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耽美小说 - [黑客]比特狂潮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15

分卷阅读115

    转身进自己房间拿了纸笔出来,就这么站在那里开始一点一点破解,也许是年岁已经过去很久,子昕解得很慢,时不时停下来回忆,想起来后又写下几笔。

郑修和行初在旁看着他cao作,脸上的表情也随之越来越凝重,即便水火不容,两人还是不由自主地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的脸上看到了惊异。

RC4、RSA算法、哈希函数……这薄薄的一张信纸,竟然涵盖了当今世界最经典的十二种加密算法!其实要懂得这些加密法并不难,但一般的文件最多也就是通过其中的一种或几种算法针对性地加密,所以解密者往往在尝试了几个之后,发现得不出解就会认为是解法不对,没有想过把这些算法按照某个特定的顺序逐个加上,不解到最后看不到明确的答案。

这信简直……简直像教科书一样把算法俱都陈列出来了——难怪,难怪!要是子昕小时候真的是被他父亲带着玩这种东西,倒是可以解释他长大后那如有神助般的思维天赋了。

即便如此,这加密对于行初和郑修来说还是不难解的,两人都对此束手无策的真正原因,是上面使用的符号。子昕和他父亲两人专属的密语,对于子昕来说很容易辨识,只是二十六个英语字母变换了形状后面目全非而已,但在不知道的外人看来,却如同一门新的语言,怪不得这信被罗辉留在屋中显眼的地方,丝毫不怕被人发现拿走。

现在看来,子昕的父亲罗辉绝非等闲角色,他,究竟是谁?

就在两人心里惊疑不定之中,子昕已经断断续续地算了三四个小时,终于放下笔,直起了长时间保持一个姿势导致酸痛的腰。

“爸爸的下落已经清楚了。”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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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昕: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一定已经不在你身边。不用怕,只要你记得我过去教给你的东西,我们就还能相见。爸爸现在应该很平安,之所以不告而别……是有苦衷的,很多东西瞒了你,不是不想说,只是时候未到,于你我都有危险。现在,到我这里来吧,留信匆忙无法详说,让我当面把所有的都告诉你。千万记得隐藏自己,不要被人跟踪,否则可能会死。我在……

华国,西南边陲C市。

炙热的太阳与连绵的群山是这里的标志,一条公路贯穿全市乃至郊区,通往与猴儿国的边境关卡,用绳子串连起来的三角小彩旗描绘着此起彼伏的山脉线,作为与印度支那三国接壤的地区,这里设有边境军区,在路上经常可以看到成队的端着枪的战士,还有一辆辆军车驶过,重型集卡呼啸着来来往往,带起阵阵飞卷的黄沙——这里是华国与猴儿国唯一的一条贸易往来之路,茶马互市,虽声名不显,但其价值却与丝绸之路并重。

铁路年代颇老,绿皮火车吭哧吭哧地停在站台,三人从车上下来,子昕也就不提了,就连行初郑修两世经历加起来,都从未到过这里,小伙伴们一时间都有些茫然,站在那里辨别方向。

“……C市滇西村,你确定?”

“翻译出来是这样……”

“偏僻得连地图上都不标出来吗……”

“可以找当地人问一问……”

“……郑修,别闹。”站台人群熙攘,场面很是混乱,子昕突然感到腰上一痒,只以为是郑修在作怪,习以为常地反手要去把那只爪子拿下来扔掉,然而一握在手里,却发现手感有些不对,低头一看,那手黝黑、粗糙,有rou感,带着在郑修手上绝对不会看到的污垢。

更重要的是,子昕一瞬间瞪大了眼睛——现在这只手里,正握着自己原本放在衣服口袋里的钱包——是扒手!

那扒手反应也快,微微一愣之后,眉毛倒竖着一把挣开了子昕,拔腿就跑。

“我?……”郑修刚要说话,见到这一幕哪里还有不明白的道理,一旁的戚行初这时候也注意到了状况,立即回身就追。

两人但毕竟是年轻力壮天天锻炼的好青年,毫无悬念地,那扒手仅仅跑了约莫三十米远就被合力擒住,行初摁着人,郑修则掰开那人的手指,这边刚把钱包拿回来,却听到周围响起一阵脚步声,齐刷刷地向这里涌来,他们抬头一看,好家伙,一眨眼功夫,他们已经被七八个人给团团围住了。

这群人显然和那扒手是一伙的,上来也不客气,抬手就向两人招呼,这一切都是在电光火石间发生,子昕甚至都才刚刚赶到,冷不丁一只砂锅大的拳头就向自己的眼眶招呼过来,他吓得抱住头就往下一蹲,竟然还真的让他闪开了,不过对方又哪会对这么个菜鸟没办法,一拳落空后抬脚就踹,子昕只感到自己头顶一阵非自然的凉风拂过,他从指缝间看出去,正好看到行初抬腿一勾,把那个踹人的家伙支撑地面的那只脚绊倒在地,与此同时,郑修也干净利索地撂倒了一个。

场面彻底演化成了两帮男人的互殴,一时间混乱无比,站台上的人们自动地让出一个圈,子昕哪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简直又惊又怕,狼狈地躲到行初后面,稍稍定定神后,眼神便骨碌碌转起来,趴在地上捡了块板砖,刚想揪准机会对谁放支冷箭,手中顿时一空,只见郑修掂量了下手里的板砖,对他说了声多谢。

子昕:“……”

行初抽空说:“站我们中间,别伸头。”

眼前的情形显然是不可能大家停下来好好讲道理的,自己这里两个半,对上七八个青年,听着吃力,但自己这边两人都不是一般经历的人,一个蹲过监狱,一个上辈子不知道袭了多少警,对付一般混混,以少胜多其实还是不难的。不过,倒是可以趁机对戚行初……边陲地区本来就乱,地头蛇打死个人根本是常事……

郑修心里想着,眼神暗了暗,分出一缕心神向某人瞥去,却恰好见到行初在接下别人的一拳后脸色微变,拉起身后的罗子昕就逃。

郑兔子双眼不可置信地瞪大,这,这人竟然带着子昕跑了?!

以往一直都是他阴戚行初,今天他郑修竟然被对方反过头阴了?!

“郑修,快跑!”那人直到带着子昕钻入人群,才抽空对他喊道。

“……你!”眼见更多的人向自己靠近,郑修咬碎一口牙,揍翻了最近的一个人,好在子昕已经被戚某人带着跑了,现在他一个人行动也方便,直接踩在那人肚子上,跟着钻进了人群里,那群流氓还想追来,他反手就把板砖往后扔过去,对方齐齐一退,再望去已经没了人影。

三人狼狼狈狈地跑过了几条街,确定没人追来,这才松了口气,都有些气喘,郑修更是肚子里憋着一口气,站在那里一言不发。

这时候行初开口了,没想到郑修不说,他自己反而提起话题:“知道我为什么急着带你们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