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言情小说 - 公主嗜我如蜜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04

分卷阅读104

    几乎想捂住自己的双眼了。

姜偃望着她,目光细细碎碎,温泽润和,虽然还在下边一动不能动弹,可半点没有被胁迫的不情愿。过了半晌,他抬起一臂,手指轻摩挲过她的鸦鬓。

“是我不够有勇气,现在依旧没有。”JSG

他停了下,微笑。

“也只好对公主殿下说,以后都不敢了,求你不要嫌弃,不要不要我。”

元清濯一愣,意会到了姜偃话中的意思,嘴唇越咧越开,最后绷不住了“嘭”地绽成烟花。

她再度埋首在姜偃的肩头,身体不住地抖动,这一次确实欢喜,喜极而泣。

劫后余生,失而复得。

她曾经这么不知珍惜,如今玉人依旧在自己身侧,还有什么比这更令人高兴的?

元清濯笑得下巴轻轻抖动,手指拨他下颌骨,虽然看不见他此刻神色,但莫名就是知道他很愉悦,于是她便万分心安。

“我可舍不得不要你。我的脾气又臭又硬,就像烂水坑的臭石头,也蒙苏公子不弃,觊觎有三年之久了。”

她支起下巴,促狭一般地,伸指头戳了一下他的俊脸。

“还装矜持,羞羞。”

第68章心肝大可爱姜偃

姜偃苏醒了只有片刻,很快又陷入了沉睡,约莫是目前大夫用的药有助眠的作用。然而话说开了,元清濯心头不再那么没底,也就轻松地舒了口长气,得以睡了个安稳的回笼觉。

等到醒来的时候,天正近傍晚,她腹中空空,寻了点吃食先裹了腹,便又回来看姜偃。

他还在睡着,姿势始终没动过。从窗棂格子漏出的一点昏红的光,暖暖地照着他白莹如雪的面庞。

一瞬间,这周遭静谧到了令她有一种穿越时空洞悉了五十年之后的画面情景的感觉。

那时鬓已星星,不再如此刻朱颜翠鬓,他是个糟老头,她还是守在他病榻前的糟婆娘。不觉嘴角翘了一下,连自己都逗乐了。

真好啊。

她弯腰替他重新掖上被角,顺便偷亲一口美人唇,放下帘帐*令他好睡。

这时,屋外传来了叩门声,她好奇是谁造访,拉开门出去,只见阶下所立之人是来自于裴家军的前辈,她立即肃容,“您可有事?”

他道:“王爷约您,城外十里长亭一见。”

十里长亭,那是被人们用来送别的地方。

元清濯懂了裴钰的意思,垂眸沉默了下,回道:“容我收拾一下,这就过去。”

她回屋换了身劲装,裹上披风,牵马出城。

裴钰果然早已在等候,远远地便望见他如青松亭亭的身影,她策马而近,到了长亭之外,翻身下马,将马缰拴好之后,沿着她所在之处拾级而上。

裴钰负着手等她来,转过身,朝她咧出一朵灿烂的笑容:“小满,你到底是肯来见我的。”

元清濯默了下,坦荡地道:“相识一场,你待我不薄。”

若不是不识好歹的人,这样的情境之下,无论如何都会来的。

她其实很想对他说一声谢,“裴钰……”

裴钰摇了摇头,打断了她要说的话。他的脸上都是笑,看着释然而轻松,只是眼睛里没有笑意,一点也无:“老实说,公主,我从前说了姜偃很多坏话,因为我真的以为他没你想象的那么喜欢你,我怕你受到伤害。这样想,也是觉得,我与公主相识了这么多年,我裴钰也算是少年英雄,小有名望,无论如何都不输给姜偃才是。”

他摇头,自嘲一笑道:“但这一切,到底只是我的臆想罢了。在得知姜偃就是苏嬴的那一刻,我就明白了,我永无机会了。”

元清濯却很是心惊:“你怎么知道的?”

裴钰有点无语地看了她一眼,“公主我在你心目中是不是特傻特没谱?”

“……”

元清濯不能说,还真的是这样的。她很为裴钰感到抱歉。

裴钰叹了声,道:“如果这样的孽缘都不足以让我死心的话,那我也实在是太不知好歹了。我现在承认,姜偃他确实很爱公主,一点不比我少,既然公主选择了他,那么作为男人,我应该潇洒一点。公主,我退出,这就要走了,这一次,是回胶东。”

在发现姜偃的秘密的时候,裴钰突然全明白了。

明白了姜偃或许因为种种经历,不像自己这样敢于坦荡地说出对公主的爱,他的爱更卑微而压抑,内敛而克制,也偏偏会让公主心疼。

元清濯沉默了半晌,道:“相识一场,我居然也无话好送你,实在是对你不住,只好祝你一路顺风。”

说完还补了一句:“我和姜偃成亲之后,会去胶东看你的。”

裴钰心脏中箭,作西子捧心蹙眉状:“公主……你们是成心的吗?”

元清濯困惑地眨了眨眼睛,裴钰呼出口气,摆摆手道:“算了算了,我裴钰不是那么小气的人,说不定你们来胶东,本王也早就有了自己的爱妃,儿女都抱了几个了。”

自我安慰了一番,他转过身,把脸上比哭还难看的笑容自己留*起来不给人看,低声道了句“我走了”,便走向了自己的马。

他的脚步越来越快,像唯恐被谁追上一样,到了马背前仿佛才反应过来,便一个急刹差点一头撞在马脑袋上,他就这样冒冒失失地牵了自己的马,翻身而上。不知想到了什么,马背上笔挺如剑的身影一阵凝滞,最后终是隔着漫卷黄沙,长亭短亭,回眸望了一眼。

这一眼带着经年相思破碎成渣的无望,和最后的那一点如同祭奠般的残念。

随即他收回了目光,领着数十骑裴家军绝尘而去。

只见前方烟尘滚滚,马蹄纷乱,不一会裴钰的身影变成了一粒芥子,最后,彻底地消失在了隐有丘陵起伏的远处。

……

谢淳风听说师弟醒过一次了,正想来碰碰运气,没想到运气还不错,他来时姜偃正好又醒了,并自己歪在了床头上,似乎正抱着一件血衣出神。

谢淳风觉得师弟有种怪癖,恋血衣癖。

三年前把他捡回去的时候,因为姜偃那身衣服上全是血和带血的皮rou,他早就扔了,没想到人家醒了以后居然念念不忘,非要把他那件没什么看头的衣服找回来。谢淳风拗不过他只好答应了回去找,没想到返回社庙之后才发现血衣不见了。

肯定是被人拿走了。

当时为了避免泄露苏嬴行踪,谢淳风不露痕迹地折转了回来,搁谁面前也没提及此事。姜偃没拿到自己的衣服,渐渐地就死心了。

不过后来他知道了,从前那身衣服,是苏嬴在苏家时穿的最后一身衣服,好家伙他一路从云州辗转到梁都,为了躲避追杀,都混到就要沿街乞讨的地步了,愣是没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