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高辣小说 - 相见欢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9

分卷阅读29

    ,边城的风光尽入眼底。

从外面看,她衣着完好,只是脸色潮红,身体不停地摇动,引得头上珠钗晃个不停。

从里面看,却完全不是这么回事。

腰带被解开,随便扔在地上,衣襟大开,抹胸拉下来,露出一对绵软雪白的硕乳,随着顶弄,大奶子一晃一晃地摇动。而下身,已是一丝不挂,裙子被她踩在脚下,露出笔直莹白的长腿。

姜翊站在她的身后,身上衣物完整,只腰带解开,露出腿间凶物。

他大掌压着容华的腰,使她臀部高高翘起,迎合着他的硕物抽插进出。另一只手绕到她胸前,拉扯着她硕大的绵乳。

“啪!”姜翊一掌打在她的屁股上,容华激得一颤。

“夫人,为夫还差得远呢,还不用力吸?”

容华咬着唇,忍着羞,蠕动裹着他欲龙的xuerou。

姜翊倒吸一口凉气,咬牙:“妖精,真能吸!”

他高高抬起她一只腿,然后挺腰,毫不客气地将腿间欲龙全部捅了进去。

“啊!”容华及时咬住自己的袖子,吞下呻吟。虽然没人敢靠近瞭望堡,可声音被人听到的话……她就不要做人了!

“嗯!嗯!嗯!”嘴巴堵住了,鼻子却堵不住,姜翊进得太深,插得太狠,容华哪里控制得住,仍然嗯嗯啊啊哼个不停。

两个月前,她临时才知道,姜翊打算带她一起来边城。

她心中又酸又喜。酸的是,边城这边,可是有陪他好几年的侍妾。喜的是……再不想承认,她对姜翊总有点不同的感情。

一路心事重重,来了边城,果然见着了那些女人。

江南歌姬,北方佳丽,异族美人……各有特色。

本以为要习惯他左拥右抱,不料,姜翊看出她心中的妒意,告诉她,想让他把这些女人送走也行,日后她可要负责喂饱他。

容华暗暗叫苦。

姜翊欲望强烈,随时随地都能发情。那些女人送走后,除非他去军营,否则,她几乎被捆在他的身边。

不管白天黑夜,他来了兴致,就会按着她欢爱一场。

就像现在,他明明只是循例上来瞭望军情,看完了,就把她压在窗台上做了起来。

还好,经过这些时日的调养,容华身体好了很多,还算经受得住。

而频繁的性事,让容华越来越敏感,只要他一碰,就会春水潺潺。

“啊啊啊……”狂野的cao弄下,容华被送上了一波高潮,“哗啦”喷了一地的湿液,晕了过去。

“真没用。”姜翊低笑着,加快速度冲刺,抵着她的花心xiele出来。

姜翊一边痛快地灌了她一肚子精,一边温柔地看着身下的女人。

从来没有想过,这个硬塞给他的女人,居然会成为他心中所爱。而让他更加无奈的是,他爱这个女人,比她爱他更多。

是的,他很确定,容华对他的爱没有那么多。这个女人,表面温柔顺从,内心意志坚定。她对他的感情,掺杂了更多的现实。

不过,姜翊不打算纠缠这个问题。反正,这个女人这辈子都离不开他了,就算是假装的,对他爱成了习惯,总有一天会分不清真假,变成全心全意。

他可是很期待着那一天呢!

说起来,他们性事如此频繁,她却一直没怀上,这段时间,她一直在担心自己不孕。要不要告诉她,不是她不孕,而他在行房后都会用内功化去她腹中精水呢?

算了,让她担心担心也好,为了尽量吃下他的阳精,她欢爱时主动多了……

等过几年,她行气小有所成,再叫她怀吧。现在正是情热,可不想弄个小屁孩出来打扰他们……

第一个故事结束。本想第二个故事写有位亲提议过的种田文,突然有个脑洞蠢蠢欲动,忍不住先写了。

第二卷推倒医仙第1章真武高徒

推开积了一层薄灰的大门,越问秋将沉重的行李从马背上卸下,提进药庐。

三天前,师伯的弟子,也就是她的师兄,凌霄山庄少庄主柳沉舟成亲,她代表师门到贺。婚礼结束,她没立刻回谷,打算顺便到附近药庐采点药。

青崖谷奇花异草遍地,但总有些药材,因为水土不合,无法种植。所以,每隔一段时间,弟子们就会离谷采药。

药庐就是为方便采药而建的。

揭下屋里的防尘布,她打水动手清洁。

一个大婶在门口探头探脑。

越问秋从厨房出来,这大婶看到她,脸上肌rou抖了抖,露出个殷勤的笑:“哎呀,这是……越姑娘吧?您怎么来了?怎么不早些说呢?屋子还没打扫过……”

“无妨,我自己做得来。”越问秋打断她的话,手一抛,一块碎银子不偏不倚地落在大婶的手上,“麻烦杨大婶帮我买些柴米,不必多,半个月的份量就够了,每日再送些菜蔬过来。”

杨大婶掂了掂,这碎银子怎么也有一两,喜滋滋地拿着银子走了。

这位大婶是住在附近的农户。药庐一年到头,住人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放着不管,下次再来收拾起来是件麻烦事。所以,各地的药庐基本都会雇佣周围的农户看管。

过了一会儿,杨大婶带儿子挑着柴米过来了。

把东西放到厨房,杨大婶问:“越姑娘,这晚饭……”

“大婶回去吧,我自己做。”

“哦……”杨大婶正心虚着,越问秋这么说,她反倒踯躅着不敢走了。

越问秋看她这样,就道:“以后三天来打扫一次,还有,屋子也该修一修了,那边篱笆都坏了。”

“是是是,”杨大婶听她提出要求,心里的石头落了地,看来这份差事保住了,“明天就让我家老头来修屋子!”

第二日,越问秋换下长衣,背起药篓上山采药。

半年没来,找到好些珍稀药材。越问秋满载而归,心中盘算着,也许自己只要采上三五天就够了。

……

离此数里的大道上,一匹骏马在飞奔。看到驿站的招牌,疾奔而来。

正在驿站前打扫的驿夫吓得差点把扫帚扔了,还好,离他三丈远,骑士一勒缰绳。

“吁——”马蹄高高扬起,一声嘶鸣,停了下来。

骑士翻身下马,把缰绳扔给驿夫,声音冰冷:“上等精料,好生伺候着!”

这马全身雪白,膘肥体壮,双目有神,是江湖中最神骏的大宛马。

这样一匹马,价值千金,少一根马毛自己都赔不起,驿夫不敢怠慢,喏喏应下。

骑着最神骏的大宛马,骑士当然不是常人。

他的年纪很轻,也就二十出头,脸庞俊美,身姿挺拔,带着一种冷峻的气质。

身上衣袍有点怪,左袖为白,右袖为黑,一件衣袍,黑白各占一半,看起来有种独特的气质,潇洒利落。手中还提着一把剑。

当他踏进驿站大堂,交谈的嗡嗡声刹时一停。这里离凌霄山庄近,因为那桩喜事,驿站里聚了不少江湖人。

“这衣服,是真武派的吧?”有人看到,低声问同伴。

“对,只有他们才会穿得这么奇怪。”

真武派是当今顶尖大派之一,武林中如同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