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耽美小说 - 年下是头狼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10

分卷阅读110

    任颐有很多小号,时不时就过来騷扰他。

路爵也不知道他哪来那么多的时间,按理说处于这种职位不应该日.理万机吗,任颐可倒好天天没想着日.理万机,只想着撩抜路爵。

“我最烦的就是你这种人!”路爵冲路天大声咆哮,“你他妈有多可爱自己心里没点数吗?!!!”

路天被吓得一愣,眨了眨眼睛。

“你自己能不能去照照镜子,当我求你了!”路爵说,“非得我天天提醒你,你才知道我有多喜欢你吗?”

路天帽子差点儿没从头上震掉下来。

“任颐连你的一根腿毛都比不上。”路爵指着路天的鼻子说,“我要把你摁在墙上亲!摁在墙上!听见没!”

路天一听嘿地一笑,转身就把路爵扑倒在座驾上,准备上去就是一顿猛亲。

路爵故意偏了偏头,没给他亲着,俩人你躲我闪,闹了一会儿。

最后听见座驾“咔”一声往后错了错,俩人都有点蒙,再把座驾给圧塌就不好了。

“好了,不闹了,老实坐着。”路爵扯了扯衣服,打了个暂停的手势。

路天大长腿一迈重新坐回副驾驶,嘴里咬着根烟,百无聊赖的盯着窗外看。

“哎对了,爵哥。”路天突然想起一事儿,“江恒哥还跟周辞哥在一起吗?”

“俩人好着呢。”路爵回答,“刚刚警局人多不方便说,其实你周辞哥估计马上就要醒了。”

上回他去周家看人,江恒说他夜里脚趾动了好几次,专业医护人员说,病人意志力很强,醒来和恢复,只不过是时间问题。

这么多天来,江恒把周辞当做是家人一样伺候着,周家人也全看在眼里。

周辞爸爸从小就对他实行放养政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管他交的是男朋友还是女朋友,只要不给他惹祸就行。

所以对他俩人的感情一直都是默许的状态。

只要等周辞醒来,俩人的未来平坦而又明亮。

“他们能走到这一步也不容易。”路爵叹了口气,“生活有时候也挺虐的对吧。”

路天点点头表示同意。

到家是路天做饭,这几天他非常勤快,上上下下都是他在收拾。

每天起来第一件事就是给路爵表演叠被子,生生把羽绒被叠成了豆腐块。

路爵就在边上夸张的鼓掌:“好,真棒!”

做饭也是路天做,路爵就负责在客厅等吃。

厨房的门大开,路爵能看到路天忙活的背影。

这位少年做菜非常具有观赏性,手指骨节分明,一手握.住两只鸡蛋,用力一下捏碎,然后打进碗里。搅到蛋液翻出白花,倒进平底锅里煎得双面焦黄,染上油脂的香气,再撒上切得细碎的葱花,铺上培根,卷好,切段,装盘。

路天用一只手托着盘子走过来,冲路爵打了个响指,“看什么呢?”

“我刚刚看大帅逼呢。”路爵说,“你没看见可惜了。”

“是吗。”路天就着他旁边的沙发坐下,长腿无处安放,只好架在桌子上,“我瞅自己都上火。”

“我想打会儿游戏。”路爵捏了块蛋卷说,“挺累的最近,放松一会儿。”

“来,抱。”路天坐在地毯上,背靠着沙发,手里握着游戏手柄,冲路爵拍了拍大.腿。

路爵坐在了他怀里,腰被他从背后环住,然后路天的下巴就搁在了他的肩膀上。

路爵说:“我觉得我这样挺鸵鸟依人的。”

路天搂紧他的腰,“没事儿你就把我当靠枕,你尽管打游戏,我就看着你。”

路爵换了个稍微舒服点的姿势,耳朵刚好从路天的嘴唇边上擦过去,感觉到有点温軟。

路天身上有种淡淡的香,像是刚发育好的男孩子身上的那种,有些清爽的气息,类似于海盐与鼠尾草的味道。

非常令人心安。

路天伸手从旁边够了个果篮,帮他剥了个橘子,一根根把白色的筋儿菗掉,然后抬臂往他嘴里塞。

“啊啊啊,你快打左边。”路天指着屏幕右方道,“那儿狗着一人。”

路爵眼疾手快,一枪把人狙死,仰起头跟路天接了个吻。

一个橘子味儿的吻,酸酸甜甜,有点开胃,让路天一下就有了食慾。

路天闭着眼继续吻下去,越吻越深。

他的吻技进步飞快,路爵听见自己的心脏在有力的跳动着,身体仿佛不属于自己,融化成了液体,像是一百度的沸水。炽热而又guntang,咕嘟咕嘟冒着泡。

“我请你洗个澡。”路天歪头笑了笑说,“荤的那种。”

路爵二话不说就从沙发上跳了下去,跑得比谁都快。

出来的时候,他从架子上拽下浴巾,蒙在路天头上给他把头发擦干。

路天伸胳膊一拽,将他也盖在了浴巾里。

俩人蒙着头亲吻了起来,湿漉漉的,带着沐浴过后旺盛的荷尔蒙气息。

像是两头野兽,激烈的厮咬。

“cao,我快受不了你这头流氓了。”路爵低骂一声,“小畜生。”

路天笑笑,他第一次听说流氓是用头数得,还真挺有创意。

俩人在高.审的边缘徘徊,最后终于到达了可以让晋.江管理员把这章牢牢扣住的程度。

消停以后路爵菗了根烟,人站在窗台边发呆,他背部挺拔而又宽阔,硬朗的肌rou犹如雕刻。

路天看着他漂亮的身体线条,坐在床头翻平板电脑。

平板的界面上跳出来一条新闻,这新闻刚好是关于任颐的。

路天顺着人物词条点进去这位情敌的百科页面,没忍住把他家什么背景的,能查的全查了一遍。

路天怀疑他是不是给这家搜索引擎钱了,怎么照片拍得他就这么好看。

任颐有点阴沉沉的,嘴角噙着一丝若有似无的笑容,看起来有点野性难驯。

他的西装剪裁合体精致,勾勒出劲瘦的腰身,浑身上下就写着四个字儿:“衣冠禽.兽。”

这人往办公桌前一坐,完全不像是个政客,反而有点像模特。

而且任颐最出众的不是他的外貌,而是曾经把最贫困的一个县治理成全国强县的政.绩,S市自从他来以后,也一直都在走上坡路。

只能说他基因遗传得非常好,往上倒三辈,任颐的爷爷任潜就是一个非常有魄力的外交家,他的人格魅力很强大,能力也非常出众,任颐的仕途能够一马平川,要多谢这位爷爷。

所以,任颐嚣张他也是有原因的。

他,生来即优秀,没有得不到的东西。

路天看得心头发堵,索性扔了平板趴在床.上,垂头丧气的躺着。

路爵转过身看到他这样,默默在心底反思了一下自己,是不是自己太猛了,一下就把这崽给掏.空了,以至于他现在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