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耽美小说 - 红崖顶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44

分卷阅读144

    ,每日出也云端,入也云端……”

沈思连连点头应和道:“揽明月兮,比翼肩,世相好兮,永团圆……”

与沈思絮絮叨叨直聊到凌晨时分,晋王才迷迷糊糊睡了过去。也不知睡了多久,忽被一阵杂乱的蝉鸣给吵醒了。他没有立即睁开眼睛,而是轻轻翻了个身,将手臂向旁边勾了过去。

出乎意料,身边的床铺是空的,先时他还以为沈思口渴去喝水了,等了片刻不见人回来,再用手来来回回摸索几下,丝毫感觉不到曾经睡过人的温度。晋王“腾”地坐起身来,大声唤道:“来人!来人!”

几名侍从听见声音不对,急忙小跑了进来,晋王劈头盖脸质问道:“沈公子呢?沈公子去哪儿了?”

侍从们不解地彼此交换着眼色,小声答道:“沈公子一早出营去了,他说……说是王爷您差他去办桩小差事……”

“什么?”晋王难以置信地望着地上众人,“我差他出营办差?笑话!你们一个个……算了,他往哪个方向去了?说没说去做什么?”

一名侍从战战兢兢走到桌边,拎起张信笺捧着送到晋王面前:“公子他留了信给王爷。”

晋王强压着怒火展开信纸,上头只有短短一行小字

十日之期,功成必返!

第52章何处寻,当年共我赏花人

沈思打马离开大营的时候,天色还是乌蒙蒙的,西南角儿山巅上依稀可见一弯浅淡泛白的月牙。大道两旁是黑黝黝的密林,偶尔一两只飞鸟被马蹄声惊醒,清脆鸣叫着振翅而去。

行出不多远,路边磐石下乍现一汪溪流,沈思翻身下马,蹲在溪边捧起水喝了几口,惊觉溪水清凉甘甜,忍不住又就势洗了把脸。因为害怕吵醒晋王,一早上他是悄悄起身偷溜出来的,网巾都没来得及扎好,影子照在水里,披头散发活像个叫花子。

溪边盛开着一丛丛如霞似火的合欢花,纤细花丝上缀满了晶莹剔透的露珠,小马战风好奇地凑上前去,用鼻子嗅了嗅,猛然张大嘴巴“啊呜”一口将花冠整个吞进了嘴巴,而后眯起眼睛悠闲地咀嚼着,看得沈思在一旁忍俊不禁,积聚于胸中的烦闷也随之渐渐消散了。他生性率真豁达,管是泰山压顶还是乌云密布,该笑的时候总能畅意开怀。

昨夜沈思与晋王相对无眠,直耗到凌晨晋王那头迷迷糊糊睡过去了,他脑子里仍是千头万绪乱成一团。联系那几匹长途跋涉而来的百岔铁蹄,再加上大帐门外偷听到的对话,不难推测出,占据了鞑靼西部的大王子布先即将举兵犯境了,这正是他最担心、也最害怕的事。

布先生性文弱,比不得其弟哈里巴南征北战素有军功,所以支持他的大多是一些仰慕中原文化的老臣子,为了争取到更多主战派贵族的支持,他必须要拉开架势好好打几场胜仗才行。此番鞑靼兵马故意避开晋原,绕道榆林卫直取延州府,就是想借晋原与朝廷开战之机趁虚而入、坐收渔利,他是料定晋王一心自保不会出兵迎战了。

看晋王那副心事重重的模样,不用开口询问沈思也知道他在想什么,都是须眉男儿,沈思心里何尝不是存着同样的念头。为大丈夫者,自当顶天立地快意恩仇,胜要胜得坦荡,败要败得壮烈,所谓“文死谏,武死战,君王死社稷”,此千古气节之表率也。当初先皇之所以会命小儿子卫律以亲王之尊镇守一方边塞,就是坚信有朝一日外敌来犯,晋王定能放下个人利益得失,把江山国祚、民族兴亡放在首位。

前朝昏庸无道,民不聊生,至使四方义士揭竿而起,神州大地硝烟弥漫。大周建国以来,内有诸王同室cao戈,外有鞑靼连番滋扰,更是战祸频仍。无论家国之争,权贵之争,疆土之争,争来争去到最后受苦受难的永远都是平头百姓。君不见,汉家山东二百州,千村万落生荆杞……

沈思知道,晋王虽然一心爱慕着那个能征善战的自己,但他心里其实是厌烦打仗的。他为战争付出了太大的代价,在战场上失去了太多的挚友兄弟。如果有得选择,晋王心中的大周该是金刀入鞘,战马归槽,人丁繁茂,牛羊布野,岁岁不见烟火之警,他也曾不止一次憧憬着要与至爱之人在红崖顶上做一对凌云揽月的神仙眷侣。

对于沈思来说,从前每遇难关困阻,晋王总是处处以自己为重,这一遭事关名节、大义,也该是替晋王筹谋的时候了。

冥思苦想了一整夜,沈思终于打定主意要去会一会卫悠了。先有牛黄充当细作,再是三哥带来密信的真相,如今又惊见与仇人一模一样的黄铜令牌,这桩桩件件如利刺般横在他心头。为人子女,为人兄弟,他必须亲自去查清jiejie、姐夫的死因,必须亲口问明卫悠为何送一封白纸给父亲,他也希望能从卫悠嘴里得到一个足以令自己信服的解释,来证明这许多年的情逾骨rou、肝胆相照不是白白错付。当然,这些都不是非去不可的理由,他还有另一个更为重要的目的……

出门之前沈思也考虑过带上两名帮手,即便帮不上自己什么忙,也能给晋王吃上颗定心丸儿,起码回去的时候可以少挨些教训。但他很清楚,卫悠行事从来小心谨慎,一旦有了外人,那个困难重重的目标就更难实现了。

一颗水珠儿顺着下巴滴落到小溪里,泛起涟漪阵阵,倒影被水波纹搅得有些模糊。晃神的功夫,沈思眼前浮现出了晋王的脸,一忽儿是震怒,一忽儿是担忧,一忽儿是表面震怒实则担忧……沈思抿起嘴角飞快地笑了一下,抬起袖子擦净脸上的水渍,翻身上马朝山顶冲去。

约好了十日之期,片刻也耽误不得,实在是相思彻骨病入膏肓,还未出发便不及回去见他的卫守之了。

登上山顶,沈思摸出牛黄留下的那支穿云箭点燃了引信,“嘭”的一声,黄色火光直冲云霄,驱散了拂晓前的晦暗。不多时,一队轻骑踏风而来,为首之人体格消瘦面容白皙,正是牛黄。

两下见了面,牛黄恭恭敬敬抱拳拱手唤了一声:“公子。”

沈思半句也不啰嗦,当即抽出宝剑一招长虹贯日直朝牛黄头顶劈去,牛黄不慌不忙侧身避过,同时抬腿以脚尖扫向沈思手腕,轻松化解了这致命一击。

周围众人见陡生变故,纷纷拔剑出鞘:“贺大人……”

牛黄一摆手:“全都退下,沈公子是主人的贵客,万不可伤及分毫!”

沈思并不肯领他的好意,一击不中,旋即气沉丹田挺剑再刺,出手毫不迟疑。牛黄身形极其灵活,再加上本就生得瘦小,左躲右闪之下任沈思剑法再迅捷、招式再凌厉,竟连他半根头发儿都没碰到,即使被逼急了,他也只是以剑鞘稍加抵挡而已。

那柄剑沈思再熟悉不过,正是牛黄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