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耽美小说 - 我扔了meimei的书后穿越了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1

分卷阅读21

    :“现在是白天……”

虽然知道今天要发生什么,可现在是白天!

雷翊拉完窗帘说:“这样才刺激不是吗?”

窗帘拉上后,房间暗了下来。

郑之南下意识去拉被子,缩了进去。

雷翊脱了衣服后也钻了进去,一边说话一边帮郑之南解扣子。

郑之南一张脸都憋得透红,被这个气氛给憋的精神紧绷,他说:“可我有点害怕。”

平时那清冷的语气终于被雷翊的逼近给迫的变了调,带着瑟缩和不安。

雷翊就喜欢他这种需要人去安抚呵护的状态,觉得特别戳心。

郑之南的确有些害怕,虽然之前已经有了两次经历,可是之前他演了原主,便觉得是原主和他上床,现在他是原原本本的自己,雷翊也知道是他不是他。

因此郑之南心里的那道坎还高高的矗立在心中,他虽然安抚自己,这是必然的结果,剧情的走向就是这样,他就算不愿意,抗拒,也是没有用的。

可害怕这种情绪,就算他不想,还是会在身体里蔓延。

郑之南这小可怜一样无助的神情让雷翊这个色中饿鬼看得又爱又怜,嘴上哄着郑之南,身体却非常诚实的付诸行动。

从下午一点多到晚上八点,郑之南一直是在床上度过的,然后被抱着去洗澡,又在浴室待了两个小时。

在他伤心不已,泪珠涟涟到绝望的时候想起来,这是的世界,世界里的男人,体力都不是寻常人可以比的。

可为什么要厚此薄彼,明明他也是男的,为什么就不能让他不觉得这么累?

而且为什么他觉得自己身体比原来还敏感了?

随便一个触碰都能再次沉溺到那种让人颤栗的感官中。

他明明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的羞耻。

一整个下午,从太阳高挂到日落黄昏再到月朗星稀,他已经无力到连手指头都动不了,可恨的是,雷翊却还精神抖擞。

明明之前的两次,也没有这么疯狂。

为什么这次却这么持久,中间有休息过,可很快就又继续了,完全可以忽列不计休息的时间。

作者太不公平了。

可能是太开心,事后雷翊可以说是鞍前马后,亲自做清洁工作,床脏了后,直接抱着人去了另一间干净的房间休息,还说这几天要好好陪陪郑之南。

郑之南差点脱口而出:“不用陪,你忙你的,我一个人可以。”

好在他知道自己身不由己,任务在身,忍了。

随着郑之南被雷翊吃干抹净,好感度从原来的90直接飙升到了98,好感度越到上面越难积累,但雷翊在郑之南面前,几乎已经无所遁形,他的脸上,眼里,是明眼人都能看到的喜欢和炽热,无时无刻都想把郑之南带在身边,有句话叫做,恨不得拴在裤腰带上,雷翊现在就是这个状态。

郑之南看到这样的雷翊知道,他该走下一个剧情了。

雷翊虽然想把郑之南拴在裤腰带上,但工作上有很多事不方便让郑之南看到,所以也就是心里想想,不过除了工作时间外,雷翊几乎都和郑之南黏在一起。

所以郑之南要怎么撩宋二,只能是雷翊在谈生意的时候。

雷翊现在手里的项目已经到了尾声,所以需要再去一趟日本,这次去日本,要待大半个月,所以郑之南的机会,也就是在这个时候。

他已经不想再拖延下去,拖延下去意味着要在这个世界久一点。

虽然不知道下一个任务会是什么样,但他在这个地方已经呆腻了,只想快点离开。

雷翊前脚带着手下离开,郑之南就在自己的圈子里打听最近有什么新鲜事,不动声色的去搜索送宋二这个玩咖出没的地方。

现代社会就是好,不需要专门去找人查,只要你想知道,只要你有人脉,可能刷个朋友圈就知道你在意的人在哪里出现。

郑之南轻轻松松得到可靠的消息,宋二晚上会出现在常去的那家酒吧玩,有人在酒吧里搞了个大派,宋二也会到场,说是已经请了一批嫩模暖场,另外当然也少不了小鲜rou,总之今天晚上似乎很热闹。

像这样的圈子,只要长的可以,进得去那家会员制的酒吧,这样的派对来去自如,根本不需要什么身份证明或者邀请函。

能进入到那样高端酒吧的人,都不是什么小白,不怕你来,就怕你不敢来。

有人知道郑之南想去后,一个原主之前就玩的比较好的朋友约郑之南晚上一起,这个朋友是被一个富二代包养的健身教练,两人是在健身房认识的,被看上了后就过上了醉生梦死的生活,玩的比郑之南大多了,而且因为是个颜控,所以对郑之南特别有好感,属于就算原主不理他,他也对原主掏心掏肺,殊不知原主跟他聊完天,转身就跟别人吐槽他土丑,也不知道那个富二代喜欢他什么。

后来郑之南跟这个爱笑的男孩子接触后发现,虽然皮肤黑黑的,在别人眼里可能是土,但性格不拘小节,有点呆,玩的又开,郑之南也觉得他挺可爱的,大概那个富二代就是喜欢这股可爱劲儿。

而且说是黑,其实就是健康的小麦色皮肤,只是在美白成风的这个圈子里,不是大家崇尚的冷白皮而已。

约好了时间后,郑之南没怎么打扮,简单的白色T恤,黑色九分西装裤,休闲鞋,简单的像是去公园散步,而不是参加什么夜场派对。

但这一身一进派对就成为了不少人的关注点,因为太清流了,这派对上不管男的女的,除了有头有脸的一些富家少爷没有涂脂抹粉的爱好,其他人都是浓妆艳抹,连男生都有不少化妆擦口红的。

虽然男女化妆自己乐意就行,但有些人就是对这样的不感兴趣。

一时之间郑之南这一身清清爽爽的可不就成了清流。

最重要的是他天生丽质难自弃,气质也优雅,应该去听音乐会而不是在这样乌七八糟的派对上。

有不少有头脸的人开始打听郑之南,当知道这是雷翊的人后,大家不约而同在心里叹息了一下,那股想去搭讪的心思只能压下去。

雷翊可不好惹,他的人,谁敢没事儿找刺激的去招惹?

不过也不知道这雷翊什么时候玩腻了,到时候倒是可以瞅着空给弄过来养起来,肯定滋味非凡。

郑之南没有特意去搜寻宋二在那里,他今天主要的目的是撩,而不是直接没有缓和就开始搞事情。

要搞事情也应该是雷翊快回来,或者即将回来的时候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