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耽美小说 - 这坑爹的人参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15

分卷阅读115

    拍上了白菜的叶子,刚刚不稳的灵剑一下子就安静了下来,而在仁笙惊讶的目光中,那柄带着点点金沙的淡紫色长剑竟然……软了下来?!

我了个去啊!剑什么的难道不是硬到死才对的么?!宁折不弯什么的,怎么到了自己这里这剑就这么没骨气了?仁笙的神经都差点错乱,丝毫忘了其实很久之前就有‘软剑’这种东西的存在了,不过,软剑不管再怎么软最终也不会软到脱离了‘剑’的形状,当仁笙看到那把原本散发著流光溢彩的长剑最终软成一个团子的时候,再也忍不住,脱口而出了一个字。

“靠!”

别说仁笙看呆了,就连在观剑台上的凌霄阁的长老和铸剑大师们,对着这样的画面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不管怎么看,这都是铸剑铸回去的感觉吧?虽说,那个荒流金沙的特性他们很清楚,不过这和记载的使用后效果一点也不一样啊!

“我觉得你最好给我解释一下现在的情况,难不成你让我用这团东西拍人家脸上闷死他们作为攻击么?!”

从呆滞的状态反应过来的萝卜暴躁了,就差一把抓住金逍的领子表示抗议和不满了。尼玛,就算弄成个板砖也行啊,这软趴趴的一团,是干毛用的?!

金逍看着仁笙如此暴躁的样子抽了抽嘴角,这人是对板砖有多大的怨念?伸手凝成几个手印,而后一道金光直直的打在了那一团带着金点点的紫团子上,下一刻仁笙就看到那团子瞬间伸长、变硬,最后恢复成了原来那华丽丽的长剑的样子,半点没有之前的软趴趴。

“这这?”

仁笙的疑问还没说出来呢,天空中乌云就开始跟周围的暴雪一样的密集了起来,而后连喘气示威都不带的,噼里啪啦接连十几道的天雷就劈了下来,看的仁笙双眼直抽抽,他莫名其妙的就觉得这是天道在愤怒的撒气,原因是这把剑竟然可以变成团子……

“荒流金沙被我的神识印在剑身之中,因此此剑便可如同金沙一样塑形。”金逍看着仁笙双眼中闪过几分笑意:“不管是你想要板砖还是团子或者干脆就是一张网,只要你能够想到,它都能够化形。”

顿了一下,金逍又开口:“当然,它本身为剑,自然也就是为剑之时,方可发挥出最强的力量。”

听到这里仁笙总算大彻大悟了(大雾),虽然过程有些惊险和刺激,但是这个结局绝对是仁笙能够想到的最美好的结局!一高兴仁笙就忍不住对着金逍露出一个大大的能够闪瞎人眼的笑容,看的金逍心中一热,连那张冰渣子的脸都快要化掉了。

轰隆——!!

那把独一无二的剑最终以团子的形态硬抗掉了最后一道天雷,而后一声轻鸣,嗡的一声,就像是翠玉相碰的清响,那声音穿透了暴雪,扩散到了千里之外。

而就在这清响响起的同时,金逍腰间的淡金色长剑也嗡的发出了声响,就像是在迎接同伴一样的,自动的飘了起来,在淡紫色长剑的对面不断嗡鸣。而后,不断的有长剑发出应和的清响,片刻之后整个凌霄阁都被这接连的长剑齐鸣之声包围。

当共鸣之声达到顶峰之时,那疯狂的暴雪齐齐一滞,最终缓慢而优美的四散而下,在好不容易从乌云中爬出来的阳光之下,闪烁着耀目的光芒。

“剑成雪霁,此乃祥瑞之兆,逍儿不愧是我们凌霄阁看中的弟子啊!”大长老看着铸剑池中央那把细长优雅的剑,笑的脸上多了好几个褶子。不得不说这把剑看起来就很适合当聘礼,和人家头发的颜色以及气质都相同的剑,现在那一人一剑站在一起,简直就是绝配。恩,和金逍与他自己的剑给人的感觉一样。

“嘿嘿哈哈哈,就算是再怎么祥瑞那也是给我徒弟的,不错不错,这聘礼不错,我们收啦!”天雷真人笑的可比大长老嚣张兴奋多了,为此还拉来了一大堆的仇恨。尼玛,有个天赋炼丹的、还是纯灵之体还能帮你渡劫的弟子你丫还不满足,竟然还得了个能够炼制出九品灵剑的徒婿!当心再笑就把你的人品值全部笑成负数!还有谁比这个老头的人品更好?!

“逍儿,剑名。”不想再看天雷那个疯子疯狂的大笑,执剑长老缓缓开口。

而后这人一开口就瞬间拉走了天雷的一小半仇恨值,因为剑修们发现,这个凌霄阁的执剑长老是寒逍的师尊、这就意味着,他有个徒媳,最终的受益状况和天雷那个家伙几乎不分上下啊!

不过一个时辰之后,执剑长老本人收到的仇恨值就瞬间超越了天雷,并且在短时间之内,基本上问鼎第一,无人可以超越——

金逍听到师尊让给剑命名,倒是顿了一下,虽然剑是他铸的,但是这是聘礼要送人的,为了更好的用这把剑套住他的媳妇,金大王表示,师尊刚刚说的话因为风大他没听见,真的,然后他就毫无鸭梨的对着仁笙开口了:

“命名。”

仁笙闻言啊了一声,然后腼腆:“那什么,这多不好意思。”

金逍挑眉:“那算了。”

“哎!你怎么这样老子这是谦逊一下谦逊你懂么!这把剑我要起名!”仁笙直接抓住金逍的袖子跳脚,然后想了想一笑,伸手指着剑道:“既然是可以变形的,那就叫变形金刚剑怎么样?”

“……”

“咳,开玩笑开玩笑,”仁笙看着金逍要杀人的眼神心里腹诽他这是家乡幽默好不,不懂欣赏。

“雪霁之时剑成,百变千幻。就叫幻雪好了。唔,雪有点娘,恩,叫幻血!”

仁笙想到最后终于给自己的剑定下了名字,其实从解释来看很有内涵,就连金逍这个挑剔的家伙想了想也点头同意了。只是,当某个萝卜有天抱着自己的剑沉思的时候,忽然坑爹的发现,他给自己的宝贝剑起了一个多么坑爹的名字——尼玛!谁会给自己的剑起名叫换血啊!换你妹啊!干脆叫放血得了!还不如幻雪好呢!!

不过,在这个时候,仁笙萝卜还是很满足的给那把淡紫色带着金沙的长剑命名为了幻血,而从此剑铸成之日起,到它日后成名千载流传的漫长的时间内,它的主人都带着它孜孜不倦的在给修仙界的各种修仙者、妖修、魔修甚至是鬼修不停的‘换血’。

幻血初成,就被仁笙萝卜直接滴血认主了,九品的灵剑要是不被人觊觎才叫见鬼,滴血认主算是最保险的方法之一了。而且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认主,怎么说也能让他们顾虑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