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耽美小说 - 明人不说暗恋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36

分卷阅读36

    侠。

夏九嘉说:“不用担心,我会做到。”

“好!”沈曦斗志昂扬,“那就这样。在那以前,我是说,在考年级第一以前,我不再发情书,也不再讲情话。保持距离,远远看着。但是,当考年级第一那天,你要同意‘试试’。”

夏九嘉说:“成。”

“期限?”

“三年高中,包括高考。”

“行。”沈曦转身拔脚离开。

夏九嘉挑眉。

竟然这么好哄???

夏九嘉非常清楚,沈曦没有可能拿到第一。

自己期中全科目制霸。23分的碾压性差距,哪那么容易就被追上???

他是这样想的:

首先,这是一个并不可能输的“赌约”。他对他的分数有着十足自信,绝不会把年级榜首拱手让人。沈曦无法做到,定会慢慢放弃。

其次,这能强迫自己继续努力念书。万一失去年级第一,就要把自己搭上,这个结果过于可怕,会让他更强大。

再次,这对沈曦也好。虽然恋情无疾而终,但却收获分数,总不至于特别惨淡。这样,沈曦日后回想这段时光,也不觉得荒废人生,更不怨恨年少轻狂——至少,有在学习。自己也并不算“造孽”。

Perfect。

作者有话要说:  [注]:sin2α+cos2α恒等于一。那个“2”是平方……晋江不支持平方字符……

第23章表白(四)

自从那场“君子协定”,沈曦简直变了个人!!!

高一六班全体老师惊掉下巴!

沈曦无比努力学习!!!

而且,也不熊了!!!

要说是受期中刺激,也不像,毕竟已经过去很久。

沈曦三个同寝表示,沈曦每天3点才睡,7点起床,不吃早饭直接上课,只有4个小时休息,一回宿舍立马做题,除了撒尿不挪地方,至于周六周日,死都叫不出去。室友都说“比吸毒还猛”。

至于白天,沈曦也不再玩儿,不再扯淡,不再逃课,全程念书。不过,他与夏九嘉方法不同。夏九嘉认真听讲、记录,而沈曦觉得“浪费时间”,用一只耳朵随意听听,把主要精力置于自己刷题——语文课写数学,数学课写英语,英语课写物理,物理课写化学……他一口气买N多题,每天低头不停地算。

“沈哥……”安众惊讶,“您被魂穿了吗?”

钱厚也说:“沈哥,不要吓唬咱们!”

上官凌霄:“沈哥,难道中了病毒???”

“都滚一边去。”沈曦头都不抬,“最近没有时间,你们自由活动。”

安众、钱厚等一众小弟:“哦……”

沈曦谨守承诺,不再发情书也不再讲情话,给了夏九嘉最想要的“距离”,只是,每天睡前,沈曦都会把当天全部“战果”拍照并发微信给水晶皮冻。

不得不说,学神发起狠来,和学渣发起很来,天差地别!!!

学神本来做题就快。同样一个晚上,学渣做两套题,学神能刷十套题。

于是,每天早上,夏九嘉都会震惊地看到……沈曦昨晚,又把每科真题各写两套!!!沈曦有许多教辅,等等。对于一看就会的题,沈曦通常跳过,只做那些“有趣”的题,最后核对答案。此外,沈曦还会背诵中文英文的词汇和句子。

而在每天十几张甚至几十张写满字的书页和卷子的照片后边,沈曦只会写一句话:【今天还是喜欢。】

再无任何sao话。

每次都是“今天还是喜欢”。

千篇一律,毫无变化。

然而,那即使是沈曦、每天没有十四五个小时也没法儿写完的题的照片配上“今天还是喜欢”的文字,在夏九嘉看来,反而是比之前那些长长长长的微信还令人心慌。

夏九嘉也有危机感。

他平时不熬夜学习,甚至说,晚自习后都不念书。他只写学校发的教辅、卷子,还有老师推荐的书,觉得这些已经足够——学校很有经验,会选最好的题,其他教辅的知识点恐怕基本已被覆盖。出于这个原因,夏九嘉每天都会利用自习时间写完各科作业,回寝室后不开书包,只读一读经典中文、英文,学单词,看句子。

不过,在沈曦的压力之下,夏九嘉也……买了,挤出下课、午休晚休时间做做,倒也见到几道新题,心里觉得,那个“约定”真的是perfect,竟让自己又有进步。

…………

月考之前,夏九嘉去外面一家文具店里买笔。

正好碰到沈曦。

夏九嘉不理,浅浅打了一个招呼,便转回头去,装作毫不在意,叫老板把四种黑色中性笔都拿出来给他试。

对于这次月考,他很谨慎,比期中还要谨慎——万一翻车,还要搭上自己,把自己送给沈曦谈恋爱处对象,非常可怕。

因此,他特意出来买笔。就像刀剑对于战士、球杆球拍对于球员一样,铅笔水笔对于考生来说也是搭档,极其重要。

老板把笔逐个掏出。

夏九嘉一支一支地试。

他没太思考,直接就用必背课文试笔。

先用第一支笔在硬白纸上写:【夫晋,何厌之有?】一开始,因为没有用过,墨水并未下来,“夫”字没有写上,夏九嘉反复几遍,才在刚才那些没墨水的“夫”字上面成功写出一个很正常的“夫”字。

接着,夏九嘉换第二支笔,另起一行,写:【既东封郑,又欲肆其西封,】因为是要试笔,夏九嘉字写得很大,行间距也大。

第三支笔:【若不阙秦,将焉取之?】

第四支笔:【阙秦以利晋,惟君图之。】

各写一句以后,夏九嘉决定,买这第四支笔。手感最好,写得流畅。

夏九嘉字比较秀媚,四行下来,字赏心悦目,除了那个“夫”字——因为不下水,来回勾抹,显得突兀。

沈曦凑近看了一眼:“哇哦,有两个字当真难看。”

“两个?”夏九嘉瞅了半天,“哪两个?”哪有两个???除了“夫”,还有什么???

沈曦说:“还有一个。”

“……”夏九嘉皱眉。

他是完美主义,此时听沈曦这样一讲,有些别扭、难受。

嗯,干嘛都要完美。

沈曦好像注意到了皮冻露出来的表情,嘴角一勾,一只胳膊搭着柜台,轻轻靠着,没穿校服,腰带将腰部勾勒出美好的线条,说:“小皮冻儿,去过苏州狮子林么?”

“嗯?”夏九嘉不明所以,说,“没有。”

沈曦说:“我去过。”

夏九嘉说:“你去过就去过呗……”显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