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耽美小说 - 转生之我的狼王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7

分卷阅读27

    刚接受了基础教育,所以把原本没有逻辑关联的记忆片段整理到一起还是略微花费了些时间。

好在狼王现在这个身体的大脑是超一流的,很快他就掌握了整理记忆的诀窍,完整的把事情按前因后果的顺序复述给了徐兵听。

徐兵听的十分吃惊,吃惊的同时,也对霍东海之前的结论越来越信服。

特别是他注意到,狼王刚刚得到这具身体的时候,听到过有两拨不同的人在追踪。徐兵觉得他完全可以确认,其中狼王辨认不出是谁的那波人,应该就是这个少年原本的拥有者。

这个来路不明的少年显然身份不是普通人,可惜那时候的狼王还不能理解对方的语言,并不能明白那些人的追踪是出于担心,还是抱持着恶意。

不过,无论如何,单从狼王眼下的状态来看,这少年的身体显然有着很不寻常的条件,而这种条件,通常都意味着大笔的利益。所以完全可以推断,来者不善。并且,这些人估计是不会轻易善罢甘休的。

想到这儿,徐兵的眉头下意识的拧了起来。

狼王一直盯着他的一举一动,看他皱眉,也跟着皱眉:“你也不知道是吗?所以说我其实没死?”

徐兵被问的一愣,随后才反应过来,狼王还在等他告诉他,为什么做为一头优秀的军犬,他居然察觉不到自己的死亡。

相比起其它的,这事儿倒似乎比较好解释:

“那大概是因为你现在拥有的是人类的身体。原本你的恐惧就是由本能来的,换了身体之后,本能的部分跟从的是你现在的身体。人类不会像犬类那样害怕同类的尸体,更不会害怕动物的尸体,所以你才会没感觉。”

徐兵这段话长了些,狼王再聪明,毕竟也只刚刚接受了最初级的教育,当下听的目瞪口呆。毕竟幼教材料里,不大会出现“本能”这种概念。

狼王只能大概明白,他之前感觉不到自己死亡,估计是和换了现在这个身体有关。

不过随即他又想起另外一个问题:“那,如果我把身体找回来,还能回去吗?”

他是狗狗,虽然能这样跟徐兵沟通感觉很不错,可如果可以,他还是希望能当回狗狗。毕竟那是从出生开始,用过将近六年的身体,比人类的要顺的多——虽然眼下他这个身体用起来似乎也不错。

这个问题有点出乎徐兵的意料,而且估计来说,也不大可能实现。徐兵只能摇头:“大概不行了,部队里已经为它举行了葬礼。”

而且距离狼王犬类身体的死亡已经过去半个来月,就算能把尸体弄回来,估计也已经开始腐烂。狼王想要回到原本身体里去的愿望,基本已经没有希望。

眼看着狼王因为自己的话立刻显得沮丧起来,那颗银色的脑袋也垂到了胸前,徐兵心里突然觉得难受起来。

他的狼王一直是健康活泼的,就算训练完不成,也只会乖乖挨训,从来不会这么垂头丧气。现在这种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难过气息,简直连他这个训导员都要跟着被感染了!

徐兵不想让狼王再沉浸在这种“回不去了”的哀伤气氛里,不由就如同以往那样,把如今个子变的更大的狼王揽到怀里,轻轻拍拍他的脑袋,又摸摸他的脖子:

“没事啦,现在这个身体也很好啊。其实我很高兴,真的。欢迎回来,狼王。”

再次被熟悉的气息包围住,狼王渐渐的放松下来,把自己团的小小的,努力全部塞到徐兵怀里,就像曾经那样。这个时候,他焦躁了半个月的心才终于觉得平静了下来。

确实很好哪,他终于回到徐兵身边了。

☆、第21章.矛盾

屋里正沉浸在温情中的俩人都没注意到,到镇上拿东西的霍东海终于回来了,并且一回来就上楼来找他们。

可怜的家伙前面的话全都没听到,站到书房门口的时候,就只看到徐兵和那少年抱在一起,顿时惊讶的下巴都要掉了。

霍东海这人,虽然智商情商都不错,但性格上过于大大咧咧,有时候反应就会十分脱线。

比如现在,他的惊讶着眼点就歪了,两步跨进屋里,抖着手指着徐兵怀里的狼王:“我我我说兵蛋子啊,你可不能被他的样子骗了!咱对谁有非分之想也不能是对他!这小子来路不明,八成是个危险人物!”

他之前回镇子上拿东西,顺便就联系了他的上司,拐弯抹角的打听消息。

结果姜是老的辣,人老大一听就知道他这儿有猫腻,三下五除二套出了他这里有个疑似人造人的超常人类生物这件事。

要说霍东海这辈子佩服过谁,这位老司令是排的上号的。

老头如今已经年近七十,从小就是娃娃兵。现在虽然已经从司令这位置上退下来,但也一直没离开省城军委,依然做为特聘人员禅精竭虑为国家服务。

霍东海就是在参加那次国家级别的机密活动的时候被老头注意到的,这之后老头就盯着他不放了。连他后来退役的事情,老头也有参与其中,为的就是不想就这样放任一棵好苗子流落民间从此悄无声息。

霍东海对老头的感情也算得上是相当的复杂,恨老头精明强势让人防不胜防,又十分敬爱老头的正义和为理想奉献一切。综合起来,霍老头做为他父亲,在他心里排第一,排第二的则非这个窦老头莫属。

所以当发现自己被套出话来之后,他也没想掩饰,反而立刻追问老头为什么会这么容易就想到了这种可能。

老头给他的答复则让他有些心神不能,因为按老头的说法,原来那家伙早一年就又偷偷潜伏回来了。

那家伙姓齐名笙,是个美籍华人,就是之前他跟徐兵说过的,黑色通缉榜第一名。

这人神出鬼没,手里有大笔的资金,本身还是个天才基因学家。十六岁从斯坦福大学获取博士学位之后,翌年就大手笔的策划了当时轰动全球的“十万件人体器官被贩卖出美利坚”的大案子。

十年来,这家伙虽然身上案子无数,包括人体试验散播病毒制造生物炸弹买卖器官等等各式各样,但他就是有办法在被国际刑警包围的时候逃脱。

就算偶然有那么一次两次不小心没能逃利索,他也能找到替罪羊,让他自己能够继续逍遥法外。

这家伙,是让各方面都十分头疼的一个犯罪分子。

而这样一个家伙,一年前潜入了国内,甚至还发展了一个属于他自己的基地。这些消息,窦老头也是差不多半个礼拜前才刚刚知道,这让他十分震惊。

正是担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