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耽美小说 - 我扔了meimei的书后穿越了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562

分卷阅读562

    快点回来陪之南玩”。

他当时还笑着说:“一定快去快回,给你带许多好玩的,等你学到了《大学没准我就到家了。”

他揉了揉眼眶说:“娘说海上凶险,不希望你去,之南什么都不要,易哥哥要顺利的回来。”

才那么大点个人,小小的,穿着湛蓝色的锦衣,嘱咐他顺利回来,虽然还是要埋怨一句他为什么要去。

他用了大半年的时间,压着货物到了西幻岛,将船上的物品销售一空,然后用了几个月的时间修整,购买西幻岛的货物,准备运送回夏国,可船还未开走,便有逃出来的郑家忠仆前来寻他,让他勿要再回夏国,一旦回去,只怕是有去无回。

“郑家被抄了,满门抄斩,女眷被充入教坊司,郑家男子六岁以上全部菜市口问斩,吾主冤啊易笙。”

萧逸云原名叫易笙,是郑家收养的义子,其实说是义子,不过是因为他的父亲和郑家家主是朋友,他父母早逝无亲无故,便被接到了郑家,他那时不过二十来岁,虽然早就随商队出过几次海,见过很多大风浪,甚至看透生与死,他从不畏死,不然也不会独自带队在海上航行,但他却无法接受待他如亲子的义父义母惨死,无法接受大哥二哥,还有最小的小弟…

郑家上下几百口人,竟都落得如此下场。

尤其是想到最小的小弟,皇宫那样凶险的地方,他那般娇贵,怎么熬得住,且还要受那等酷刑。

萧逸云受不了这样的刺激,大病一场,浑浑噩噩过了一年,遣散了跟在他身边的郑家奴仆海员,在西幻岛隐姓埋名,甚至跟着其他船队在海上航行,每次风浪来袭,所有人都躲在船舱里,只有他,好几次都忍不住想要走出去,任风浪将他席卷。

他也的确走出去过一回,只是没有死而已。

就这样习惯了新的身份后,萧逸云再也无法坐以待毙。

特别是脑海里一直回忆郑家的罪状,他便每每胸口憋闷,仿佛有东西要炸裂开一样。

什么行贿,什么买官,郑家所有入仕的子弟,没有一个是买的官,没有真本事,郑家的族长根本不允许子弟走出南洲,言行都需谨记郑家祖训,免得出了一个贪官鱼rou乡里。

萧逸云记得皇帝的样子,他南巡时,被安排在郑家,郑家为表敬重,衣食住行无一不精无一不美,那狗皇帝不止一次感慨,郑家儿竟比吾儿食的精,说这句话时,小弟正在吃一道甜品,是郑家善巧工的子弟研究出来的奶制品,属于私厨,就算是皇宫也没有这道甜品,郑家也根本没有想过要推广到民间,皇宫就更不可能获得方子了。

其实回想一桩桩一件件,郑家那个时候就走在了刀尖上,只等着狗皇帝挥刀。

那狗皇帝不过是见钱眼开,见不得竟有子民过得比他这个皇帝还要高雅精致,土匪上位果然改不了土匪本性,夏国李家开国之前,郑家高祖甚至还接济过着李家高祖,谁能想到一百多年后,郑家却还是应了中山狼之说。

想开的萧逸云隐姓埋名,拿着这块玉佩重新踏上了夏国的土地,开始了他的征途。

不过十多年,便从默默无闻的商人发展到了夏国第一海航商队,也是最大的商队,因为他们商队的老水手经验丰富,靠海的水卫队甚至请他们商队的老水手去指导训练,因为这一层关系,萧逸云获得了格外的海市权,因为物品精美,不论是海外的国家,海市夏国,都让他赚得满盆满钵。

但这一次的萧逸云懂得了隐于幕后,他一步步走到今天,一步步来到郑之南的身边。

对比各个皇子,萧逸云压了李耀,成为了他的支持者。

两年前在许先生的牵线下与李耀达成合作,两年后,终于见到了还活着的郑之南。

他和小时候的眉眼一模一样,只是他已经不记得他这个易哥哥,更不记得这块他亲自给他刻的玉佩,其实不记得也正常,毕竟小弟见到玉佩的时候,玉佩还没刻好,现在是刻好的,也显得幼稚的一块玉佩。

李耀点了点头,郑之南接过玉佩,笑着对萧逸云道:“谢谢萧大哥。”

接过玉佩,郑之南跟在李耀的身后离开酒楼,继续去其他街市。

站在二楼的萧逸云神情沧桑的看着郑之南离去的背影。

要想让小弟重获自由,只能将现有的帝王推下台,不然戴罪之身的小弟永远也不可能自由的过完后半生。

郑之南一路上都拿着玉佩,虽然看着路,但手会不自觉的玩手中的双鱼佩,玉佩纹路圆润,像是被人摩挲过上千回才有的莹润感。

郑之南垂眸没有去问李耀为什么要带他见萧逸云,更没有问李耀为什么要他接下这块玉佩。

郑之南总觉得自己在想某些事情时脑袋钝钝的,像是塞了一团棉花,他甚至觉得自己的性格不该是这样沉默甚至逆来顺受的,可是身处的环境又让他不得不逆来顺受,被动的处理着各种事情。

他进宫之前的记忆早就记不得了,更记不得自己六岁之前如何的聪慧过人,自然也不记得萧逸云,曾经的易哥哥。

开始那份异样的感觉还是萦绕在他的心中,没有人会无缘无故送另外一个人玉佩。

因为都说郑家只剩他这一个人,郑之南不会去想,萧逸云是他郑家的故人,或许是因为他同萧逸云的某个朋友有些像?

逛了一天,回到王府的时候,天已经擦黑,郑之南用过晚餐便回了书房,比起待在房间发呆,郑之南更喜欢坐在书房的某个角落,看看书。

李耀过来的时候,郑之南沉浸在书中,还是李耀越来越近的脚步声让他回过神来,立即放下书到跟前伺候着。

李耀坐在书桌前,对郑之南说:“磨墨。”

郑之南闻言说:“王爷要练字?”

“嗯。”

郑之南没有立即研磨,而是又点燃了一盏灯放在书桌前,怕太暗伤眼,然后才去磨墨。

李耀拿起毛笔沾了沾,看着白白的宣纸问郑之南说:“你没有什么想问我的吗?”

郑之南看一眼垂着眸看宣纸的李耀说:“王爷是指今天白天的事情吗?”

“你不好奇我带你见的是什么人?”

“带奴才去见,应与奴才有一些关系,但奴才进宫之前的记忆都没有了,准确的说没什么印象了,并不知此人是谁,是郑家故交旧人?”

“是想带你走的人。”

“他带不走我的。”

郑之南这时连奴才二字都忘了自称,直接称呼自己为“我”。

他是戴罪之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