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耽美小说 - BOSS都有病![快穿]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50

分卷阅读50

    的时代,男男之事那是要被当成异端烧死的!……好吧,他承认他想的太严重了一点,但这个时代的确没那么开放的思想,在所有人眼里男女结合才是正道。所以这个站在时代前端的弄潮儿究竟从哪里冒出来的?

难道……叶慕希想的自己上两辈子的遭遇忍不住扭头看了过去,仔细端详着靠的非常近的那张脸,左看右看也没看出和黎叶有半点儿相似的地方,所以只是巧合吗?

见自家媳妇目不转睛的盯着自己,某方面还相当纯情的男人忍不住不好意思起来,扭扭捏捏的想要转开视线但又不舍得浪费这个和媳妇深情对视的机会,他还担心若是自己转开了视线媳妇会不会误会自己的喜欢是假的,如果被误会了那自己就真的很难解释清楚了。于是犹豫来犹豫去的,到最后将整张脸都扭曲出了恐怖电影的气场。

叶慕希:“……”不知道为什么,他从这个男人脸上看出了某种不可言说的东西,这种不可言说的东西让他坚定的选择把话题扯开,不能深究,“你是谁?”

还在犹豫的男人冷不丁听见叶慕希的问题一时还没反应过来,只愣愣的哦哦了两声。直到脑子转了两圈后才猛的回神,为自己拿青涩的反应红了耳根子,如果地上有洞的话他恨不得将脑袋钻进去,在媳妇面前竟然这么丢人,太不争气了。

“我我我、我叫瞿不归。“说着,男人用手指沾了酒水在桌上写下了瞿不归三个字以便让叶慕希知道是哪三个字,“今年二十六,未婚,没有妻妾也没有暖床丫头,清清白白的一个人。还有还有,我现在是天魔教的少主,等成了亲就是教主了,我可以帮你报仇的。你放心,教中之人都很友好也很护短,他们不会反对的。总之、总之我很有用的,阿慕,你就嫁我吧?或者、或者你娶了我也行啊,天魔教就当我的嫁妆,好不好?”

从没求过婚的瞿不归不知道该如何才能够打动未来媳妇的芳心,只能想一句说一句还因为紧张而说的磕磕巴巴的惨不忍睹,说到最后他都双眼泪汪汪的恨不得痛哭一场了:为什么在媳妇面前他老是丢人?明明其他时候都不这样的啊QAQ。

“媳妇,你不能抛弃我……”

瞿不归整个人都蔫了下去,脑袋上的长发也似有气无力的垂落下来,背后一股一股的阴影盘旋在头顶上,乌漆墨黑的,看上去跟担心被主人扔掉的大狗一样,耷拉着耳朵可怜极了。

略掉没用的部分,叶慕希在瞿不归的一长串话中就接受了最关键的三个字:天魔教。——瞿不归知道的话会哭的!真的会哭的!!

在他维护剧情过程之中,天魔教并未出现过,但他却听说过。从周围人口中偶尔出现过一两次,每一次都是被描述的天花乱坠的称天魔教是第一魔教,其教主武功盖世天下无敌,和人对战无一败绩,很多成名多年的前辈都败在他的手上,二十年前的那一届武林大会上他更是曾一人力战群雄,获得大胜后潇洒离去。

之后在武林群雄战战兢兢的等待着魔教来犯时,天魔教却销声匿迹退出江湖了,这一退隐就是二十年。没人知道天魔教退隐的原因,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天魔教这个名字却依旧牢牢刻在江湖人的心中不敢忘却,他们也曾有人去寻找过天魔教的踪迹,可惜一无所获,只对天魔教愈发忌惮起来。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哥早已不在江湖,江湖却依然流传着哥的传说吧。

现在突然跑出来一个人告诉他是天魔教未来教主,这位未来教主还是他的救命恩人,眼巴巴的凑到他面前求勾搭。这种走向……他怎么觉得那么熟悉呢?

自他度假开始,总在初期会遇上一个比男女主更位高权重相当于大BOSS的存在,然后这位大BOSS就会不依不饶的缠着他不放,主动帮他报仇,一如黎叶,一如闻正则。不可否认,前两世若没有这两人在他背后做靠山的话,无论是复仇还是立业,他都不可能那么顺利的。——钱如果真那么好赚,那世界上就没穷人了。

一开始他以为是巧合也是他的运气好,但现在叶慕希却不敢这么想当然了,一次两次是巧合,第三次还会那么巧?拉倒吧,这种待遇也只有主角才有,他这个从反派到炮灰的配角可没这种福利。

可若不是巧合的话,那‘幕后黑手’是谁?公司吗?安排他度假时担心他无聊于是每个世界都给他来一发恋爱指南?叶慕希满头黑线,公司应该没那么无聊吧?有这功夫还不如将维护中的系统还给他陪着他度假呢。不行,他要联络公司让公司抹掉大BOSS对他的一见钟情元素,投缘就好,当个好友好帮手不用当夫夫,没听过好朋友手牵手一辈子么?

于是叶慕希暗搓搓的用了紧急联络通道联系了公司客服反应了他遭遇到的情况,并提出了他的建议。客服很快就回馈了信息过来,说BOSS并非公司安排,他们管不来。

咦?叶慕希傻眼了,不是公司安排的?那纯粹巧合?开什么玩笑!这根本就是为了给他提供帮手而强行在BOSS头顶上按了个一见钟情标签嘛,这种金大腿似得外挂居然不是公司开的?这不科学!

但甭管科学不科学,叶慕希却是知道在这方面公司是不会骗他的,所以很可能真的只是巧合吧……大概。

收回了漫天游走的思绪,叶慕希摸了摸脸,眼中闪烁着几丝疑惑:“你怎么就确定我是你叶慕希的?我记得我易容了。”这张脸和他本身的脸半点儿都不像。

“直觉!”这两个字瞿不归说的特别骄傲特别自豪,双眼亮晶晶的恢复了精神气,但随即又想起了什么似得变得吞吞吐吐起来,“媳、媳妇,我好像忘、忘了一件事,我也易了容来着……”

在叶慕希的目光之中,瞿不归的话越说越慢声音也越来越低,到最后跟认错的小学生一样低着头满脸羞愧。然后在自己的袖口中摸出了一个小瓷瓶,瞿不归取来一只空茶杯后倒了半杯酒拨开了瓷瓶上的木塞子,倾斜瓷瓶倒出了一些灰褐色粉末融入酒水之中,用手指搅匀后沾着液体慢慢照着脸部轮廓摸索起来,不一会儿就从脸上揭下来一张薄如蝉翼的胶状面具。

瞿不归长着一张极其俊美的面孔,肤色偏白、五官轮廓棱角分明,透着一丝独有的冷峻气息。那每一寸线条都像是用最标准的尺子丈量过的精细,增一分太长减一分太短,恰到好处的完美。一双眼眸色漆黑如墨,深邃而迷人。被这双眼注视着时,你会觉得整个世界都静止了,只余下眼前的他和他眼中的自己一样,那种被当成唯一的感觉让人不自觉的去贪恋。

只是叶慕希看见这张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