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耽美小说 - 人情两讫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9

分卷阅读29

    恼了,厉声道:“对,你妈是我杀的,这么长时间,你有无数次杀我的机会,没下手是你的选择,现在又来翻旧账,是想让我给你妈偿命吗?行啊,你想要,我给你。你撒手,我现在就把命还你。”

俩人在一起这么久,鹿钦原第一次见闵初发火,抱着闵初的腰不撒手,无力的辩解:“不是阿初,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

鹿钦原真正在意的不是谁杀了他母亲,而是闵初,隐瞒了他和血蝙蝠的关系,那么,闵初还有什么事情瞒着他?这个问题一扩大,就是一个无限的恶性循环,有的没的都会在脑海里勾织出来,真的假的缠绕在一起,分不清谁是谁非。

鹿钦原知道闵初是杀了母亲的凶手,他不怪闵初,闵初知道鹿钦原是鹿见微的儿子,他不在意。

可是他们之间毕竟横跨着一条至亲人命,就像一根刺一样深深的扎在闵初心里,他不在意鹿钦原是鹿见微的儿子,但是在意鹿钦原的母亲死在他的手上。

喂了鹿钦原一顿老拳,闵初气消了,鹿钦原也冷静下来,闵初取了药水给鹿钦原擦脸上的伤。闵初下手不轻,眼睛脸颊嘴角都带了伤,一边脸颊肿得老高,鹿钦原垂着眼不看闵初,闵初故意用力他也咬着牙不喊疼,倔的跟头驴一样。

闵初又是心疼又是无奈,擦完药起身时忍不住嘀咕:“还说不是小孩。”

鹿钦原听见气得不轻,一整晚拿着脊梁骨对着闵初,第二天早上顶着猪头脸下去时,兄弟们目瞪口呆的半晌合不上嘴,闵初挥着拳头警告他们:“回去跟你们算账。”竟敢挑拨他和小崽子之间的关系!

一路上鹿钦原都不说话,闵初嘴里把糖咬得嘎嘣响,剥开一颗糖塞鹿钦原嘴里,见他要吐,淡淡警告:“你敢。”

鹿钦原皱着眉把糖当闵初咬,凶巴巴的,闵初伸手揉一把他的脑袋,把人揽过来抱在怀里,鹿钦原想着拱卫上位者的地位,反手把闵初抱住,还在闵初嘴巴上亲了一口。闵初也由他闹,顺从的回应了一下,鹿钦原更是把尾巴翘到天上去。

鹿钦原为自己当天的使小性无比后悔,如果他知道那是他们在一起的倒计时,他绝不会和闵初生气,一定会甜言蜜语的哄闵初高兴。

到了住的地方,鹿钦原和闵初一前一后下了车,鹿钦原跟他讲在酒吧里听到的懒爷结婚的事,正说到懒爷和女孩开了房,女孩在浴室里淋浴,闵初打断他:“那女孩说的是你吧,你男扮女装那次,我记得就是在那家宾馆开的房。”

鹿钦原顿时愣在那里,他一直觉得哪里不对劲,醋了半天是醋自己?脸登时就红了,丢下闵初大踏步的往前走,走了没几步,忽然听到身后“嘭”一声枪响,身边炸起阵阵惊呼。

鹿钦原本能的迅速转过身,脸上表情木然。

闵初胸口开了朵花,鲜血迅速的喷涌而出,染透白色的衬衫,他脸上是未敛尽的微笑,枪声来的太突然,他的大脑还没有接收到中枪这个信息。

闵初向后退了两步,脸上是带着歉意的无奈笑容。

鹿钦原不知道自己怎么跑过去,一把接住闵初倒下来的身体,眼睛不眨的望着闵初,不敢置信的瞪着眼睛,喉咙干涩的发出一声疑问:“阿初?”

闵初拍着他的手,笑着安慰:“没事,别担心。”

身边的小弟们反应很快,大叫一声懒爷,爆吼:“有人刺杀懒爷,追!去医院!”

一掌推开鹿钦原,抱起闵初就跑,一边回头对愣住的鹿钦原吼:“跟上!”

坐在医院的长椅上,看着手术中这三个字,鹿钦原突然冷静了下来,他抽丝剥茧的一点点分析这件事,蓦然发现,自己被人当枪使了一把,第一枪对准的就是自己的爱人。

而自己,竟然傻了吧唧的就被人牵住鼻子,钻了空子。

灯一灭,鹿钦原第一个冲进病房,小小的病房里一下子挤满了人,闵初抬手,挥了挥,一干手下退了出去,只留鹿钦原一个人。

闵初嘴唇苍白,虚弱的笑笑:“眼睛都肿了,别哭了。”

说得鹿钦原的眼泪又掉了出来,他抹了一把眼睛,哽咽着问:“阿初,对不起,都是我的错,你感觉怎么样?”

闵初抿了抿嘴唇,说:“崽子,你最讨厌看书吧。”

“你知道还问我。”鹿钦原握着闵初的手贴在脸上,眼泪吧嗒吧嗒往下掉,闵初轻叹:“你让我这么疼,以后就罚你看书。”

“看,以后天天看,”鹿钦原乞求的看着闵初:“你陪着我,管着我,不然我会偷懒的。”

闵初笑笑没说话,鹿钦原握着闵初的手便又紧了紧,眼泪流的更凶,闵初无奈:“唉,小孩子就是麻烦,我现在没力气哄你。”

“谁是小孩,谁用你哄了!”鹿钦原崩溃不已,闵初也不在说话,静静的看着鹿钦原哭,看一眼还想看一眼,怎么也看不够似的,舍不得闭上眼睛。

他第一次想让时间过得慢些,再慢些,看着眼前哭得这么伤心的孩子,自己的爱人,他心痛,他不想离开,也不舍得离开,多么想活下去啊,想说一句,崽子,我不会死,我会陪着你,别哭。

可是那一枪太准了,正中心脏,没有一丝毫的偏差,让他一点侥幸心理都难存。

鹿钦原抱着闵初的手呆呆的看着,闵初的音容笑貌在脑海里忽闪而过,一件件一桩桩,闵初夸他时的模样,教诲他时的模样,都清晰的刻在心里。他穿着白衬衫,有时戴着眼镜框,斯斯文文的模样,走在路上还以为是哪个学校的老师。

第22章第22章脾气

这个人就是这样,即使是做混混也是干净斯文的,不只是他,他的手下挑出任何一个来,放在人群里都是精英人物。有句话说的好,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闵初这一窝混混就是混混里的异类,在道上都是出了名的斯文。

也因此,闵初死了,他的手下既没有上来暴打他也没有人拿枪顶着他的脑袋偿命。

闵初的葬礼办的非常隆重,有头有脸的人物来了一堆,甚至是他的仇家也来上了三炷香,血蝙蝠派人来吊唁,送了一句话:“英雄难过美人关,可惜。”

闵加一脸稚气,见了鹿钦原平静的说:“你杀了我哥。”

以前闵加喊他二哥,但从那以后,闵加再也没喊过他二哥。

说起来那次穿女装,他以为是买给哪个女孩,后来才知道是买给弟弟闵加的。闵初一直希望自己有个meimei,可惜母亲肚子太争气送了个弟弟,闵初也很喜欢,便把弟弟当做女孩养,从幼儿园到小学都是扮成女孩,直到初中才允许弟弟恢复男孩的装扮。不过私下里,为了满足哥哥的恶趣味,闵加还要不时客串一把meimei。

闵加现在把那些女装当做宝贝一样压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