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言情小说 - 侯爷你再过来我就喊人了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7

分卷阅读17

    看得出来。”我小声嘟囔一句,接着假模假式地客套,“多谢侯爷挂念了,只不过我身上就是小伤,着实用不上这些贵重的药材,还是请侯爷将这些东西都拿回去。”

我扫了一眼不远处从箱子里冒出头来的、婴孩大小的人形何首乌,不由自主地摸了摸自己的脑袋,想确认下自己没秃。

“送了就没有拿回去的道理。”谢阆不紧不慢地开口。

我皱了皱眉,心中腹诽王羡那些箱子从首辅府到翰林府足抬了三里路,这不还是老老实实地又抬了回去?怎么到你这给人送个药,居然一副大爷的样子。

可奈何我这么一个司天监的漏刻小吏,人家靖远侯在我面前还真就是大爷。

我败于现实。

——于是我决定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从朝堂大局的角度镇压谢阆。

“侯爷,这些东西太贵重,我们应府不能收。我知道侯爷是念在多年邻居、又想着当年父辈私交的份上,方才挂心我的伤势、好心送药,可这事若是让有心人知晓了,恐怕要在朝堂上生出些风言风语。”

可谢阆却丝毫不懂什么叫顺杆爬。

他抬眼:“我爹与应大人什么时候有私交了?”

我语塞。

谢阆说的不错。当年老侯爷与应院首相互极看不上对方,遇到朝堂要事都必定分站两营,除了双方都想搬家这一点意见相同,两人从头发丝到脚趾头都没有一点和谐之处。

闹到僵时,明明是同一条路下朝回家,两人车马之间都要隔着一整条大街,只恨不能再挖条沟渠放在当中。

他怕他的迂腐屈了他的戎马关山、他怕他的莽撞污了他的落纸云烟。

只是短短三年过去,应院首还是一样的自诩清高,而隔壁的老侯爷却已马革裹尸、再难归乡。

想到此处,我偷瞟了一眼谢阆。

他在边疆这三年,应当不好过。西狄蛮夷勇壮,又是黄沙戈壁上锤炼的千年的游牧民族,像谢阆这样在京中锦衣玉食成长的小侯爷,虽然自小习武,却也能想到该当受了数不清的罪、负了数不清的伤才能夺回当年晟朝被占的七座城池。

更别说,谢家一门往上数三代的世袭靖远侯,都将热血抛在了边疆之外。我难以想象老侯爷战死沙场时谢阆是怎样的心情,也没有立场提起。

我垂了垂眼,一时间心口生了几分酸涩。

再抬首时,口气已不由自主地柔和下来:“同朝为官……总是有缘。”

谢阆嘴角泛起一缕若有似无的笑意。

“那就当是为了酬父辈同朝之情,这些东西应府也得收下。”

他声音放缓,眼里含了熠熠繁星和粼粼水波,如凤沽河在青阳时节遇暖解冰,化出绵绵长长的生机来。

我怔愣须臾。

可转眼,心口明明灭灭的星光又被生生摁死。

“还是不必了罢,我皮糙rou厚,用不上这么名贵的药材,也怕外面的闲言碎语。”

我与他对视,狠下心道:“如果是侯爷是还怕我受伤一事坏了府上的名声,我可立即去乾元道上雇二十个传话小厮,务必挨家挨户将这事澄清、不教侯爷为难。”

“受伤本就是我自己不小心,侯爷没必要上赶着往自己身上揽罪,更没必要为了堵住悠悠众口而送药。”我嘴角上翘,笑意未及眼底,“小吉福薄而应院首清廉,实在受用不起侯府的东西。”

谢阆性子向来高傲,我一向都明白。我不愿细想他送药是什么意思,但我知道,我得将话说得再狠些、再难听些。

碰了壁,总该离我远点了吧。

我知道话不要说绝、路才能走得长远的道理。可我与谢阆的路,早就该绝了。

谁知谢阆并没有发火。与我设想的相反,他就静静站在那里,分毫动怒的迹象也没有。

我有些诧异,谁知道打了三年的仗回来,竟然还能将人的脾气磨圆了么。

半晌,他问:“你为何与我这样生分?”

我不知道他是真不解还是想逗我玩。

我笑了出来。

“侯爷,咱们就没熟过。”

即便曾经熟,也是我单方面的熟。

*

我同谢阆做了两个月的邻居之后,秋围开始了。

这样一年一度的天家盛事,隔壁靖远侯一家自然都受了邀请。

不说也能想到,我老子这样肩不能扛手不能提、连杀条鱼都哆哆嗦嗦的文人,自然不在受邀之列。可当时我已经因灵翠峰塌方一事中立了功,加上我年纪小,官家看我还算顺眼,便将我顺手捎去了秋围猎场。

秋围当日,碧空万里。

秋风起白云飞,草木黄落雁南归。

我不会骑马张弓,更做不来猎狐宰兔,就抱着零嘴坐在皇帐门口,一边掷着卦钱练习算卦起课,一边等着谢阆满载归来。

是,我当时对他就是特别有信心,知道他一定能在秋围中大放异彩。

谢阆当年十九,精于骑射、武艺过人,名声早就在京中传扬开来。虽然我不懂拳脚,但是就凭我每日挂在墙头偷看他练武的经验,我大概也能分辨出那些秋围上摩拳擦掌的王侯公子,没几位是有真本事的。

一直等到了夕阳西下,狩猎的队伍终于回返。

我当时不仅是个小姑娘,还是个看多了烟粉话本子的小姑娘,满脑子充满了少女情怀和极不实际的异想天开。

譬如觉得男子狩猎归来的第一眼,一定要见到喜欢的姑娘。再譬如男子狩猎归来的第一件猎物,一定要送给喜欢的姑娘。

我是不是他喜欢的姑娘先两说,但是他的第一件猎物我势在必得。

我高高站在皇帐外的战旗下,远眺着广袤平原上乘兴而归的狩猎队伍。

谢阆纵马于前。

当时他就喜欢穿白衣。猎猎西风、落霞余晖之下,他乘风而至、逆光而来,如天降的神祇,携了万千光辉倾洒,一滴不落地入了我的眼。

后来我仔细琢磨,我真正喜欢上谢阆,大概就是自那一刻始。我十四岁的人生中,满满都是诗书经文、钟鼓仪礼,过得浑浑噩噩、懒懒散散。

而谢阆,如烈日骄阳,势不可挡地撞破了我对少女情怀的所有憧憬与遐思。没有人比他更耀眼了。

我还记得我心跳得那样快。我提起裙摆朝他奔跑而去,就像扑火的飞蛾。

我喘着气停在他的马前,脸颊热的发烫。

我笑得灿烂。我抬起头看他,嗓子眼裹了一层化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