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耽美小说 - [综]炮灰,要逆袭么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455

分卷阅读455

    道了。”

方炜将信将疑,盯着他道:“真的知道了?”

方沫认真点头:“知道了!”

见他还是一幅“我不信”的模样,举手发誓道:“我以后不改了!”

方炜嘀咕道:“怎么这次这么好说话……”

方沫解释道:“上次和唐傲动手,我发现自己的内力有点问题。”

他提起酒壶,道:“假如人的身体是这酒壶,真气就是里面的酒,世界上绝大多数内力,都专注于如何让它生出更多的酒,以及如何倒出更多的酒。而我修炼的真气,一开始的目的就是为了修补这个破破烂烂的酒壶。

“所以我的行功路线过于复杂且兼顾每一条经脉,酒壶的每个角落都被锤炼到,且能源源不断的生出美酒,于是壶被修的很结实,酒也不少,但是壶口太小,每次能流出来的酒太少,因此打架的时候很吃亏。所以我想把壶口扩大一点,现在已经改好了,不用再改了!”

方炜叹气,他对这个连内功心法都是自己折腾出来的怪胎,还能说什么?

只得吐槽道:“要打架了才来改内功心法,你不觉得太晚了吗?”

方沫道:“只要还活着,就不晚。”

方炜精神一振,道:“你说的没错,只要还活着,就不晚!”

又觍着脸笑道:“所以待会麻烦你用你那双巧手,把本少爷变得再英俊一点,本少爷今天晚上要去踩点!”

他家小沫是个天才,而且还是个不偏科的真正的天才,而真正的天才的意思是,方沫花了小半个时辰,从那个叫小梅的巧手丫头身上学会了女人的化妆术,再半个小时后,化妆术就在他手上,产生了堪比易容术的效果。

方沫侧头看他:“踩点需要长的好看吗?”

方炜笑嘻嘻道:“别的地方当然不用,但是有些地方,腰包里的银子不够多的话,长得好不好看就很重要了。”

方沫鄙视的撇了他一眼,道:“有那种地方,不是应该我去吗?”你有我长的好看吗?

方炜搂向他的肩膀,叹道:“我是怕你长的太好看,去了被人家给生吞活剥掉啊!”

方沫看透方炜想将他一起弄湿的险恶用心,侧身躲过,道:“你先去换衣服,晚上我们一起去。”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想去哪儿!

——

夕阳西下,天色渐渐变得昏暗,当持家有道的妇人将饭菜端上桌,大声唤回外面玩耍的孩子,想趁着天黑前吃好饭节省些许灯油时,有些地方已经是灯火通明了。

一身长随打扮的方炜没精打采的引着他家英俊潇洒的公子爷,朝整个庸城最热闹、最灯火辉煌的地方走去,他那张还算俊美的脸,被方沫涂抹几下之后,变成了那种谁看见都觉得眼熟,一转眼却完全失去印象的毫无特色的大众脸。

“幸好你配置的安息香只在北边极小范围内流传,庸城几乎没人见过,所以本大爷才能那么顺利的靠着鼻子找到他的老巢。”趁着周围没人,方炜低声介绍道:“我打听过,那宅子的主人名叫唐龙,对外的身份是庸城炙手可热的大客商,最有钱的那种。安息香的味道,是从主院中传来的,所以我觉得,这唐龙很可能就是唐傲的另一个身份,毕竟他是杀手,想要清清静静的享受生活,肯定不可能用本名。而且最妙的是,在唐傲追杀我们的时候,庸城还有个大老板唐龙,正在天香阁里倚红揽翠。”

方沫道:“见过唐傲容貌的人不多?”唐龙这般张扬,如果他真的是唐傲的另一重身份,那容貌就是一个很大的破绽——既然这么爱享受生活,肯定不会整日带着不透气的人皮面具过日子。

方炜道:“何止是不多。唐傲实力虽然不怎样,但却是天下最神秘的一品,公共场合露面极少,而且都带着一个阎罗王的面具。摘下面具之后,再想确认他的身份就只能靠脱手剑三个字……但这老小人一惯喜欢恃强凌弱,近距离面对面见过他的脱手剑的,基本都是死人……我们两个小子算是例外。

“之前我一直很奇怪,为什么堂堂一品,会去做劳什子杀手?等我打听到这位唐龙唐大老板的光荣事迹之后,才知道那老小人竟然是个花钱如流水的豪客,而且还是花丛老手,不知道为多少花魁、红牌们一掷千金过,是青楼美人们最炙手可热的客人之一。”

他叹了口气,道:“所以就算是一品高手,吃饭喝酒逛楼子也是要钱的,对他们来说,杀人当然比辛辛苦苦行商来钱更快。

“唐大老板今天晚上在天香阁定下了包厢,唐傲受了伤,今天去的应该是他的替身‘唐龙’,我们找机会擒下他。‘唐龙’身边肯定有唐傲的手下,我们想在他身上做文章不被发现,只能在天香阁动手……他和美人儿亲热的时候,总不成还带着下人。”

小声说话间,天香阁的大门已经到了面前,方炜熟练的挡住几位向方沫靠拢的香喷喷的轻纱美人,笑道:“我家公子第一次来,几位jiejie矜持些,莫要吓坏了我家公子。”

轻纱美人掩嘴低笑,毫不吝啬的对方沫献上几个媚眼,调笑着退开,方炜带着方沫进楼,将一大锭银子放进老鸨儿手里,道:“我家公子想清清静静的找个地方看看歌舞,先来几壶美酒,至于美人儿……”

他低笑道:“且容我家公子先喝几杯酒壮壮胆儿,再寻姑娘们闲聊。”

老鸨儿见多识广,当然不是第一次见到这种新来见识的雏儿,会意一笑,亲自领了他们到大堂一个偏僻些的地方坐下,又令人上了酒菜。

天香阁的大堂面积极大,中心的舞台被灯光照的亮如白昼,四周却颇为昏暗,以方便客人们在欣赏歌舞的同时,占些手上的便宜。于是方炜很后悔松口将方沫带到这种地方来,虽然仗着人高马大,挡在外侧不让方沫看见某些活色生香的场面,却挡不住那些令人脸红心跳的声音传入方沫的耳朵,见他端着酒杯就要喝,忙道:“别,楼子里的酒都是加了料的……”

方沫道:“这点剂量,不妨事。”

端起酒杯一饮而尽,皱眉道:“酒倒是不错,可惜加了东西,口感差多了……你也尝尝?”

方炜见他神色如常,显然没有被周围的声音影响,松了口气,抬手给他斟酒,道:“你悠着点儿。”

天香阁里酒不错,但菜就不怎么样了,方沫不怎么动筷,有一口没一口的喝着加了料的酒,方炜很敬业的扮演着长随的角色,“一心一意”的服侍方沫,替他斟酒夹菜。

他们来的早,一开始楼里的客人不多,渐渐的就热闹起来了,看着那些楼里的老鸨龟公忙的不可开交,两人对望一眼,悄悄起身。

方炜这一身衣服原是刻意准备的,乍看之下和楼里服侍的小厮没什么区别,他弯腰含笑,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