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耽美小说 - 天使的微笑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2

分卷阅读22

    信任我,怎么都行。”

奕啸平躺在床上,手臂遮住了眼睛,却遮不住泪水一串串的掉下来。他开始任性的说话,语无伦次的。任性到直到这一刻,我才能确认,他还在真正的活着。

“陈老师……您让我一个人吧,让我一个人就这样默默的死去好了,不要管我,不要救我,我不想清醒过来啊……您给我送小白菊好吗?每年的清明都要送……要很多……很多的小白菊,一大把……那天我会乞求上天让我飞下来看您,如果……我这样卑贱的身体还能够上天堂的话……我不甘心,我好不甘心。我做错了什么吗?……谁来救救我啊,我想要人来救我……救我……”

不要说已经忘记偶了5555~~~~

17

又是一个完全无睡的夜晚。

我给奕啸的玻璃匣子就这么轻轻易易的打破了,赤裸裸血淋淋的翻开哪一面都是血rou模糊。那天晚上奕啸说了好多好多的话,仿佛这辈子他从来没有说过话要一次说够似的,他喋喋不休的说他的过去他的现在,带着一点神经质一点疯狂,自己把伤口拉开,再拉开,让他那脆弱的自尊在冷冷的夜里鞭挞着,死寂一般的冷酷。

我无法阻止,我也无力阻止。如果不是奕啸,如果只是一个普通人,我会想到一百种方法来安慰他开导他。只这一个不同,太不同。因为太重视而无法采取任何的方式去解开心结。我只能,只能是沉默的接受他倾诉的点点滴滴,感觉自己和他一起,被无边无际的恐惧和悲伤包围。

所以,那一个晚上,我被迫的接受了奕啸的倾诉,尽管这种形式无论是我还是他都是多么的不希望,但我还是了解到好多我以前不知道的事情,以及那些陌生的情感。

奕啸,折翼的天使……

曾经,你是那么自由的飞翔……

自从我有记忆开始,我就是一个被宠坏的孩子。

记忆中,仿佛永远有老的,少的,男的,女的,对我露出笑脸,他们喜欢看我的笑,喜欢看我任性,喜欢看我在田间奔跑着,后面乌拉拉飞着一个大大的风筝。

小时候最喜欢就是放风筝,那时候天津还不象现在这么大,只要骑30分钟的车,我就可以将自己拥入无边的绿地中。我跑着,笑着,叫着,将快乐洒了一天一地。

后来渐渐的大了,渐渐的不再有充足的时间去玩这个完全自由的游戏。天津一直在发展,城区越来越大,30分钟的车程变成了45分钟,后来要一个多小时……当我骑着车来到田间,常常做的也不过是默默的注视,那些赤着脚欢快跑着的记忆,也不再属于我这样渐渐成熟的大男孩了。

除了喜欢放风筝,另一件我最喜欢的事情就是玩游戏。我和男生女生都能玩。和男生就玩官匪追赶,跟女生玩就是过家家。其实我更加喜欢玩过家家――那种小医生的游戏。给自己的玩具娃娃打针,吃药,在游戏中我是那样快乐的感受着知识的权威,以至于在无数的梦里,我都是雪白的大衣,每一句话都引出无数敬佩的目光。我享受着重视,我希望被重视。我希望人们的目光都永远的留在我的身侧。

事实上就这一点来说我是成功的。如果说小时候我还调皮还捣蛋还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仅仅靠着小聪明来博得大家的喜爱,那么逐渐长大的我也逐渐的蜕变成一个开朗帅气的大男孩。一开始我并没有体会到这种改变,我的记忆里还是过家家的小小医生,会为假设中的伤痛悄悄的落泪。后来一个一直玩到大的女生,也就是当年的小护士突然会在我的注视中通红着脸跑开,我突然注意到我们开始长大了,陌生的情绪在心中激昂着,喧嚣着要跑出来。

我开始注意镜子中的我,注意到镜子中那个总是灰头土脸的小男孩突然有了白天鹅一般优雅的颈项,脸上稚嫩羞涩的表情,慢慢的蜕变成一片自信,光彩,和锐气。

我很傲。我从来都没有否认过。

只不过我的傲气总在微笑的背后,星星点点的闪着它锐利的光芒。因为傲,我从来都不服输,曾经在初中的时候,因为班上来了一些转校生,我年纪第一的地位突然就失去了。我不服气,我十分的不服气,然后就是努力的学习,洗脚的时候都在计算我什么时候能把他们远远的甩在身后,事实上我只花了两个月,两个月后我又高高在上了。我承认我为此而快乐着。为我的聪明,为我的努力,为我的付出就会有回报。

那个时候真的是天真,以为付出就会有回报――后来我才知道不是每一个付出都会有回报的。

我学习打篮球也是傲的表现形式。那时候男生们突然疯了一般都去打篮球,虽然我从本质上来说还是喜欢温柔平和的过家家,但我知道人的行为并不是完全自由。我开始学习打球,并比所有的人刻苦。我会在每一个下午都花1个小时去练球,在周六,周日的早晨花更多的时间去协调我的动作。很快我的努力就见到了效果,我是班上打得最好的,也是全校数一数二的选手。别人在夸耀我体能好、协调性强、有天赋的时候,并不知道我的篮球上,有多少汗水打湿的痕迹。

成绩好、体育好、相貌好……我不知道我有什么理由可以去阻止别人喜欢我。

我很小就知道喜欢是怎么一回事。不是我比较早熟,而是太多暧昧的目光过早的包围了我。比如之前我提过的那个小女生,我青梅竹马的好友,她会不自禁的在我的笑容里陷落,痴痴的目光找不到自己心的轨迹。然而,她只是一个让我去注意自己外表的原因,却不是第一个向我示好的人,甚至在我小学的时候,就有初中的女生,在我的书包里偷偷的塞彩色的信纸了……

这一切不过是我更加骄傲的资本。我不喜欢她们,但我喜欢她们喜欢我。我在所有人的中间温柔的笑着,用我绝对完美的笑容来展示我的绝对自信。

我以前的生活就是这样的,简单、专一、快乐,幸福总是漫溢的像潮水。

事实上是:幸福太多的时候,人往往感觉不到幸福。

那个时候我也是这样的感觉。我渐渐觉得孤独,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孤独,身为班长、篮球队长、年级成绩第一光环中的我,身边不会缺少卫星的转动。但我的内心仍然感到不满足,没有人能在我心中留下更多的位子。

然后我就碰到了小云。小云也是转校生,自从我们认识,我们就是天生的敌人,她的成绩真好,好到我无法估计我什么时候才能彻底的打败她。她同时也长的很美,美到她对所有的人都不屑一顾,这种骄傲使她失去了很多的朋友,也赢来了更多的敬畏。那个时候我就在想,如果她冰冷美丽的目光只因为我而狂热,那种征服的感觉一定是前所未有的快乐。

然而小云并不是那么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