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言情小说 - 穿成美媚娇帮仙尊渡劫后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85

分卷阅读185

    白靴,这一套搭配下来,十分洋气,设计感十足,看着就不知哪家留洋归来的千金小姐。

她将帽子,扣在自己披下来的波浪发上。

一回身,完美变身,不媚不俗,又时髦又洋气。

里面那件白色细绒长裙,长到脚踝,料子非常美,微有弹力,紧贴鱼露上身,不但有s曲线,直角肩和天鹅颈处的线条,更有着致命的魅力,将她一身美好的曲线收拢,裙摆微散开。

她将红黑色大花外套,直接套在了身上,白羊毛裙子外搭西服样外套,这样的搭配,在后世是普遍搭衣风格,但现在,还是十分亮眼的。

尤其鱼露这样的好身材,穿起来,更惊人眼球,虽遮盖了曲线,但多了几分潇洒,再加上帽子,帽子上的白色丝带,轻忽飘逸,又多了几分女子的柔美。

颜色黑红白,三色搭配的也非常大胆了。

光羊毛长裙就要六十块大洋,外套二十八块银元,羊皮鞋子三十银元,帽子十八银元,鱼露掂了掂剩下的四块大洋。

这钱,也太不耐花了吧。

她还在店里看到她上午穿得那件羊绒大衣,本来也想买,她还挺喜欢这件大衣的面料和款式,谁知道一问,一件大衣竟然要二百八十六块银元。

鱼露:……

民国有钱人的世界,那也是不能和普通平民共通的。

她又坐着黄包车,蛋定地浏览祁城,每路过珠宝首饰店,就下车,付了车钱,进去看着价钱合适,就会出手一两件首饰。

她还买了一只女士精致的流苏银色手包。

这一只手包就要三十五银元。

那家首饰店面是个女老板,她一看鱼露一身洋装走了进来,从头到脚洋气精致,雪白的手腕上还戴着一串火红色的珊瑚珠,耀目的红色配着白肤,美极了。

首饰店的老板眼神十分毒,她一眼就盯上了那串珠子,绝对价值不菲。

“你真要卖?”

她手里拿着鱼露取出的那串万年珊瑚手珠。

只见那珠子颗颗红润,泛着宝光。

“首饰太多了,戴不过来,您出个价儿,合适我就出手。”鱼露手上戴着蕾丝手套,轻掀了掀帽檐,看了女老板一眼,然后随意地环顾四周,从容低头从流苏手包里又取了一串,紫色珍珠项链。

那宝光,拿在手里都泛光晕。

都是小鱼手镯吐出来的,它一寻到宝,就“突”地一下,吐出一个宝贝,有时候只是一颗珠子,有时候则是一串手链或项链,她手上现在一推珍珠,还有几块天然象形的玉石,个个精美绝伦,鬼斧神工。

“这串红色的珊瑚珠还不错,多少大洋买的。”那女老板问了一句。

鱼露随意道:“八百。”后又道:“首饰太多,记不清了,我买的东西都是品质最好的,不好的东西我是不戴的。”她语气傲然,仿佛不是来卖首饰的,而是赏赐给人的一样。

但这些商人就吃这一套,越是这样越觉得她见识过好东西,不好糊弄,真要是衣衫褴褛地过来卖这串珊瑚珠,估计几块银元就打发了,都是些看人下菜碟的狡诈商人,必须表现出来眼界,出价低了,她就不卖,还要一副不急着用钱的样子。

“最多五十银元。”

“五十银元?”鱼露道:“这是万年珊瑚珠,个个透宝光,极品珠,好东西,可不是满大街都有的。”说完她就将珊瑚珠重新戴在了手上,雪白的肤底,那火红的珠子,美得耀目。

“等等。”最后那女老板出价一百银元。

鱼露其实也不太清楚价码,但小鱼每天都吐宝,她也不在乎,差不多就卖了,钱拿在手里不香吗?有银元就能吃香的喝辣的,“这串紫珍珠,加一起三百银元,要吗?”

那女老板叫道:“这紫色珍珠可不值二百银元,最多一百银元。”虽然看着宝光十足,还有紫晕,是好东西,可是,“现在的小姐太太,都认红绿蓝,紫色可不认呢,不太好卖。”她们从这些出手的人手里拿到好物件,转手一擦洗,就当新物件卖了,通常价钱翻了个两三倍,最少也翻一倍,价钱都压到最低。

这还是看鱼露穿着气质不凡,没敢出十几块银元糊弄。

“那算了。”鱼露还挺喜欢这串紫珍珠的,低调内敛又奢华,紫色的美,这个世界不懂。

她转手就将这串紫珍珠项链戴在了自己脖子上。

女老板当场就直了眼,看得目不转晴。

原本她里面穿着小立领白色羊绒长裙,外面套了件黑红大花外套,十分小清新又潇洒,这串紫珍珠一戴上去,被白色羊绒面料一衬托,宝光十足,由小清新立即变贵妇,那是真美,真吸晴。

鱼露拿到了一百银元,把珊瑚手串递给了女老板,转身走出了门。

“等等!”那女老板追了出来。

最后鱼露拿了三百银元,装进了手袋里,走出了珠宝店。

系统:……百宝鱼吐出的每一个宝贝,都是海洋里顶尖宝,只卖了个白菜价,唉,亏得姥姥都哭了。

紫珍珠,宝晕那么足,放手心上,都透着光晕……美极。

鱼露没理她,海洋宝贝那么多,她一堆,不搞搞批发,怎么能行?

她美滋滋的,包里又有三百银元啦,她招来墙角的车夫,上了黄包车,直奔大华饭店,坐在车上,随手从包里,取出了一串水料的浓绿翡翠项链,戴在了脖子上。

绿得似水一样的珠子,躺在雪白的羊绒上,真是清新又美腻,跟刚才的紫珍珠低调奢华完全不同。

就在所以人都觉得她惨,觉得她风餐露宿时。

她踩着白色皮靴,戴洋帽,走进了大华饭店。

鱼露到底不是初来乍到的时候,什么也不懂,她从头到脚换行头,是因为。

在这个地方,这个年代,见衣识人的厉害,你穿着破烂,你穷样一显,谁都能来踩你一脚,走到路上都有人拦着你调戏调戏,而越是衣着高档,穿金戴银,普通人就不敢动你,而有钱人,钱财不缺,大多不会粗鲁行事,彬彬有礼多了。

所以,要想足够安全,就要衣着高档,还要出行坐黄包车,出入豪华饭店,只有在高档的场所,才能尽可能的保障自己的安全。

开了间豪华单人房,她在二楼美美地用了一餐,然后洗了澡在雪白的大床上,穿着买来的丝绸睡衣,长发披枕,伴着夕阳,呼呼无忧地睡了个好觉。

……

余同宝在看到鱼同宝与他儿子的相貌时就疑窦丛生,好言好语将人带回余府,一路上就把话套了个八九不离十。

他突然想起件事儿,他妻子生熙佳的时候,他并不在身边,也没有在余府现在的宅子,而是在去余家老宅时的路上早产了,他特意问了下他们女儿的年纪。

好巧不巧,和熙佳同年同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