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耽美小说 - 反派总是被攻略[快穿]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43

分卷阅读143

    暴力破坏。

巴特莱从来都知道要重哪个,丢掉哪个,跟掌握着亡灵大军的冥王比,夏佐的身份则要轻很多,虽然他有着不同于人的力量,巴特莱思慛了一会儿,回答道“是夏佐,他的来历我并未查出来,但是他贡献给王宫的设计的确很有用,我调查过很多,他总会在最危险的时候莫名的逃离掉,所以如果你要动手,还是小心谨慎些好。”

是系统碎片的力量,戴尔了然,即使他的力量已到达这个世界神明的力量,感受得到这个世界的壁障,可是若他想要突破,一定会被消灭掉,可是能带着川无所畏惧穿越壁障的系统,必然是有着非人的力量的,那么它掉落的碎片,一定也有着其中一部分的力量。

戴尔点头道“好,我明白了,你只做你的事情就可以了,但是时间并不多。”

“当然,我明白,”巴特莱笑着回答,毫不犹豫的决定了夏佐的命运。

也许最开始他还对这个有着新奇设计的人有着客人的尊重,但是从他三番两次跑到神殿制造与欧尼斯特的相遇时起,他就对这个人有了必杀之心,龙有逆鳞,触之即死,他守护的东西,怎么容得别人觊觎。

此时的夏佐刚刚去神殿朝拜了几次,见识了严肃恭谨的教皇,他的心活络了起来,系统说过,在它的魅力加成下,只要按着它的步调走,那位如同神祗一样的教皇最终也会是他的。

没想到在现代处处受挫的他,在这个时代,不仅事业顺利,还会坐享其人之福。

“夏佐大人,国王陛下召见您。”侍卫对着刚回宫的夏佐禀报道。

“我知道了,你下去吧。”夏佐挥挥手,只往巴特莱的寝殿而去,在这个王宫,他是畅行无阻的,当然,还有一个更加兴奋的,原因在。

系统:冥王库尔维斯特在王宫范围内,魅力加成开启……

☆、第107章(十二)变成一头龙的世界

“巴特莱,你找我什么事?”夏佐走进房中,直接问道。

巴特莱笑容温和,拉着他的手让他坐下道“夏佐今天又去神殿帮忙了,你这样虔诚,光明神在上,一定会眷顾你的。”

“借你吉言了,”夏佐很自然的坐下,再次问道“你找我什么事,是工程出了什么问题么?”

巴特莱不着痕迹的送来他的手,在对面坐下道“不是出了问题,只是因为要在王城大幅度的普及,其他的城镇也要进行建筑,这样大的工程量,自然不能完全一模一样,所以这个事情还是要拜托你了。”

夏佐与巴特莱结识并成为现在的关系,完全是因为设计图的缘故,现在又要转移注意力,让巴特莱接受他跟别人在一起的事实,当然要安抚,况且有系统在,想要画出多少来就有多少来。

夏佐毫不犹豫的问道“那么现在需要多少呢?”

巴特莱细数了一下,有些迟疑道“王城附近比较大的城镇就有30多个,再加上一些其他贵族的领地,工程量实在太过浩大,可是若是改建,节省出的土地一定很多……”

“没关系,包在我身上好了,”夏佐对于巴特莱的温柔还是很喜欢的“给我三天的时间,我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结果。”

“那么,就拜托你了,”巴特莱笑得温柔,站起身来走到他的身边,拂开额前的刘海,在唇角落下一个吻道“等你这几天忙完……”眼神示意下,夏佐懂了。

直到人颇为自得的离开,戴尔解除了结界露出身形来,看着仍然唇角带笑的国王,难得有了一丝怜悯之心“若是觉得恶心,不必勉强自己。”说完也不待巴特莱反应,径直的跟在了夏佐的身后。

恶心么?巴特莱拂过唇角,说起来夏佐也是美人,他又有什么值得恶心的,反正已经忍习惯了,不是那个人的话,换作谁又有什么区别。

看似工程量浩大,一般的设计师可能要许久才能完成一张的图纸,都被记录在系统里,夏佐只需要用金币兑换,然后直接复制的画下来就可以,虽然浪费了不少金币,但是只要巴特莱喜欢他,整个王国的金币还不是任由他使用。

就是有一点,系统说冥王就跟在他的身边,可是却没有看到,难道是在暗中观察他,莫非,其实是对他有兴趣?

冥王阴暗诡异,样貌却是一等一的好,他当然要把最完美的一面展现给他。

龙皇大人的巢筑好了,巨大的无数金币和宝石堆积起来的巢,还铺了许多金光闪闪的天使羽毛,美的他变成巨大的原型在里面翻滚,甚至还带着光明神和魔王一起进来看了。

还顺便睡了一觉,出来的时候戴尔还是没有回来,让顾韶川看着光明神逗魔王像逗狗一样的场景分外的不爽。

妈哒,秀恩爱死的快!

他本来还想趁着毕维斯来的时候,跟戴尔算一下当初的欺瞒之罪,结果这家伙直接消失不见人影,比他这个筑巢的人还忙。

没有人分享筑巢喜悦的龙皇大人很怨念……

于是他决定免费当魔王的陪练,教训不了主犯,还教训不了从犯怎么滴,于是魔王大人继续被吊打了,痛并快乐着。

而光明神在看热闹的时候,眼睛里总会闪过一抹莫名的若有所思,那个敢于抢夺他的信仰之力的人,就在王城之内,已经有所感觉了。

亚伯拉罕此次离开神宫有两大目的,一个就是神宫寂寞,族人一个一个的比他这个光明神还耐得住寂寞,而刚刚好睡了毕维斯之后,通过他找到了有意思的事情。

亚伯拉罕喜欢有特色的美人,毕维斯多年前获得魔格成为魔王,挑战神族,搅得两族势不两立的时候,他就对他下手了,可惜实在脑子不开窍,又时不时的喜欢在他最忙的时候来神宫捣乱,久而久之,他也失去兴趣了,可是如今,他又发现有意思了。

近距离的接触,才发现这个家伙只是喜欢打架,欺软怕硬,性格跟个孩子差不了多少,对于情、爱一事不是不懂,而是完全不懂,亚伯拉罕有点后悔没有早点了解到这个新魔王的本性了,不过现在也不晚就是了。

至于龙皇和冥王,龙皇比起毕维斯的霸道来说,那简直就是肆无忌惮,铂金色的长发加上湖绿色的眼睛,每次看到金币时那种简单的喜欢,虽然有些意动,但是他向来没有夺人所爱的乐趣,况且就算喜欢他这一身的金光闪闪,他也觉得龙皇不会喜欢上他。

再加上一个冥王,眸色深邃,黑发黑眼的的确罕见,有着一种不属于这个世界的神秘感,虽然他对美色感兴趣,但是对于同一类人并没有什么兴趣,只怕还没吃到鱼,先把自己给噎死了,说起来还是毕维斯比较有意思一点。

当然,他对冥王的阴诡是知道的,能跟讨厌冥族的龙皇成为恋人,真是一件值得研究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