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耽美小说 - [英美剧同人]虐渣联萌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89

分卷阅读89

    样,饿着肚子,大大的蓝眼睛泛着水光,毛刺的金毛都因为汗湿而结成了一绺一绺的状态,看起来更为可怜,还有他红彤彤的鼻头跟因为呕吐而红润的嘴唇整个一个金毛幼崽。

当然了,虽然吉姆很萌,但是,马克绝对不会被他萌到。

马克是狮子,就算是一只瘦小的狮子,可他还是喜欢斑比的,所以金毛幼崽跟他没关系。

于是,他就跟一只暴躁的狮子一样冲进房门,叼走了属于他的斑比华多,飞快地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去。

马克!爱德华多捶了他一下。

华多我好冷马克委屈地扁了扁嘴,特别冷。我大概能感受到没有皮毛的北极熊的痛苦了

北极熊是不会没有皮毛的!

爱德华多叹口气,抱住了马克。

就在他们相拥的瞬间,一股暖流就从马克的脊椎开始向外扩散,让他瞬间温暖了起来。

因为温暖,马克就恢复了活力,整个人也有些懒洋洋的,恨不得能从爱德华多身上汲取更多的暖意他抬头亲吻了华多的嘴唇就跟他记忆中的一样美好,软软的,有些甜味儿,像是果冻他记得他们之间的每一次亲吻,试探的、探索的、悲伤的、欺骗的还有充满爱意的。

不得不说,最不好的感觉就是欺骗的吻。

于是,他付出了相当大的代价,但好在,他经过各种努力,包括定做了一个钢铁键盘的电脑来博取华多的同情显然,它们奏效了。

不过虽然说奏效了,华多却在网上开始写文,写他们两个的文,还是跟现实反着来的马克不能说也不能讲,除了看文,然后闹得yy一顿,最后憋屈得每次都进洗手间解决问题之外,他什么都做不了。

就算他们结婚了,但是没有华多的点头,他绝对不会越雷池一步的马克对自己再次发誓。

由于马克一次又一次地发誓,他最近都快变成摩擦侠了有的时候,右手也不是那么好用啊!

所以,在拥抱的时候,马克就不可避免地尴尬了。

同为男人,爱德华多当然感觉得到马克的尴尬,他瞪了马克一眼,伸手推开了他。

华多马克委屈地看着爱德华多。

马克,我们的事情并没有解决。爱德华多说。

诚然如爱德华多所说,他们的问题并没有解决,但是马克却有些耐心不足了。在马克看来,一切问题都不是问题,只要他听华多的话,不任性,不一意孤行,华多就应该消气原谅他了毕竟事情已经过去很久很久了。

但是,这只是马克的脑内小剧场而已。

因为华多不仅仅推开他,还转头去厨房做了一锅蔬菜浓汤端到了吉姆的房间里。

也许你可以试试这个?爱德华多把手里的蔬菜浓汤推过去,尝尝看?

吉姆看了一眼蔬菜浓汤还是没有起司没有奶油的蔬菜浓汤,单纯的土豆加番茄,连培根、鸡rou都没有,只有土豆加番茄,大概有点儿圆葱,也许还有甘蓝但是,这样的菜汤能喝吗?

他古怪地看了看爱德华多。

爱德华多把菜汤放到他面前,递给他一只勺子。

当菜汤放到鼻子下面的时候,吉姆忽然就觉得肚子特别饿了,而菜汤似乎也没那么难喝的样子,于是,他拿着勺子舀了一勺,喝了下去很暖和,胃里瞬间就充满了温柔的感觉。

还行?爱德华多问他。

嗯。饿坏了的吉姆端起菜汤开始大口大口吃了起来。

他已经好几天没吃东西了饿坏了。

实际上吉姆跟别人都不一样,至少他的确跟正常人有些不同。在十几岁的时候,他偷偷坐上穿梭机到了塔尔苏斯4去寻找他的母亲薇诺娜也顺便找个理由逃离他那个粗暴的善于虐待儿童的继父,然而,他没能找到薇诺娜,在塔尔苏斯4上,他也没能获得真正的自由在那里收留他的亲戚因为基因并不完美而被刽子手寇多斯认为可以屠杀。

那个星球,四千人,几乎全被杀死,只是留下了一些看似基因完美的人。

吉姆当时因为是严重的敏感型基因他几乎会对所有东西过敏也在被判定是该被清理的垃圾,而就在那种环境下,他竟然生存了下来,甚至还养了他的表弟。这有点儿难以置信,但是他就是这样神奇这也使他养成了必须吃rou的习惯,但是现在,他连rou都吃不下去了,还能有比这更悲惨的事情吗?

悲惨的事情还不仅仅是这个。

吉姆喝完了一碗汤,然后,他又开始喝第二碗一碗接着一碗,他几乎要把自己的肚皮撑爆了饿坏了的他看起来太可怜了,这让爱德华多不得不给他更多的同情心,于是,除了蔬菜汤,爱德华多决定给他弄一点儿更好吃的东西,比如蔬菜沙拉。

我好想吃rou吉姆捂着肚子,趴在床上哼唧着,没有rou的人生还怎么过啊!

确实,没有rou的人生不完整。

揪着史波克到吉姆房门外的马克一脸的赞同之色:你们好好沟通。他说着,用尽了力气地把史波克推进门里,走过去抓住华多,像是叼住了小斑比的未成年狮子王一样,昂首阔步地往外走。

嘿!吉姆叫人无果,只好拉起床单蒙住脑袋他现在一点儿也不想跟史波克说话。

想一想他们两个居然在床上度过了七天的时间七天!而且七天里,他几乎除了给史波克的xx提供了oo之外就什么都没做了这种感觉实在是太过不爽,简直不爽到了极点!

还有史波克,明明跟乌胡拉已经分手了,却完全没打算告诉他这种逻辑也是让他醉了。

于是,吉姆决定不理史波克。

不仅仅是因为他像是个小碧池一样的矫情心理作祟,而是史波克这种逻辑生物完全不懂得罗曼蒂克的美感吉姆痛恨这个。

如果之前不知道,吉姆会认为他是个单纯的喜欢爱情的人,喜欢爱情,也喜欢xxoo,只是喜欢而已。

但是当雷神跟邪神跑到他面前来告诉他,其实他是他们丢到人间的孩子,钻进了薇诺娜的肚子里被生了出来之后,吉姆就联想到了一些问题他研究了很久北欧神话,发现雷神如果跟邪神其实是兄弟,或者只是养兄弟的话,他们的母亲就是弗利嘉,而弗利嘉,是家庭之神,是婚姻之神,而婚姻的存在就是以爱情为基础的,虽然弗雷亚是爱情女神,可是她的爱情在吉姆看来实在是不如弗利嘉的稳固牢靠。

尽管吉姆看起来多情又处处留情,可他还是渴望有人会真的接受他,不把他当成一个恶兆,也不把他当成英雄的儿子或者是一个伟大的舰长什么的,仅仅是喜欢他这个人,而不是为了其他来接近他。

但很遗憾,大部分的人除了注意到他的脸,就是注意到他的身份,没有几个人会喜欢他正如他从小听到大的那些话:没有人会爱你的兔崽子,你什么都不是,你就是个讨人厌的,让人作呕的拖油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