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耽美小说 - 此乡多宝玉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7

分卷阅读7

    听洞口传来窸窸窣窣的响动,不觉吓了一跳。

沈砚毕竟是久惯行军之人,闻声立即警觉,推开他,悄声道:“你在这儿藏着别动,我去看看。”

第5章事出反常

十一没有名字,是著名的羽林孤儿。

他爹死在当年征西戎的战役中,而他的母亲早在生他时便已难产而死。“十一”两个字,是他在羽林军孤儿营中的编号。

羽林军自汉代起,向来以喜爱收养战死军士的子孙,训练他们为士兵的传统而闻名,这些人被称为“羽林孤儿”。他们因自小长在军中,无依无靠、无牵无挂,所以作战时格外勇猛,反而比千挑万选的士兵战力强。

当年沈砚带兵深入不毛,从战火中救出两个染血的小兵,其中之一便是当时尚且不满十三岁,却已拿着长矛冲锋陷阵的十一。沈砚将这二人带回府,做了家童。

自此,十一便有了姓。

沈十一跟在沈砚身边多年,对他家将军性情之了解,没有十分也有八分。昨日上午,萧穷酸撞上他家将军的御驰马时,他家英明神武的大将军那眼神,倒像见了活凤凰一般,只差将人抱到榻上去了。

他当时便觉得不对,过后萧穷酸来府门口闹事,他家将军误以为萧穷酸是来道歉的,竟摆摆手便将前事一笔勾销,还说是自己的马冲撞了那个穷酸。

旁人不知道,他却最清楚。

那匹马是西域涂杉国献给皇上的贡品,神骏非常,号称有大宛汗血马的血统。圣上曾于六年前秋天,骑它去上林苑畋猎。

当时皇家猎场里有一头身手极敏捷、行动极迅猛的猎豹——据说是海外小国所献的异种。当今天子年方二十六,当年也不过才二十岁的年纪。少年人岂有不争强好胜的,何况是血气方刚的真龙天子。

于是,皇帝兴之所至,拉神弓、搭宝箭,射之,发三次而不中,一怒之下,甩脱左右,亲自策马追去。

事情的后果可想而知:小皇上不仅没有拿住猎豹,还从马上摔下去,崴了脚踝。圣心大不悦,当即传下赏格,若有猎到此豹者,官晋一级,赏南海明珠一斛。

当时猎场上人人奋勇、个个争先,都想抢这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但也有随行的文人悄悄议论,说皇上此举颇有偏重武官之意,甚是可悲,可悲。

围猎一日,众人皆气馁而归,无一人能猎得此豹。

皇上也不生气,只说明日再猎。翌日清早,昨天喝多了酒,醉死到今天才清醒的沈砚方听说此事。他当年只二十五,性子又放浪,自然也起了争强好胜的心思。

但十一觉得自家将军比旁人都高明,因为他并未直接上场,而是先在高处观战,待将那猎豹的闪躲技巧研究透彻后,方向皇上请旨。

彼时沈砚还未调入皇帝亲军羽林卫,不过是隶属于兵部的一个从五品下游击将军,皇上连他的鼻子眼睛都没看清楚过。

但沈砚素来胆大,竟当着文武大臣、内官侍从的面,夸下海口,称自己有把握猎得此豹。在场诸位纷纷嗤笑,有同他交好的,想到他今日定然猎不到豹,纵然皇上不惩处他,此事也必会成为终生笑柄,都不禁替他惋惜。

沈砚却不理会那些,他向皇上说:“豹子素以敏捷著称,普通的马匹再健,也跑不过它,普通的弓箭再好,也快不过它。臣虽读书不多,却曾听京都军械局的人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况又有‘君子以智取为上’、‘不战而屈人之兵’的说法。所以微臣斗胆,请皇上将您御用的弓马借给微臣。”

当时众人闻言,都道他僭越大逆,竟敢向皇上要座骑,那可是与要龙椅无甚区别,岂非谋反之意?此事后来在京中传开,文官们都以此为据,说他意图不轨,内存反叛之心。

不过皇上却并未斥责他,当即答允,命他去猎豹。沈砚也不客气,飞身上马,弯弓引箭,不出半个时辰,便用猎场中设好的埋伏下药,将猎豹困入包围之中,竟是生擒了它。

当卫士用囚笼铁锁拉着猎豹上来时,不仅军士们齐声欢呼,连那些瞧不起武将的文官都无话可说,只默默“哼”了一句:“算他有把子力气!”

圣上大喜,盛赞沈砚乃我朝第一骑射之人。

后世官修史书中曾记载过这段故事,称:“沈砚其人,善骑射,美颜色,作战骁勇无匹,每以奇谋破敌,屡立功勋,然其英年早逝,岂不令人痛惜哉!”

当年沈砚生擒猎豹,圣上要赐他官爵,他却婉言拒绝,只说请皇上免了两个羽林孤儿的军籍,令他带回去做家童。其实十一早已被他带回家,不过户籍仍编在羽林孤儿营中,于理有些不合。

圣上虽然高兴,却没有同意他的请求,反而将他特旨调进羽林卫,连他的军籍也迁了过去。不仅如此,皇上还将那匹骏马一并赐给了他。这“御赐驰马”的消息不胫而走,使得人人眼红,都巴望着能攀这根高枝。

沈砚素习爱马,得到此马后,更是视若珍宝,比对自己还好。因此那日萧索撞到御驰马后,他竟没有追究,着实反常。沈十一如是想。

反常的事,非止一件。

譬如今日,区区归葬的小事,何须亲自去办?即使亲自去办,又何必不准人跟着?即使不准人跟着,又为何入夜还不回来?

十一越想越不对,眼看天色黑沉,外面雨势渐急,他家将军和那位萧穷酸却迟迟不归。事出反常必为妖,他果断决定出门寻找。

这一找不打紧,竟给他找到满地尸体。

从那些尸体上的伤口看,应是细窄直利的长刀所伤,入rou不深,刀口整齐,且皆在要害,一击致命,分明是他家将军的惯用手法。

十一料定出了事,愈发觉得凶险,因此带着一行人,山上山下、山前山后,找了整整一夜,期间还与不知何处来的流寇大战一场。终于在凌晨时分,找到沈砚和萧索藏身的山洞外。

沈砚听见外面有声音,原以为是快意堂的刺客寻了来,不想拨开草丛一看,自己刀锋下的脖子上,长着一颗浓眉大眼的圆脑袋,不是别人,却是他家十一。

沈将军甚喜:“就知道你也该来了,不枉爷素日疼你。”

十一见他家将军胳膊上覆着布帛,上面一片暗红的血迹,皱眉问:“是哪个狂徒伤了爷?十一去杀了他!”

沈砚满不在乎地摆摆手:“伤我的人,早已被我杀了。快将马车拉来,带萧公子回去。”

“萧公子?”十一撇撇嘴,几时穷酸恶醋大秀才,成了公子。

沈砚顾不上同他说话,回到洞内将外面情形同萧索一说,扶着他走出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