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耽美小说 - 魔王难养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94

分卷阅读94

    去的机缘。

“你跟我在一起,我们还是天下第一。”朝闽慢慢地俯下身体,将头贴在叶宇的胸口,他听到叶宇的心跳沉闷地跳动着。浓密的长发蔓延在这个青年白皙的身体上,仿佛锁链,想要将这具完美的身体永远囚困在自己身边。

朝闽能听到叶宇身体里的生机如花开荼蘼,快到了极限,只等着凋谢。

第71章你貌美如花

叶宇觉得自己要淡定,必须淡定,不淡定不行。不过就是做一个小手术,而且还给全麻,割割rou,换换筋,再切除一个坏死的丹田什么的,听起来不就跟阑尾炎一样无风险。

当朝闽牵着他走到那条黑漆漆的山洞小道时,叶宇发现自己开始腿软,这地方跟他梦里一模一样。他嗅了嗅空气,连那种腥冷腥冷的味道都没有变。

有那么几秒,叶宇都以为自己在做梦。

“这是什么地方?”叶宇觉得自己还是问清楚好点,朝闽领着他来的时候,只是说要做手术。

其实叶宇是考虑了很久的,毕竟要拿朝闽的rou、筋、皮、丹田啊,零零碎碎的往自己身上安装,就算朝闽再会生听起来也疼得让人头皮发麻。他觉得就是两个人决定一起过日子,也没有这么剥削另一个人的,可是眼睁睁看着朝闽去杀一堆人来给自己续命,更是糟心得可以。

叶宇时时刻刻都觉得自己站在悬崖高桥上,摇摇欲坠得胆战心惊。

朝闽似乎是察觉到他的犹豫,用力地握紧他的手,手指的冰凉更甚,也不知道是谁的温度降下来。

“这是我小时候住过的地方,山洞里的寒潭能让你快速恢复身体。”朝闽面色平静,语气还带着点雀跃,似乎将自己的一切分给叶宇,是一件让他心潮澎湃的幸事。

“我梦过这个地方。”叶宇思来想去,还是将自己做的梦告诉朝闽。

例如他被人吊起来抽筋剥皮,或者是他在这个洞里面当变态肢解狂,顺便也将那个莫名其妙的老头描述了一遍。无论那个老头是不是幻觉,叶宇还是觉得跟朝闽说一下比较好,免得将来朝闽会被暗算。

朝闽目光阴沉地看着山洞小道最蜿蜒黑暗的地方,他嘴角的微笑不变,连听到叶宇说起那个跟只苍蝇一样的糟老头,也无动于衷,只是领着叶宇一直往前走,走进最深沉之地,宛如踏入地狱中。

“那只是梦而已。”朝闽笑着说,他的声音奇异地与山洞里的阴寒和谐地融为一体,有种入骨入髓的阴凉。

叶宇并没有觉得朝闽的语气有什么不对,他更多的注意力还是放在接下来的手术上。为了使他术前安心,朝闽已经将那些笼子里的人放了,据说有几个罪大恶极的,也顺手宰掉。

叶宇听后心情沉重,不是为了那几个死掉的坏人,而是朝闽本来就是最大的恶人,不知道哪个时候就被人抓住顺手宰掉,就跟他杀的那些人一样。

有时候多年来的三观竟然动摇起来,叶宇抬头看着先行几步的朝闽的背部,袍子的弧度很顺畅,可以隐约看到他走路的时候,衣袍上隐隐出现的背部轮廓。

如果有人要来报复,叶宇觉得自己会护住的人只有一个朝闽吧。

不管来杀他的人是坏人,还是好人。是有目的,还是有仇的。

一时间,叶宇竟然发现自己变得薄凉,兜兜转转一圈下来,满脑子竟然就剩下一个男人。

小路走到尽头,出现一个洞口,黑暗逐渐褪去,出现一层朦胧的白光。朝闽领着叶宇走进去,出现的场景熟悉得可怕。依旧是那个散发着寒气的水潭,水潭的水清冽暗蓝,深不见底,水潭上方有光从石头缝隙里投射而进,在水面上波光粼粼。

叶宇敏锐地看到水潭旁边的石头上,有陈年血迹。他嗅觉里那种血腥味更加浓郁,明明潭子里全部都是水,叶宇却觉得以前这里全部都是血。

朝闽没有松开叶宇的手,他直接就走入水潭里,水潭中央下面有一道石梯,脚踩上去水漫过脚踝处,叶宇踩过潭水,鞋子顿时湿透了,一股尖锐的寒意从脚底板钻出来,他立刻打了个哆嗦。

朝闽似乎是立刻就感受到他的不舒服,回身拦腰一抱,将他横抱到自己怀里。

叶宇老脸一红,都什么年纪了,还被公主抱,没等抗议什么,朝闽已经脚步如飞,旋身上了水潭中间的石台上。将叶宇放上石台后,朝闽顺手将他的鞋子给脱开。

“冷吗?”朝闽低头伸手去触摸叶宇的脚踝,长发垂落在肩下,眼眸低垂的时候竟然能在他眉间看到温柔般的雾气。

叶宇不知怎么就觉得这个男人真是好看,墨发白衣,连朦胧的光线都只掉落在他身上。

看愣了一会,才有些尴尬地说:“我没有那么娇弱。”其实有时候朝闽还真把他当成瓷器了,刮蹭一下就急上心头,皱在眉间,他糙活了这么些年,连他上天堂的父母都没有这么娇生惯养他的。

朝闽温和地笑了笑,就从自己的袖口里拿出一套工具来,是手术刀。

看着他摊开布条,上面别着崭新锋利的刀子,叶宇感到自己的皮rou在疼。

朝闽似乎要安他的心,他拿出第一把小刀子说:“一点都不痛,我会先让你沉睡,再将你放入寒潭里,水会冻住你的知觉,在割除种子的时候,必须保证你的筋脉顺通,所以第一道工序是换脉。”

叶宇的身体已经拖太久了,久到各处经脉都在崩溃。朝闽不可能在他的身体这么糟糕的情况下,将种子拿出来。

叶宇拧着眉头看着那些可怕的刀子,见朝闽脸完全没有异色,突然问:“那你痛不痛?”

朝闽好像没想过他会这么问,手指一滞,上面的刀子隐约出现他的脸,他听到自己理所当然的回答:“我不怕痛。”痛这种感觉,反而是他最不敏感的。

叶宇看到他这种鬼样子,就跟心脏被人捅刀子一样,闷疼到抽筋。

“手术多久?”

朝闽认真想了想,“如果不出意外,从换脉到将种子离身,最后换上丹田的过程是三天。三天后你还必须在这个地方睡一个月,才能真正痊愈。”

叶宇用手指扣着石台的地面,不小心指甲就刮下一层血迹来。他在下一个巨大的决心,指甲每刮一下那些血迹,他自己的血就先冷一分。

一个月三天,听起来就是睡一觉而已。

不痛,什么也不用管,睡醒了这个男人身上的一部分就成为自己的。

那朝闽自己呢,问他得到的答案是——我不怕痛。

谁不怕痛,怕痛是每个人的本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