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耽美小说 - 我的老攻又在刮腿毛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70

分卷阅读70

    才一直在比这比那的。到头来只是不甘心自己比他更优秀了,又不想找自己的原因,乌七八糟的事倒是搞了一堆,想把自己拉下来,然后踩着自己的尸体上去。

林哲打了个哈欠,他原以为一早上就能掀起一场血雨腥风,但是到现在珏还没有出面替自己喊冤开脱,导致他的一腔激情在叶景风的怀抱中逐渐被瞌睡代替。

等了半小时,那两个挺有人气的营销大号看转发的微博下风向不对,林哲都已经把他们和珏之间的聊天记录都甩出来了,还有打了码的交易记录,想来肯定是得不到好了。便赶紧申明那个交易记录和自己无关,聊天记录是他人伪造,早上起来脑子不好使看到微博有点气没有了解事情的经过和真相,就随手转发说了一些过分的言论,并且向林哲和自己号上的百万粉丝道歉。

林哲看了看顿时觉得没什么意思,为什么要为了一个无关紧要的人浪费清晨大好的懒觉时间呢。所以他干脆把手上所有的东西都发了出去,他们爱信也好不爱信也好,反正自己不想奉陪了,没劲。

他把手机放在床头柜上,转过身面对一直搂着自己呼呼大睡的叶景风。

叶景风平日里就是一副乖巧小弟弟的模样,现在睡得欢实看起来更加可爱水嫩了,林哲忍不住在他的下巴咬了一口磨磨牙。

现在看起来倒是人畜无害了,之前两次那啥的时候可不是这样的!

“嗯……?哥哥?”叶景风打了个哈欠睁开了眼睛,在做那样的事情时具有攻击性的眼眸现在则是带着水汽和迷茫,跟个小动物似的用鼻子和嘴唇拱了拱林哲脸颊,手也收紧了些把林哲往他自己身边拉了拉。

原本心间甜蜜的林哲瞬间变了脸色,在他们身体紧密贴合之后,他感受到了叶景风身下那处不可言说的地方正兴致勃勃地抬着头,甚至叶景风还无意识地蹭了两下。

叶景风到底是什么做的怎么天天都有使不完的精力?

“叶、景、风!”林哲一字一顿地喊道。

叶景风瞬间清醒了过来,旋即就被林哲一脚踹下了床。

“晒被子去,你不晒我来。”林哲的眼神在他的□□停留了一会儿,叶景风感觉裆部一阵凉飕飕的,二话不说穿好了裤子了大衣去客房把被子搬到阳台去晒了。

晨勃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可是碰到叶景风这种情况就不正常了,林哲怎么都不明白为什么叶景风在连续好几天出货之后为什么早晨还能有反应,这根本不科学!

趁叶景风忙着准备早饭刷牙洗脸洗衣服的时候,林哲去敲了敲霜歌吐槽,可惜霜歌并没有回应。

吃完叶景风准备的早饭,林哲坚强地坐了起来用电脑码字。

在床上可以用手机码字,但是效率不如电脑,而且时间久了胳膊会累。叶景风从沙发上拿了一个小靠垫垫在林哲的屁股底下,好歹让林哲能多坐一会儿不太难受。

吃午饭的时候叶景风给林哲分析微博上的道:“他好像已经破罐子破摔了,说哥哥一直看不起他什么的。”

“嗯,然后呢?”林哲慢条斯理地小口嘬着排骨汤,外卖小哥肯定跑太快了,这汤还是guntang的,他喝不上……

叶景风把自己碗里的排骨夹给林哲,语气也满不在意:“哥哥那几个写手朋友都站出来反驳了,聊天记录什么的也都拿出来了。”

“哦。”林哲鲜得眉毛都要掉下来了,“这汤哪家店点的,真的好喝!”

叶景风默默看了林哲一眼:“我早上煲的。”

林哲干笑道:“我还以为是哪家大厨的手艺呢原来是小风啊真厉害!”

林哲舀起一勺汤来闻了闻,明明早上都没有闻到香味啊!

“我开了厨房的窗关了门,哥哥一直在房间里码字也关着门,所以没闻到。”叶景风看穿了林哲的心里活动,解释了一遍。

“下回可以在汤里放点甜玉米,味道会更好一点,吊鲜味。”林哲一口气喝完了汤,开始给叶景风讲心得,虽然他自己也不知道原理,但是林母每次烧骨头汤都会这么做,味道也确实不错。

叶景风淡淡地“嗯”了声,语气好似有些低落。

林哲灰溜溜地跑进了房间。向来都是叶景风哄他,跟他撒娇,这回林哲心里就是不太想和叶景风低个头,放低姿态多夸两句哄哄他。

至于原因……

这个混蛋骗了自己啊!现在知道卖嫩卖可怜,小心翼翼可怜兮兮的,昨天在床上他可不是这样的!

给他点阳光保不齐他能把天花板掀了和去太阳肩并肩。

想到这里,林哲心里一啾啾的小内疚也烟消云散了,他拿起手机想找谁来吐槽一下这件事,想来想去好像也就只有霜歌了。

林哲手指飞快在手机上翻动,还没等他组织完语言,霜歌就相当巧地回复了早上林哲给他发的消息。

霜歌:那你岂不是特别性福?

林哲眼睛眯了眯,把还未编辑好的文字都删除了。

清流:你说什么呢霜歌,我这不是怕我满足不了他饥渴的身体吗?

在外面一定要把面子找回来,这个是关乎自己尊严的问题!

霜歌:想想也是,周董那首歌怎么唱来着,菊花残,满地伤~满足不了也不能怪你。

清流:屮!

说sao话还是霜歌厉害,林哲这样刚刚告别自己五姑娘的人是比不过的。

晚上的时候,微博上的形式已经是一面倒的骂珏了,林哲也懒得管了。

昨天当他看到那些文档之后他就对珏没什么特别大的情绪了,人各有命,这件事就算最后是珏讨得了好处,那他也就只能在微博上稍微过段美日子而已,该不进步的文依旧不进步,再多噱头也没有用。

反观林哲,日后倒是可以理直气壮地多占一些叶景风的便宜了。就算有红眼病看不惯,有本事自己去找一个人气coser当“好”朋友咯。

睡前,林哲接到了叶佑的电话,让他明天去v城一家名气挺不错的饭店里吃饭。

“我不在v城,不去。”林哲拒绝道。

叶佑嗷地一声嚎道:“别啊,你来嘛,我请客啊。我跟我女朋友说我哥们想认识认识她,连饭店都定好了就等她去了,磨破了嘴皮子才把她约出来了,你要不来我找谁去啊!”

“你什么时候有女朋友的……而且你除了我就没有别的朋友了?”林哲问道。

“也不是……她玩剑网三嘛,为了约她出来我想想你好像也玩就说我哥们也是剑三的玩家,这才把她说动了,我认识的也就你玩了……”叶佑吞吞吐吐,说一句听一下林哲的动静。

“……”

“来吧,我请客,你想吃啥点啥!”叶佑语气饱含着痛苦。

“……好吧,不过我带个人去。”感觉叶景风在旁边听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