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耽美小说 - 真英雄以貌娶人[综]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43

分卷阅读43

    你们越来越肆无忌惮,连只是在沙漠边缘的村庄都要祸害,我才没这闲功夫多管闲事。”

“难道只有你们的崽子重要,人类的孩子就什么都不是了?啧。”不知这个人类想起了什么,金眸微合,倾泻出的冷意一时更盛。

被他踩在脚下的斯芬克斯女王连颤抖都不能了。

死亡的气息愈加浓郁,简直要从头顶碾压而下,与同一时间,只是因为翅膀冻僵掉了下来、现在扑腾起翅膀的幼崽们的欢快形成了鲜明对比。

就在这时。

就在斯芬克斯们以为真的大难临头之时。

人类又发话了。

像是沉吟了许久,好不容易才想起了某个还在沙漠里自生自灭的人,他随口一说:“哦,这样吧。”

“埃及的王子现在就在沙漠里。如果你们能得到他的信任,我就放过你们,只带走一只小崽子作为惩罚。”

用一只幼崽换取其他所有斯芬克斯的生命……

这个交易,斯芬克斯女王只犹豫了半秒钟,就毅然同意了。

于是,大约半个小时后——

全身都是沙、已经看不出原来的颜色的奥兹曼迪亚斯莫名其妙地被一群斯芬克斯包围了。

这群斯芬克斯像是才从某个真正的洪荒猛兽爪子底下大难不死地逃脱一般,哭着喊着用结结巴巴的人类语言表示,他们早就听闻王子奥兹曼迪亚斯的英名,一定要弃暗投明,投奔他做他的小弟才行。

奥兹曼迪亚斯:“…………”

摩西:“哎呀,好事儿这不就来了吗?”

七天后。

约定的十天总算顺利度过了。

奥兹曼迪亚斯和摩西回到底比斯,跟他们一起回来的还有浩浩荡荡的一群斯芬克斯。

顷刻间,王子勇闯沙漠,收服神兽的故事沸沸扬扬地传播开来。

埃及子民全都被王子的勇敢聪慧折服,纷纷用最真诚的语言赞颂他。

不过,对“勇敢聪慧”的故事主人公来说,他一点也不高兴,更不会心满意足。

他回到皇宫的第一件事,就是在皇宫的最高处——那个老地方,找到了他的老师。

“不过是在沙漠待十天而已,我自己完全没问题!”

“唔,是吗。”

“所以,根本不需要你跟上来保护我。”

“保护你?我自己怎么不知道。”

“更不需要你让斯芬克斯听我的话,光明正大地来保护我。”

“你小子是不是在外面晒傻了,说的都是什么胡话。”

闭着眼躺在上面晒太阳的埃迪说。

奥兹曼迪亚斯不满地握起了拳头,脸上满是不容置疑的倔强。

他认定的事情同样不会轻易改变,更何况——男人留下的破绽已经那么明显了。

在下面抬头往,男人的披风下似乎有什么东西在蠕动。

窸窸窣窣蠕动了几下,便有一只小猫似的蓝色幼兽从披风底下钻出来,熟稔地往他的胸口上一趴,打起了呼噜。

奥兹曼迪亚斯看到了那只斯芬克斯幼崽,嘴上还说着不满的话,但不知怎么,他的嘴角不受控制地翘了起来:

“好吧,既然老师你不好意思承认,我也就当做不知道好了。现在,是今天份的挑战!”

埃迪啧道:“先去把你满身的沙子洗洗再说吧。”

真是受不了,这小子总是喜欢脑补压根不存在的事情。

他怎么可能专程跑那么远,去保护一个不放在心上的小鬼呢?

只是顺路啊,顺路。

一天后。

还以为自己看透了老师的真实想法的王子突然发现,老师带回来的那只斯芬克斯幼崽不见了。

问他。

埃迪:“还能在哪儿,送人了啊。”

他去沙漠,本来就只是为了给一个看得顺眼的小朋友挑一只宠物。

第27章第二十七章

虽然答应了奥兹曼迪亚斯要开始教导他武技,但对埃迪来说,这并不代表,他一定得要多认真地来教他。

先不说那小子的天赋如何,如果只有那股烦死人不偿命的犟劲儿,那他教与不教都没什么区别。

埃迪早看出来了,这个小王子大抵是从来没遇到过能够彻彻底底把自己碾压成渣的人,也没受过多少挫折,每天追着他“挑战”只是因为想要争那一口气。

等他把那憋着的一口气顺了,或者哪天突然看开失去了耐心,估计也就不会再扭着自己不放。

埃迪是这么想的,话说回来,他还是可以多观察观察。

如果养尊处优的王子能表现出真正的坚持和毅力,那么,唔,他也不介意稍微认真一点。

不过——

那都是以后的事情了。

至少现在,奥兹曼迪亚斯在埃迪心中还是一个“烦”字最突出的小鬼。

啊,顺带一提。

埃迪当老师的水平……大概很差。

或者说,非常差。

他的情况尤其特殊,跟正常的人类完全不一样,一生来就是成人的模样,那些能力自然也是天生就有,并且掌控自如的。

正常(重点)的人类依靠自己的艰辛努力逐步成为强者——这么一个麻烦的过程,他还真的没经历过,

所以,让诞生之时就是全世界最强的男人来指教新手小子,简直是为难他啊。

“唔…………”

埃迪只好让奥兹曼迪亚斯先跑着圈,把身体的基础先打牢了再说。

在王子累死累活绕着皇宫疯狂跑圈的时候,埃迪就坐在能俯瞰徒弟跑到了哪里的高处,单手撑着下巴,花了那么一丁点精力来沉思。

沉思。

“…………真麻烦。算了,不想了!”

大抵是真的不适合当老师,埃迪放弃思考也相当地迅速。

这个时候的他还没想出把奥兹曼迪亚斯丢到沙漠来一场十日求生的主意,但大致的教育方向有了,一时间心情大好。

连还在大太阳底下跑步的徒弟也不管了,埃迪决定去城区找家小酒馆喝酒——反正徒弟也不可能知道自己撇下他吃喝玩乐去了。

皇宫里的酒好是好,但喝多了也就这样,还不如外面深受平民喜欢的粗糙烈酒。

况且,埃迪并不喜欢这座皇宫。

他流浪了太久,早已习惯了风餐露宿的生活。让他随便找一个山洞石窟凑合着落户,他住得下去,给他一个用黄金镶成锦缎铺就的住处,他也不会太在意。

这个地方……准确来说,这个国家,都让埃迪不怎么喜欢。

不是说这里的人有什么不对,仅仅只是“感觉”而已。

没有他喜欢的那种自由,没有他喜欢的人与人之间毫无间隙的融洽……也是,唯一能让他感受到热情所在的乌鲁克早已经消失了。

想知道的事情已经捕捉到了一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