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耽美小说 - 囚徒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7

分卷阅读27

    ”沈长华拍拍他的肩,“好好照顾自己,也不小了,别让家人担心。”

“嗯。”沈中书小小声的点头,感觉刚才那双手拍过的地方,火辣辣的,灼烧的他肩膀一阵阵疼痛。

探完病,沈长华与沈自明一起回家。两人的家方向正好相反,一个在镇东头,一个在镇西头。长华说正好要去铺子里看看,便与自明同路,并肩慢慢走。沈自明今日话很少,显得心事重重。午後的薄光照在他身上,挂著伤病的脸,透露著将死之灰。沈长华望著他,许久,说:“你觉得人怎样的死法比较好?”

“嗯?”沈自明回头,不太理解他的话。

“你瞧,容娘死了,是上吊自杀的。容紫被人刀杀,死的时候也必定痛苦万分。那万佛寺的主持死状也难看。人命如蝼蚁,不能与命争。所以我问问你,你觉得人怎样的死法比较好。”

沈自明低头走路,沈默了片刻,低声回道:“如果非要死的话,也希望能死在外面吧。生的时候看不到外面的世界,死了,灵魂去瞧瞧,也是好的。”

长华笑了笑。

回了家,沈世刚睡醒,沐浴完毕,穿著件白色的长袍子,坐在书桌前伏案写著什麽。他最近精神很不好,时常一睡就一整天,精神体力明显大不如从前。长华问他到底是哪里不舒服,他只说是老了。

长华走到他身後,将他环在怀中,脸贴到他後背上,嗅著他身上刚沐浴完後带著的冷檀香气。沈世放下笔,柔声问:“怎麽了?”

“嗯……有点儿累了。”

“铺子里很忙?”

“嗯,有点儿。”

“累了就休息几天。交给管家就行了。不用你事事都亲为。”

“我想多赚点钱。”

沈世笑了:“赚那麽多做什麽?”

长华将他抱过来,坐在自己大腿上:“我想著,现在趁年轻多赚点钱,以後等我们出去了,我带你去世界各地游玩。外面什麽都要花钱,物价高的很,现在能多赚点,免得你以後受苦。”

“傻小子。”沈世听了心里酸酸的,摸摸他的头,说,“也不知我有没有这个福分出去呢。”

说罢,胸腔一热,气血翻腾,一个没忍住,便吐了一大口鲜血。

二十七

第二十七章:

墨一般的绸血,溅到了沈长华白色的绸缎衣裳上,像一朵朵白雪黑梅,冰冷诡谲。沈世很平静,取来方巾拭净了血,对长华道:“去换件衣裳再过来。”

长华没动,低著头,死死的盯著自己衣襟上的血迹。

他这个人,不管是喜还是怒,都不在脸上表现。外人只道他是沈家温文尔雅的大少爷,有著不符年纪的成熟稳重与精明,却不知道,他也始终还是个19岁的男孩子,唯有在沈世面前,才会露出些许孩子气的天真来。

而现下,他脸上虽没表情,但沈世又如何不知他的想法?

沈世顿了顿,最终还是叹了口气,缓缓道:“我时辰不多了。”

是了,时辰不多。

自祠堂被毁之後,他便觉得身子急剧败坏下去,像一根木头,加速腐朽。万佛山那夜他七窍流血,之後便时常呕血,呕出来的血都是浓稠的黑色。沈世清楚的记得,当他的父亲还是祭品的时候,最後一段岁月,也时常呕血。呕出的血就同他的一样,浓稠如墨。不到半年,父亲就去了。死的时候嘴角有笑,分明是解脱。

沈世被兄弟当成祭品供奉上祭坛後,自知无力摆脱这命运,因此早就看破生死,甚至提前在祠堂中立了自己的牌位,渴望早一日能够解脱。那时,死於他来说,是解脱。而今,长华来了,令他对这人世间有了眷恋。他不想死,他想多活一些日子,他不想提前一步踏上黄泉。举头三尺的神明,定将他们之间的败伦清清楚楚瞧在眼里。倘若他走了,这剩下的天谴,必定要留到长华身上。

沈世不舍。

他不忍让儿子独自一人留在这人世间受苦。他的童年,他没有陪他成长。如今来了身边,他却又要走了。

沈世寻不到出路,因此绝望。

长华听了他说,沈默了许久,才问:“多久了?”

沈世道:“年後开始呕的。”

“所以你前阵子才一直发火。”

“我怕我走了,留下你一人,可怎麽办。”沈世望著他,“我想了很久,想不到出路,命就是命。所以,我若走了,你便同我一起去吧。好过留在人间,受那牲畜欺辱。”

长华道:“除了呕血,还有哪里不适吗?”

沈世顿了顿,摇摇头,终究不忍心再说更多,只道:“没有。”

“嗯,没有,没有便好。”长华站了起来,朝门外走去,“你好好休息一下,我出去给你开点药。”

“长华。”沈世叫住他。

长华驻足,没有回头。

沈世道:“你……”

他的话没有说完,沈长华便打断他:“我没事,我好的很。我说了,有我一日,便不会让父亲你出事。你只要安心修养就好。”

这一出,就直到大半夜才回来。

沈世担心他想不开,也一直没睡著。见他回来了,才松了口气,问他去哪了。长华嗯了一声,没回,脱了衣服上了床,躺在他身边。沈世闻见他身上有一股隐约的甜腻香气。说不出是什麽味道,却总觉得异常熟悉。

屋子里的油灯闪了闪,最终油尽灯枯。

两人都没睡意,睁著眼凝望著黑夜。

过了一会儿,长华默不作声地伸出胳膊,将他搂进怀里。大手在他後背上轻轻地拍著。

熟悉温暖的怀抱,沈世觉得安心。他往怀里又挤了挤,贴在他胸膛上,感受著他有节奏的心跳。

“睡吧。”长华的声音轻轻地飘在他耳边,“明天我带你出去走走。”

“好。”

沈世闭上了眼。

窗外的乌云散开,一道皎洁的白月光照进屋内。

长华凝视著他皎洁的容颜,眉心的朱砂痣,凑过去,轻轻印上一吻:“沈世,你是我的心头血,朱砂痣。”

镇子西头有一家戏园子。每月十五都有戏班子在这儿唱戏,镇中没有电视网络,娱乐项目稀少的很,因此这每月一次的戏园子就格外的热闹。

春日阳光正好。

柳丝长,桃花豔。

沈世穿了一身样式古朴的立领长衫,被长华带著前往戏园子。长华说“这儿我上个月来过一次,那旦角儿戏唱的不错,今儿正好有,便想著带你来听听。”

其实沈世并不喜欢听戏的,因为银环的缘故,他对戏曲有种莫名的恐惧感。可长华说要带他来听,他也没说什麽,跟著来了。

古老的戏园子很大,里面人头压压,卖糖人儿的小贩,吸著水烟袋的老人,打打闹闹的稚童。浓妆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