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耽美小说 - 重生之sao年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35

分卷阅读35

    了,也不会不敢直视对方的双眼了。

他们只有两个人,桌上却摆了十样菜,吴燕见了,忙对端菜的女服务员说道:“不用再上菜了,已经够了。”

“这都是老板特地吩咐厨房做的。”

吴燕只好对许谦说道:“许先生,菜已经够多的了,我们就两个人,肯定会吃不完的,太浪费了。”

许谦点点头,说了声失陪就出去找老同学去了,吴燕等了一会,许谦就带着自己的老同学来了,老同学热情地招呼了吴燕几句就自觉地走开了。

两人都是极有教养的人,吃饭的时候都安安静静的,没有说话,吴燕很快就吃饱了,给自己倒了杯热茶,又给许谦的茶杯里添了些热水。

“谢谢。”许谦说道,又吃了几口菜才放下筷子。

“这么多菜真是可惜了。”十盘菜都还剩下一大半,吴燕突然看向许谦说道:“要不打包吧,我们小区里有几只流浪狗,带给它们吃吧。”

许谦看她一眼,赞同地说道:“嗯,我去叫服务员。”

“我去吧。”吴燕起得急,不小心碰到了桌子,茶水撒了出来,落在她白净的裙摆上。

许谦喊了声小心,忙用纸巾去给她擦拭,水虽然擦掉了,但浅黄色的茶渍却留在了上面,吴燕有些窘迫地站着,不知该如何是好。

许谦没说什么,出去喊了服务员,将食物打包好后,和老同学说了声就带着吴燕走了。

驱车前往附近的一家精品女装店,让吴燕挑了条裙子换上。

吴燕身上带的钱不多,见许谦帮她付了钱,她忙说道:“钱我下次还你。”

“是我送你的。”许谦说着看了眼手表,因为买衣服耽误了不少时间。

“你要是有什么事,可以先走,我可以自己回去。”

许谦看着她,想了想说道:“我要去医院接啸啸,一起去吧。”

“彦青生病了吗?”

“不是,他是去探病。”

许谦和吴燕来到病房的时候,彦青正很没形象地和一个小孩在床上打滚。

许谦也没出声,站着看彦青难得犯傻的样子。

沈老哥见有人来了,出声提醒道:“许老弟,你舅舅来接你了。”

彦青立刻躺在床上不动了,那小孩乘机扑到彦青的身上,呵呵笑起来,口水蹭到彦青的胸口。

彦青抱着他坐起身,许谦这才看清他怀里小孩的模样,小孩不过三四岁的样子,褐色的小卷发,眼睛大而深邃,笑着的时候透着股灵气,是个小混血。

“我该走了。”彦青拍拍小孩的屁股用英语说道。

小孩不依不挠地抓着彦青的衣服,奶声奶气地用英语说道:“哥哥陪我玩,不要走。”

小孩抬头瞅到自己的mama来了,伸手对着金发女子说道:“mama,我不要哥哥走,我要哥哥和我玩。”

金发女子冲许谦和吴燕笑着点头说了声你好,然后走过去把小孩抱在怀里,哄道:“哥哥要回家了,米尼和哥哥说再见。”

“不要。”米尼摇头,连着屁股也跟着摇起来。

“哥哥下次还来和你玩,好不好?”彦青握着他肥肥嫩嫩的小拳头说道,见他撅着嘴一副要哭的样子,彦青挠着他的胳肢窝,逗他笑,“哥哥下次带好玩的东西给米尼玩,米尼要乖乖听话,要不然哥哥就不找你玩了。”

米尼受不了痒地咯咯笑起来,露出他小小的门牙。

“哥哥再见。”米尼伸手搂住彦青的脖子,在他脸颊上亲了一口,还故意用小牙磨了磨彦青的脸,留下一滩的口水这才满意。

“那小孩长得真好看,是混血儿吧。”走出病房的吴燕忍不住赞叹道。

“嗯,他是中美混血,是沈老哥的孙子,今年才来中国,连中文都还不会说。”彦青想到可爱的米尼忍不住笑了起来,“看到他,我都忍不住想要一个混血小孩了。”彦青半开玩笑地说道。

吴燕和彦青说起话来要比许谦要自在许多,听了笑道:“有志向,促进国际友好交流的重任就交给你了。”

彦青回道:“决不辜负老师和祖国的期望。”

两人都笑了起来,跟在两人后面的许谦见他们之间相处这么融洽,而彦青看起来很喜欢吴燕的样子,对吴燕的好感又上升了一点。

第三十二章人怕出名猪怕壮

彦青上了小半个月的课,逐渐适应了校园生活,这次重回高中生活,让他感触很深的就是,前世他成绩只算中等,根本就没有在全校人面前露脸的机会。

就算是有这个机会,一向自诩为天上地下唯我独尊的自己,在上千号人面前也一定会怯场,不过现在的他毕竟多活了一世,见过的场面自然也比那时要多上许多。

每逢周一的升旗仪式上,彦青不是充当护旗手就是升旗手,偶尔还要来几次国旗下讲话,就算他不想在学校里成名,也不得不因为过度曝光而在全校面前混了个面熟。

有欣赏崇拜彦青的,当然讨厌他的也不少,先说说彦青那长相,浓眉大眼的看着就精神,笑起来更是透着股和善友好,让你想乎他一巴掌都下不了手。

成绩更是让人嫉妒惨了,半个月没上课,月考的时候不知有多少人卯足了劲要把他从年级第一的宝座上拽下来,可他偏又叫人失望了,每门都考了个年级第一,没有一门偏科,直恨的人牙痒痒。

再说说高一排的上名的美女天天围绕在他身边,潘玥是班委,和他走得近些可以解释成是为了班级工作,可那二班的孙佳佳隔三差五地往一班跑算怎么回事?

据可靠消息称,曾有不止两个班的学生目睹到孙佳佳给彦青送洗干净的校服,两人的关系究竟到了什么地步,没人能说得清。

更让人费解的就是作为“情敌”的孙鸿宇的反常,原本喜欢自己的女生被人横刀夺爱抢了过去,到底是有多大度还能和“情敌”没心没肺地做哥俩好状,有时甚至刻意地去讨好对方,又是送篮球又是送球鞋、球衣的,真真是让人理解不能,也不知这孙鸿宇的脑袋是被驴踢了还是被门夹了。

可人怕出名猪怕壮,彦青总算是深刻领悟到了这一点。

他偶尔想活动活动筋骨,趁着午休时间去球场打会篮球,那校队的人就跟天天监视他一样,一见到他出现就要求单挑,他们挨个轮一回,还不把彦青给cao练死,他犯不着给自己找不痛快,让对方不痛快倒是乐意地很。

没心情,没兴趣,没时间……推拒的理由都不带重复的,充分展示了中华民族语言的博大精深。

彦青也只有在体育课自由活动的二十分钟里碰会儿篮球,被群众围观他也早已习以为常了,主要还是校队的不断挑战把彦青的篮球技术无形中推到了神乎其技的高度,又因为他不常打球,也许是物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