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耽美小说 - 连舟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0

分卷阅读10

    落还厉害死你了?你这是男性魅力无处释放便要适时放出来透透气去广施恩泽啊,怎么不怕自己无意的火点着人家有意的灯呢?你知道自己没过界,知道别人怎么想吗,人顾衣头顶都冒绿光了,一没和你动嘴二没和你动手三没提分手,这修养品德情cao得是有多高啊,对你一腔深情都足够你以死谢罪了。”于笠初说到这叹了口气,心想这人这毛病过了这么多年还是一点没改,关键这人脑袋缺根弦,压根不是故意的,“贺老二,你别把好好的专情玩成滥情成吗?这么个道理还要我一大龄单身男青年教你,多新鲜啊。”

贺辛痴痴呆呆地由着于笠初点得脑袋直晃,过后仍像百思不得其解:“你的意思是说,她不是因为我把她腿拍短了才不理我?”

这回结实地换来了于笠初迎头的一巴掌。

司法鉴定所这几天忙得飞起,贺辛中午没睡午觉,这会是抽了个空档才能眯一会,于笠初一来两人闲话几句便又立刻进入了工作状态。

于笠初拿着几张片子卡进灯板槽里看得入神,做完诊断签了字交给贺辛,等完全忙完也过了一个小时,他拿着杯子去饮水机前接了点水,回到贺辛桌前拉了把滚轮椅来在对面坐下,接着抬手用手指点了点贺辛的桌面:“诶,我问你,当年你在顾衣面前晃了几次她才记住你?”

贺辛理了理手边的文件,抬头稍作思考道:“嗯…不记得了,不过我能入她法眼,确实颇费了一番波折。”

于笠初满脸“你也知道啊”的表情:“那你呢,什么时候注意到的她?”

这下贺辛停了手上的动作,抬头端坐,语气认真:“一见钟情。”

于笠初听完后仰倒进软椅里,手指仍旧无意识地点着桌面,过了半晌才道:“如果一个人多年后依然记得你,但你们之间曾经并没有太多交集,你的记忆里甚至没有他这个人,这种情况下,是你健忘呢,还是他记性太好?”

贺辛在某些方面有些天然渣,通透属性却点在了很多奇怪的地方:“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记忆深刻,你在多年后依旧能从记忆里翻拣出这个人,那么他/她一定是特别的,也许健忘是真的,但记性太好,总得有些理由。”

不然你怎么说服自己,将自己笼统那么大点的脑容量,分了一毫一厘给一个完全不相干的人。

第7章

于笠初从司法鉴定所出来便顺着主干道往家走,一路上显得心事重重,走到半道接到了房东的电话,挂完正好经过城市花园,他习惯性停了步子,最后一拐径直往书店方向去了。

路上他折了两条柳枝,捡了些草坪上刚落的迎春和桃花编了个花环,一路编一路想神。

书店外种着的玉兰树花期早,已然开了满树,于笠初穿过层叠幢幢的白花推门进了书店,见吉他上别了两朵玉兰,伸手便将花环套了上去。

言晏正坐在窗边抱着笔记本看着什么,耳朵上还挂着耳机。

于笠初走进来也没惊动他,径直走上台阶去选书,谁知刚一进去便踢到了一摞书,那摞书累得老高,摇摇晃晃几下便哗啦一声倒了一地。

言晏听到动静,突然想起了什么连忙站了起来:“对了,那里有一堆刚送来的…”他话还没来得及说完,由于事发突然,言晏起身的势头有些猛,忘了自己还带着耳机,站起来时耳朵带着耳机脱离了笔记本,音乐转而通过扬声器传了出来。

于笠初正蹲着理那一摞被自己不小心踢倒的新书,乍一听到书店里响起音乐,霎时便停了手。

——这首歌他听过,或者说是很熟悉。

懒洋洋的吉他调衬着沙哑的男声回响在店内,那歌词唱的是:

IknowIneededyou/我是如此需要你

ButInevershowed/却从未表露

ButIwannastaywithyou/而我多想和你在一起

Untilwe'regreyandold/直到我们两鬓斑白

Justsayyouwon'tletgo/告诉我你不会放手

Justsayyouwon'tletgo/你永远不会放手

他一瞬间被回忆击中,脑内短暂的清明,像是记忆的闸门凭空溜出了一缕,只够掌心那么大,却让他突然想起来,或者说意识到,他并不是完全不记得言晏的。

N中当年是以氛围宽松学生拔尖及校活动丰富闻名的,加上校史深远底蕴深厚,当地的初中生都把之奉为志愿的第一位。

当年智能手机还未普及,N中的学生自觉性又普遍较高,便是连晚自习都没有的,每年年末放元旦假的前一天,学校会组织一次大型活动,白天学生分年级在学校里办跳蚤市场和美食街,晚上会组织学生集体去篮球馆看文娱表演,节目每个班出一个,前期会进行两轮筛选再最终敲定节目单。

那天班级里的人基本都下去摆摊赚钱了,班里只剩下晚上参与表演的相关人员,由于大家都没正经玩过乐队,于笠初便选了一首吉他主役的英文歌进行了简化改编,吉他的分量较重,鼓手只需要打简单的节拍配合他,唱歌的保证节奏踩准便能撑起场子。

此时教室里很安静,鼓手在前排玩手机,负责唱歌的戴着耳机坐在一旁养嗓子,头顶中央空调嗡嗡地响着,然而热气只悬在头顶,并不会光顾脚面,于笠初觉得有些闷,脱了外套抱着吉他便坐上了窗边的桌子。

此刻临近两点,阳光正是最好的时候,照得人有些晃眼,于笠初把窗户拉开三分之一,沁凉的风顺着三楼这道不设防的缝隙钻入,不断地扑打在于笠初的身上,他把吉他摆正,轻轻扫弦试了下音准,接着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戴上耳机便跟着弹了起来。

于笠初学吉他已经有些年头了,最初便是兴趣所在,所以学得格外认真些,大抵确实是有些天赋的,自己靠课余摸索些新的技巧倒也玩得真像那么回事。

木吉他天生带着懒调,和弦温如黄昏后的酒,于笠初偏爱手法的转换,勾弦后配合轻重缓急的击弦和打板,那一刻他是挣脱于课业之外,完全自由的。

他靠着窗口,眼睛穿过两点的光线落在楼下的回廊,吉他弦有节奏地颤动,心里跟着默唱着歌词,远处的人影渐近,于笠初的眼睛无目的地跟着移动,等人影在楼下站定,抬眼望向他,于笠初方才如梦初醒,这才看清楼底下站着谁。

没穿校服,那应该不是学校的学生,看打扮也显年轻,却没有高中生的不修边幅,这种日子返校参观的毕业生不在少数,于笠初猜这人大抵是已经毕业的学长。

三楼楼层不高,能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