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耽美小说 - 我愿牵着你的手与世界为敌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1

分卷阅读11

    我打的异常娇羞。我意识到不对,果然,当我看向他时,他也正看着我,而他的眼睛告诉我,他像是知道了什么。

“好吧,就是你想的那样。”没有任何压力,他是我袒露自己性向的第一个人,我却仿佛是在说“王小飞,今天中午我们去吃黄焖鸡ba”一样稀疏平常。

而他,只是看了看我,然后笑着说:“我擦,真人不露相啊,枉我被冤枉了这么多年,没想到你这小基佬藏的这么深。今天你请客,然后给我好好讲讲你跟你们家那位的事情。”

没有别有所指的讽刺,也没有对我的不理解和恶心,他像是每次我说“吃黄焖□□”就会吐槽“吃鸡ba,吃鸡ba,你一天到晚就知道吃鸡ba”时一般,接受了我的不同。

那是除去大D哥,第一次有个人理解了我的身份,我感动异常,于是那天的饭我特别积极地买了单。

买完单后,这家伙当天就拉着我拍了张照片发到他那个全是腐女的微博上,大言不惭地配文:“我的第一个基佬朋友,没什么不一样,愿世界多一份理解与关怀,么么哒。”

我去你妈的。

那一刻,我掐死丫的冲动都有了。



大学四年,每次这家伙只要是没钱了,第一个想到的绝对是我,他说:“文子,听说学校后街又开了一家卖鸡的店,我们去吃吧,老规矩,你请客。”

每次,他的衣服都穿脏了,又懒得洗,就直接在我箱子里面翻衣服穿,一边翻还要一边嫌弃:“我草,你不是基佬吗,怎么没有一丝审美。”

虽然花心,但每次和喜欢的女孩分手后他都会十分认真的伤心一段时间,他一个电话,或是直接跑宿舍把我衣领一揪:“走,文子,喝酒去。”我就屁颠屁颠的随着他去,他喝酒,我负责把喝醉的他扛回宿舍......

他醉醺醺的在路上边扭着秧歌,边对我说:“文子,你他妈一定要好好地,我看了关于你们的好多故事,你可别委屈了自己,要是以后你爸妈不要你了,你来找哥,哥养着你,谁他妈要是说你一句不好的,我扇丫嘴巴瓜子......”

大学四年,我们俩一起没钱又不好意思往家里要到的时候,两个人吃过一碗炒饭;为了省公交钱,一起从武汉的汉阳走到汉口,再走回武昌,距离有35公里以上,2016年的马拉松就是这条路线;我们一起冒着大雨去买彩票,他说中了送我一台IPHONE5S,我一脚就踹丫屁股上了,这家伙还真是小气得抠脚......

每次我跟大D哥说到他,大D哥都会忍不住吃醋,说:“王小飞多好啊,你找我干嘛。”

我不理他,也就笑笑过去了。

那会我跟大D哥来杭州,走的前一天我们请王小飞吃饭,那是王小飞第一次见到大D哥,他像个陪待嫁女儿挑女婿的长辈,十分端庄的坐在那里,他将大D上下打量了一番说:“嗯,长得还不错,不过没我们家文子帅。”

大D哥:“......”

我在旁边感动的屁股尿流,这家伙以前每次我照镜子时都会站在我身后幽幽给我配音:“我的天啊,怎么长成这幅损样了。”

这家伙从来都是骂我丑,那是第一次如此认可我的长相。

王小飞平时不喝酒,除了姑娘把他甩了时,你就是翘着他的嘴巴,也休想滴一滴酒到他嘴里,我记得有次我过生日,他为了不喝酒,被惩罚喝了整整俩升的荞麦茶,喝完就去厕所狂吐,第一个创造了喝酒的没吐,旁边喝茶的吐了的传说。

但是,那天王小飞喝了酒,白酒,他喝了整整三瓶,喝完之后,他挽着大D哥在那里叫唤,说:“兄弟,文子我就交给你了,我告诉你,我可是照顾了他四年了,你要是敢欺负他,你丫的躲哪里我都跑过去揍的你满地找牙......”

他翘着兰花指在那里挥拳,娘man娘man的,但是看得人异常暖心。

大D哥在旁边轻轻点着头,他也喝了点,好看的脸上有着丝丝潮红,他说:“放心吧,以后,我一定会好好看着他,绝对不会把他再交给你了。”

王小飞拍着他的肩膀,像个把自己藏于深闺多年的女儿嫁出去的老者,猛地呼了一口气,然后哇的一声,吐了一满桌的西红柿炒鸡蛋。

大D哥的脸当场就黑成了碳渣。

☆、男人都不是好东西

之前有说过大D哥的情史,其实在他之前,我也谈过一个对象。

那时候我读大一,性向还未觉醒,像所有怀春的无知少年一样,找了个女朋友,准备在大学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

可天不遂人愿,当我第一次牵起那个女孩的手时,却因那双手的纤细柔软而受到惊吓,这他娘的根本就不是我要的触感,于是我终于开始怀疑,我喜欢的应该是那种糙汉子,而不是这种细皮嫩rou的姑娘。

说到这儿,咱们聊一聊这位姑娘。

我是她大学的第一个男朋友,也是唯一一个跟她谈对象后,就弯了的男人。

这个女孩是武汉人,是有着热干面燥性的女汉子。

女汉子和GAY,天生就有着能成为好朋友的属性设定。

入学那会我们在一个社团,也许就是本身的那种属性吸引,我俩的关系很快就好了起来,我是属于那种很被动的人,而且特别容易游离不定,就好比每天吃个饭,我都要为今天是吃米饭还是吃面考虑良久。

和王小飞一起玩都是他在做决定,对于别人的决定,只要不触碰原则,我都是默认接受的。

之后跟大D哥在一起,他有说过我这个性格,但我就是改不了,所以在我们的生活中,大D哥虽然总是沉默不语的那一个,但我们之间很多事情都是他在主动,很多决定也都是他去做的。

那个女孩像是吃透我的性格一般,在社团举办的一次篝火晚会中,她当着全社团的面跟我表白了。

那时候我们身旁是烧的噼里啪啦的篝火,人人脸上都洋溢着青春的荷尔蒙色彩,围在旁边的小伙伴们跟着起哄,大家你一句我一句,气氛刚好,我就给答应了。

我跟大D哥讲这一段时,他鄙视我,说我就是没原则,容易被情绪带着跑。

我将这一切归于那份身为同志的纤细和敏感,但我自个儿知道,这无非就是怂罢了。

我害怕做决定,害怕拒绝别人而带来伤害,但是我不合时宜的逃避往往对人造成的伤害更大。

所以,没过一个月,我们就分手了。

那女孩说跟我谈恋爱后变得特没意思,还是做朋友好。

也难怪,我都不敢告诉她,我牵着她的手的时候心里却想着快点把她送到宿舍,和她独处的时候,我尴尬的恨不得挖个地洞逃走,包括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