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耽美小说 - 重生之无限狗粮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08

分卷阅读108

    斥着程诚的大脑。

他跟冯帅比的倒不是别的,就那一样儿,谁能对对方更好。

老妈已经约好了,约在了他的新店,但是如何让老妈在言语上态度上不伤了冯帅,他必须想好了法子,这是他对冯帅的责任,把自己的后方摆平,让冯帅不再涌上“忍让”这个词儿。

于是,程诚挑了个风和日丽的天儿,提前约好了他妈,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地去和老姜比辣了。

于露一向穿着素雅,那头发盘的程诚在人群中扫一眼就能认出来,清雅的琵琶曲楞让他听出了十面埋伏的调儿,程诚走到老妈面前,“mama。”

从小学以后就没再用俩字儿喊妈的程诚,一开口自己都愣了,可能是有点儿别扭吧,脸上还有点儿红,于露也是端着茶愣了几秒,才笑了下,“坐吧。”

“诶,妈,上次给你打电话不是说在练毛笔字,看看这套笔墨行不行?”程诚拿出礼物,一看屁股底下的座位离他妈太远,干脆,搬着凳子坐到了于露身边儿,胳膊肘能碰上的距离,然后把礼物打开。

“哦,挺好的,真挺好的。”多长时间没这么近距离看过儿子的脸了,上次全家聚会程诚都没有坐得这么近。

“妈你喜欢就好,我好像好久都没给你买礼物了,要不,一会你不忙咱一块逛逛去?看看你想买点儿什么,刚发的工资,鼓鼓哒。”程诚作势拍了拍不存在的口袋儿。

“我没什么需要的,你要是有要买的,我陪你去也行,你给我打的钱,我都存着没动,想买什么自己买就行。”于露还是不太习惯。

“……mama,”一次生二次熟,程诚放软了语气,“我想给冯帅挑件儿礼物,给我参谋参谋呗。”

“咳,我又不懂男人喜欢什么。”

“你儿子我就是男人啊,从小到大你怎么打扮我,不都帅得走路带风。”

“……想买什么?”

“mama,你说呢?”

“咳,一般不就是皮夹皮鞋之类的,你没目标瞎逛什么?”

“所以需要mama给我出个主意啊,冯帅对我可好了,可我俩聚少离多的,我想给他点儿特别的。”其实就是想多拉着你磨磨人。

“……你就这么、这么……非他不可?”于露正色。

“非他不可,同理,他非我不可。”程诚得色。

“哎。”于露叹了口气,儿子对她态度的逐渐改变,从哪儿开的窍,她能想明白,冯帅是个品行不错的人,但是让她完全接受儿子跟一个男人在一起,心理上的障碍还是太高,可是,这样叫着她mama的亲儿子,他不喜欢么?不高兴么?

今儿做梦都能笑醒吧。

另一双痴望她儿子的目光出想在脑海,于露心里一凉,如果儿子只能跟一个男人在一起,那么冯帅和顾启臻相比,还是冯帅要好,如果是顾启臻,她可无法面对小妹!

程诚拿手垫着下巴,抬眼期盼地看着老妈,最赖皮的姿势,他在等着老妈松口,期盼着她能接受冯帅,当然了,顾哥的神助攻是不在他料想之中的。

于露被傻儿子看得无法再保持沉默,端起杯子喝了口茶,然后下定了巨大决心般对程诚说,“要不别去逛了,我那儿有一副我嫁给你爸时你姥姥给我陪嫁的玉镯子,我一直珍藏着,你看合适么?”

第一百零三章

程诚努力往下扯着嘴角子,别让它俩飞眉毛上去,“合适!合适啊妈!太合适了!别说这么宝贵的东西,就是随便地摊儿给他买点儿啥,只要是您给挑的,保准他得高兴坏了!”

于露喝着茶,对傻儿子的说法不置可否,因为她不知道现在的冯帅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别说十几年,就是一年半载不见,一个人都可能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何况,冯帅和程诚都是年轻人。

要说印象,她对冯帅印象还停留在那个少言寡语的祸头子形象,一个很有艮劲儿、心思也很沉的一个孩子,家庭的变故,放在她一个大人身上,那会儿也是吃不消,烦闷不堪,但后来她听说,冯帅家的变故,这孩子就能一个人在家里过,想想都让她心里发毛。

当然了,对冯帅家的变故她也没有及时了解,多是听别人的传言,毕竟那时她自己还顾不全自己,哪来的心思管别家的事儿,听说冯帅他妈癌症去世,已经是跟程诚他爸彻底断了之后的一年多了,她在家人都的安排下,认识了现在的先生,脾气秉性和出事作风都比较符合她的理想型,比程诚他爸要适合得多,所以她就再组建了家庭,多半是因为面子,如果那时候,她或者程诚有一个能先试着放下脾气谈一谈,如果她能听见程诚像现在这样叫她一声mama,她应该就不会再婚了吧……

哎,冯帅啊……三岁看到老,冯帅的那股子狠劲儿,她不喜欢,她觉得以程诚多变的性情,能跟冯帅这么安稳过一生,她也就认了,可一旦有一天傻儿子觉得不合适了,想跟冯帅断了,冯帅不会那么轻易放开她儿子,所以,现在,她儿子在兴头上,她要顺着,她要把儿子往身边揽揽,让他能像小时候那样,有什么事儿第一个会跑来跟她说,这样,就算感情不顺,她也能以一个母亲的身份站出来保护程诚,而不是以一个尴尬的立场,最后从别的什么人嘴里知道儿子的消息。

就这样吧,为了儿子,她要先跟冯帅试着缓和一下关系。

于露在心里感慨,程诚在那边儿暗中观察,可惜他老妈依旧是他老妈,脸上是一点儿也看不出想法。

这是约见的日子,程诚是怀着一颗带媳妇儿叫老娘的激动心情,别管之前怎么样,这就全当第一回!

冯帅的穿着和颜值那是不用他瞎cao心的,他该cao心的是他的装扮,别露了怯,掉了份儿,走一块儿,他想要那种特别般配的感觉!

于是,看着一脑袋乱毛儿,又找不到头绳儿的时候,他想起来一个名字象征着远大志向,能救他于形象苦海之中的人物。

李志打着哈欠慢悠悠地往自家养生会馆走,今儿没有重要到让他早起的贵客,他也就懒洋洋地拖到了现在才来,一个哈欠还没打舒坦,肩膀就被拍了一下。

“李志哥。”

“哎呦喂!”李志这一激灵下巴环儿下点没掉了,刚想骂哪个兔崽子,亏着眼比嘴快,看清了那张笑脸,“呃,哎呦,是程诚啊!你可真是让我好盼啊!上次给你那造型还没弄呢,人就……忙去了,我这还一直惦着得补偿补偿呢,你怎么一直不来找我?!哎呦喂,你这发型,挺特别哈。”

“跟上次来的长度都差不多了,李哥给我推个头吧。”程诚笑得灿烂。

“找路边儿大爷去吧!”李志翻着白眼儿一脸的不待见,可是手上却把人挎着,拉进了店。

李志是个什么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