - 梦里恋人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55

分卷阅读55

    起先学萨克斯是因为党宁的话,后来党宁走了,我发现它不仅仅是乐趣,还是生存的法门之一。

像我们这种人,来到这个世界上,不是为了兴趣,而是为了生活。

一切兴趣都要建立在能让你生存的情况下。

事实上,它确实在我最艰难的时候帮了我很大的忙,帮我度过了一段很灰暗很落魄的日子!

而今,我站在了这个舞台,重现了他描述中的画面,可他已不再是我的观众----

幽暗的灯光,氤氲着雾气,依稀记得第一次见党宁的情景,很浪漫很言情!那天下着朦朦细雨,我走在学校的林荫小道上,不是因为浪漫情怀在作祟,而是因为这条路离宿舍最近,我没有带雨具的习惯,穿过层叠的杨树林,踏入幽静的绿荫小路,吸入一阵阵最纯净的竹林淡香。

我抹了抹脸上的朦胧小雨,便在拐角处豁然看见这样一幅难以形容的景致……

在一片烟雨朦胧的菊海中赫然伫立着一单薄的人影,那人轻仰起着精致的下巴,微张着淡橘色的柔唇,轻触着单薄的鼻息,微闭着脆弱的眼睑,白净的脸上毫无杂色,阳光似乎能穿透他的皮肤。那清秀的五官纤尘不染,让人一见顿觉清爽。

他双手叉在白色裤带里,就那样安静地站在雨中,银色雨丝淅淅沥沥地飘洒在他周身,让他身上散发着一种清冷而孤寂的气质。那双眸子非常深邃,让人忍不住想探究里面究竟装着什么。

那鼻梁,高挺纤秀,让人的手指忍不住想顺着那完美的弧度滑下。

还有那嘴唇,柔和却带着距离,在那一刻,我的唇顿时痒痒的,从此,心头便氤氲上一种渴望,那一刹那,我非常妒忌飘洒在他周身的雨丝。

雪河清清水,幽幽空谷人!脑海中愕然飘出这么一句话!

再然后就是天雷勾了地火,我有种被电触了的感觉,我想那就是传说中的爱了吧!而且是一见钟情。

现代科学证明,人有生物电流,有磁场。生物电流能够互相感应,只要频率相同,就好象收音机接受无线广播电台的讯号一样。

有人说,情感有定向性,就是出于这个根据。

‘一见钟情’就是因为爱和被爱的两人的电磁波频率相同。

年轻的心总是毫无畏惧的,虽然我极不想打破这份仙人独立的宁静之姿,可是我到底是凡人,凡人的欲望那是相当可怕,不计后果的!

于是……

靠近了……

一步步,在这摇曳了朦胧银雨的姹紫嫣红里,在那繁育生命的黑色土地上,踩着不和谐的小高根鞋,努力拔着一个个深入土地的坑洼,留下一路泥泞下的脚步,步步靠近……

呼吸越来越急促,仿佛要跳出自己的喉咙,但却在站到他面前的一刻而平静了下来,导致我不知道是心跳挺了,还是忘了呼吸。

只记得自己那沙哑中带着恳求的语气响起:“我……想吻你,可以吗?”

是的,我是这么说的,因为,我是这么想的,这么渴望的,这么迫切的需要着。

他仰望四十五度的下巴缓缓垂下,一双似水般清澈的眼眸对上我如火般炙热的眼眸,有些愕然,似乎被惊着了。

人说色胆包天,大抵就是形容我这种人的。

虽然我是用询问的语调,可是却没有给他回答的时间,我踮起脚尖,吻了上去。

有些迫不及待!当那比想象中更加柔软冰凉的唇畔落在我微张的呼吸口时,我就这么沉沦了,像陷于沼泽地的可怜儿,越是挣扎越是陷的深。

之后,在辣椒事件的帮衬下,党宁走入了我的生命中。

那年我上高二,在五班,而他才转入S高一个月,亦读高二,在七班!

我的党宁,喜也好,怒也罢,若竹的清冽,若月的温润,若泉的甘甜,若火般炙热。

时而飘渺非凡人,时而融入你骨髓。

我一直都认为,党宁不是人,他是神,高高在上凌驾于红尘之上,冷眼看着这世间凡夫俗子们颠沛流离。

有一天当神降临在我面前对我说:可怜你无父无母孤儿命,从今以后,有我相伴!

当神变成人,变成你最爱最离不开的亲密爱人时,才发现他是披着袈裟骑着白马的复仇王子。

这时候,王子没了,神也去了,留下来的只是黑暗、无穷的黑暗。

如果魔鬼一直生活在黑暗世界,那么他不觉得光明有多好,可一旦他接触了温暖,又习惯了阳光,那么再次将他丢回冰冷的黑夜,他会感到恐惧。

直到现在我都不明白,一个似仙若神的人,心机怎么那么深。

耳边一声吟唱:多情多绪小冤家,迤逗得人来憔悴煞,说来的话先瞒过咱。怎知他,一半儿真实一半儿假。若是那些好都是为了骗我,那么他无疑是奥斯卡影帝最佳当选者。

莎士比亚曾说过:“爱情是幸福的,然而又是痛苦的。”我从来不曾领会这世界文豪所说的哲理,但从我认识他以来,我才知道爱情是酸甜苦辣的多味豆,它即可以激励你站起来,也可以淹没你。

什么时候你为一个人吃不好,睡不好的时候,你的爱情就来了。

什么时候你为了一个人哭的不顾形象,整日整日失眠的时候,你的爱人也走了!

展颜(女主角)说:我一直在思念季冬阳,思念的太用力,有的时候我也怀疑,这个人到底是真的存在过,还是仅仅是我想象出来的。

我忽然泪流满面。

我没有党宁的照片,得知他回到Y市的时候,我把我的照片、他的照片、他和我的照片都扔进了学校后面的小溪中,那年雨水太大,溪流湍急,待我扑进溪水中想将它们捞回时,已为时已晚。

那天之后,我高烧四十度,昏迷中他的相貌越模糊不清,我怕时间长了,终有一天会忘了他,于是我很努力很努力地想记住他的摸样!

我确实是我妈的女儿,为了爱我可以不顾一切,甚至比她当时还疯狂,还痴恋。

党宁说的对,我是贱,明明知道他是党叔叔的儿子,接近我只是为了报复小姨,可还是管不住自己心地爱着他,想着他,念着他----

一直在为他找借口,告诉自己他是爱我的。我在等待,等着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