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耽美小说 - 魂兵之戈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38

分卷阅读138

    “那我不如现在试试。”江朝戈有些期待。

炙玄挑眉:“现在肯定不行。”

江朝戈集中精力,努力倾注魂力,但炙玄毫无变化,他泄气道:“果然不行啊。”

炙玄贴着他的耳朵:“想召唤我的真身,就和我交配啊。”

江朝戈斜睨着他:“咱们真的就不能融血吗?”

“不能。”炙玄瞪了他一眼,“就是不能。”

江朝戈早也豁出去了:“行,反正我答应过你了,等……等找到饮川。”

炙玄用力亲了他一口,笑意盈盈,“饮川一定会告诉我,你是我的雌兽。”

“饮川自己碰到过自己的雌兽吗?”

炙玄摇摇头:“没有,所以饮川说,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幸运地遇到自己的雌兽。”

江朝戈“嘶”了一声,还是听着这两个字别扭:“难道你们这些异兽就没有雌性的?人家就不能追求等待自己的雄兽吗?”

“我都说了,十二异兽大多雌雄同体,只是要更强壮,最好以雄性姿态示人,久而久之,便也习惯自己是雄性了,不过,红渊倒是喜欢时而以雄性示人,时而又以雌性示人,那是他喜欢。”

“红渊又是谁?”

“朱雀,他臭娘们儿的样子讨人厌,变成男人的样子更讨人厌。”

江朝戈忍不住笑了笑:“难道你也有雌性的样子?”

炙玄挑眉道:“你想看?”

江朝戈只是随口问问,没想到炙玄居然真的有雌性的样子,他一时之间很是好奇,兴奋地说:“想啊,快给我看看。”他有些猥琐地想,若是炙玄这张绝色姿容变成女人,交配结契什么的他可就一点心理障碍都没有了。

炙玄捏起他的脸颊:“妄想,我才不会变成雌性人类的样子。”

江朝戈有些失望:“我就是想看看嘛。”

炙玄哼了一声:“人类这种孱弱的姿态我从来就不喜欢,更别提女人了。”

“那饮川岂不是也有女性的样子?”

“有啊,有时为了让人类不害怕,他会以雌性姿态示人,但是老是让人类色心大气,后来他就不再变了。”炙玄摸了摸下巴,“其实对于我们来说,雄性或雌性的人类姿态根本没太大区别,反正都一样的弱,外形上分别就更小了,尤其是穿上衣服之后,有时候我也分不太出来男女,比如阮千宿或者云息,如果你们不说,我一时看不出是男是女。”

江朝戈微讪:“那你为什么不让我看你雌性的样子?”

炙玄瞪了他一眼:“因为你是我的雌兽,我不能变成雌的。”

江朝戈失望地撇了撇嘴。

炙玄搂住他的腰,把他的脑袋按在自己的肩膀上:“而且,若是变成雌性,就无法比你高大强壮了。”

江朝戈禁不住笑了笑,放松地靠在炙玄身上。其实,他心里暗暗地觉得第二种方式结契,更适合魂兵使和魂兽,在无数患难与共、生死相随的日子里,魂兵使和魂兽的感情会逐渐变得彼此依赖、难以割舍。他们因为相互依附存在的关系,会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可以信任、最同生共死的同伴,这样的感情在任何人身上都无法获得,只要是有感情的人,怎么可能无动于衷。一旦有了感情,哪怕并非男女之情,为了能够提升修为,很多人应该也可以接受更亲密的相处方式,这样对彼此都有力。

像他这样一个直了二十多年的纯爷们儿,不也已经动摇,甚至松口答应了吗。只因为他已经习惯了有炙玄在身边,他知道哪怕全世界都背叛他,炙玄也不会,他更知道,直到他死的那一天,他最后一眼看到的、最后陪在他身边的,也一定会是炙玄,这样的感情,早已经超脱了世间很多东西,让伦常都变得微不足道了。

第67章

半梦半醒间,江朝戈突然听到悠远的山林里传来一阵令人毛骨悚然地叫声,尖利刺耳,他身子一抖,就醒了。

炙玄抓着他的手:“是肥遗的叫声,没事,离我们很远。”

其他人也都是浅眠,很快都醒了。

寺斯摸了摸鼻子:“我一直都很想抓一只肥遗来做弓,可惜小的兽料不足,大的我又打不过。”

“我们在山外见过一只肥遗做成的飞爪。”江朝戈阴沉地说。

“肥遗并不适合做弓。”云息道,“蛇骨适合做飞爪、节鞭、节棍等软关节的武器,蛇皮适合做软鞭或者软甲,肥遗的翅骨勉强可以做弓,但也要体型足够大才会比较理想,像你说的,那么大的肥遗,咱们见了只能跑。”

寺斯奇道:“你怎么知道这么多?”

“我是魂器师。”

“你还是魂器师?”寺斯不敢置信地看着他。

云息瞥了他一眼:“我怎么就不能是魂器师。”

“那你说什么异兽最适合做弓?”

云息摸了摸下巴:“很多魂器师认为大型异兽的腿骨最适合做弓,但我更喜欢鱼骨和禽类的翅骨,这样做出来的弓比木质的弓还要有韧性,却又不至于太刚硬,如果找不到合适的兽骨,还不如木弓好。”

寺斯打了个响指:“我们族人数千年与弓为伍,跟你的见解差不多。很多人觉得用魂器做弓还能给自己多一个保障,但我失去我那把弓后,一直用木弓,因为把弓发挥最大的作用、最好的准度,就是我最大的保障,我不需要异兽保护我。”

阮千宿托着下巴看着他:“说来说去,还不是因为你把自己的魂兵器给卖了。”

“啊哈哈哈哈哈小孩子懂什么嘛。”寺斯干笑着爬上了树,“走吧,既然东南方有肥遗,我们就稍微绕个路。”

为了隐蔽行踪,所有异兽都化成了人形,徒步在茂密的原始丛林中穿行。

寺斯全程像鸭子一样嘎嘎嘎个不停,而且仿佛有用不完的体力,上蹿下跳,无论是参天大树、还是怪石奇峰,对他来说都如履平地。

虞人殊悄悄和江朝戈说过,这样的体能和敏捷绝不是从小和举父一起长大就能拥有的,这一定是耳侻族的某种功法,结合魂力长期修炼而成,而寺斯又是其中最厉害的,江朝戈相信这一点,当时他们在耳侻族村外被埋伏,那些人上树下树都比正常人灵活,只不过比起寺斯要逊色许多。

走了大半天,云息体力跟不上了,自己召唤出一匹马代步,被寺斯好一顿嘲笑。

炙玄走了一会儿就不愿意走了,地下的泥水把他的衣摆弄脏了,他便变回幼童模样,让江朝戈背着。

见云息累得趴在马上,炙玄把小脑袋探到江朝戈脸侧,亲昵地用脸颊蹭了蹭:“朝戈,你累吗?”

“不累啊。”他身上背着炙玄刀、一个背包和小祖宗,却仍然觉得没什么重量。随着魂力的增加,他身体素质的强化速度直线上升,他现在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