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耽美小说 - 重生之狼崽子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30

分卷阅读130

    能阻拦阻拦,护上一护,可是余朗……他太清楚,也看的明明白白,这么多年,余海天几乎把余朗捧在了手心里,完全是当成宝贝儿一样的养大,毫不夸张的说,余海天在余朗身上的精力,绝对不逊于他用在余家上的。

如果不是下定决心,要不是忍住不了,要不是太爱了,余海天不可能对着余朗动手。余海天只要动手了,那么谁也拦不住。

他也拦不住。

余爷爷的脸色微微变了,“你想要,我拦不住,但是你得答应我,对朗朗好一点……还有,十八岁之前,你不准动他!”

可怜的余爷爷压根就没有想到过,他生的儿子是如此的不是东西,早就把人前前后后里里外外都动过了。

余海天也不挑破,“爸,你放心啦……”

余爷爷以为余海天都答应了呢,他满意的点了点头,又开始训斥余海天:“看着朗朗点啊,让他别和安慧兰那群人接触,还有康宁,一窝人脑子都有毛病,别让他们把朗朗给带坏了……这都要怪你,下次找女人的时候,别只看脸蛋。”

余爷爷这是还没有从余朗的身份变化上转过来呢,他想了想,顿了一下,有些难以启齿:“那个……康辉你准备怎么办?”

“怎么办?”余海天讽刺性的冷哼了一声,好似提起这个名字,都觉得侮辱似的,“您觉得就康辉那个样子,我还能把他怎么办?我不把他怎么办,他自己蠢的都能把他自己玩死。”

对面的余爷爷沉默了一下,对康辉这个孙子,有着微微的不忍,他的遭遇,令人同情,可是那个人……确让人同情不起来,也喜欢不起来,连让他想要把认下的冲动都没有,要不然啊……

康辉的所作所为连要不然的可能性都没有了。

“给他留条活路吧,那毕竟是你的骨血,虎毒不食子。”

余海天不置可否的嗯了一声,再怎么能,他也不会去杀子。

余爷爷为康辉说了一句话也就算了,实际上,他和余海天一样,康辉待在康家多好啊,既不会让康家和他们抢孩子,也不会来余家和余朗抢东西,他在康辉舒舒服服的待着多好啊……

都怪那个该死的安慧兰,一下子毁了他两个孙子,那个康宁也不是好东西,要不然康辉也不会长歪成那个样子。

所以,这次再给他孙子找妈,一定要看好了。

“瞧瞧你找的那俩女人,我可不信任你的眼光啊。”余爷爷从抽屉里拿出了一个厚厚的文件夹,打开,喜滋滋的只给余海天看,“我都给你看好了,这姑娘研究生毕业,性格温柔,外柔内刚,今年正好25,最佳的生育年龄,这个孩子生出来肯定棒,你找个时间去把孙子给我生出来啊!”

“您这是?”余海天问道。

“代理孕母啊。”余爷爷火气又上来了,“什么都要老子帮你考虑,你说说你,你不知道你得有个继承人啊,现在趁着你和朗朗还没有好起来的时候,你不抓紧要孩子啊,等你们再在一起的时候,你再要孩子,朗朗该多难受啊。”

说实在的,他知道余海天对余朗起了心思,他就没有考虑过余朗能从余海天手心里飞了。

“不过,你要给他生个弟弟,恐怕朗朗一时间也接受不了。”余爷爷没阻止余海天,反而默认,就觉得挺对不起余朗的,他这个当爷爷接受起来都险些没转过弯来,这孩子接受自己的爸爸突然变成情人了,恐怕更难过了,他就开始全心全意的为余朗考虑了。

“办这事的时候,你缓着点啊,朗朗不是喜欢荌荌那种蓝眼珠吗,不行你生孩子的时候,挑个朗朗喜欢的,孩子生的讨朗朗喜欢点,这样朗朗也容易接受啊……”

余海天知道余爷爷一向开明,其他的老一辈恨不得把权利握到自己闭眼的那一刻,就独独他,在确定余家交到余海天手里,比在他手里更稳妥,他就直接利索的把权利交了,在家里养老,但是他没有想到余盛能开明到这种程度。

余爷爷接受了,但是并不能代表他能接受余海天现在就对余朗下手,他走到一半,突然就想到了,这余海天连个女人都没有,又起了这种心思,一个活色生香的小美人躺在自己枕头旁边,余海天能忍住吗,别把余朗再给欺负了。

余海天前脚见到余朗,后脚余爷爷连门都没有敲,就进来了。

进来脸色明显不太好看,余朗正穿着一个大衬衫,晃荡着两条小白腿,坐余海天腿上呢。

这画面对余爷爷太刺激了,他立时就一晃荡,没舍得骂余朗,余朗在他眼里,那就是一年少无知,纯属被余海天拐带,而且以后还可能被余海天吃干抹尽,连点渣都留不下,他哪里舍得说余朗啊,指着余海天骂道:“你这是什么姿势啊!!”

余朗惊得早就从余海天腿上下来了,余海天进门还没有来得及和他讲什么,这时候他见余爷爷这样子,小脸吓得煞白,缩手缩脚的也不敢上前。

让余海天看的一阵心疼,顾不得余盛还在呢,就把余朗拉过来,亲亲余朗的脸。

这个在以前再平常不过的动作。立时刺激了余爷爷敏感的神经,余爷爷跟一只老母鸡似的,立时把余朗拽到了身后,拽着就要走,“朗朗不用你管了,他跟我睡,就睡我隔壁!!”

你别想伸进一根手指来。

☆、血缘

余朗年纪小,这是完全占了年纪的优势,他和余海天在一起,稍微明理一点的人,唾弃的肯定是余海天,特别的,余海天拐带的还是自己的未成年的儿子,对,就是拐带,余爷爷直接就把这件事给定性了。

余爷爷自然是想把自己孙子藏起来,最好能藏到老鼠洞里去,免得被余海天欺负。

但是,他也知道就自己生的那个,他这个当爹的十分了解他的儿子,他的儿子桀骜不驯,从小的大就无法无天,好像丛林中野兽,在松林中奔跑,天生中就带着征服的野性,受到挑衅的时候,会把所有的东西都撕碎,有了目标,就会去征服,而不管中间隔着多少阻挡的东西,那些阻碍必将会被他撕成碎片,践踏成血rou。

这是余海天性格上的优点,在商场上,开疆扩土,游刃有余,除了,当他的对头惨了点。

余爷爷当然不希望余海天把这种手段用在余朗身上。

比起血流成河,余爷爷还是觉得最好能和平过渡,只要他不希望余海天手段激烈到发疯,他就只能期待,余海天在余朗身上和以往一样手段高超,像温水煮青蛙似的把余朗给煮了,他也不敢提醒一下余朗他身边睡着一头饿狼,免得余朗一溜烟就跑掉。

不过,眼睁睁看着自己孙子跳火坑,余爷爷对着余朗难免觉得有那么几分抬不起头来,谁让自己生出这种儿子的。

余朗像一只小耗子抱着他的小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