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耽美小说 - 种田之吾心归处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

分卷阅读2

    ”

听到回答,岑乐震了一下,没有其他人……所以,只有他一个人还活着?

不,不对的,这个时代,怎么还会有人不知道飞机是什么?

岑乐呆呆地看着自己眼前的人,一直都被他忽视掉的违和感又重新冒了出来。

长发,古老的服饰,怪异的打扮,古朴的房间,毛笔和砚台……这些,都不是用“乡下”两个字就可以掩盖掉的问题。

难道说,这里,已经不是他所在的时代了吗?

那他在哪里?是死了还是活着?

岑乐忽然脚下一软,身子晃了晃,险些瘫坐在了地上,脸色煞白的厉害,也十分无措。

牧琛的眉头皱的更紧,他伸手扶住了岑乐,让岑乐坐在长凳上,问:“你怎么了?”

想起岑乐的问题,便又问:“是和亲人走散了?”

岑乐怔怔的,呆呆的,过了许久,他才逐渐回过神,又抬起头望向牧琛,缓缓写下:“这里,是哪里?”

“桃花村。”牧琛告诉他。

“桃花村……在哪里?”岑乐又问。

“在江南。”

“江……南?”岑乐还是疑惑着,只是心里,已经渐渐得出了一个答案——穿越。尽管怪力乱神,可他唯一能够想到的,只有这个了。

牧琛看着岑乐,大概是明白了岑乐想问什么,于是也坐了下来,斟酌着语句,从头回答了一遍:“这里是大燕境内,我家在桃花村,出了村子走半个时辰的路,便是苏州城了。”

说完他又看了眼岑乐,问道:“你是从关外来的异族人?”

由于岑乐太短的头发和一身奇怪衣服,所以牧琛自然就理解成了岑乐是异族人。

消化了一下牧琛的话,岑乐大抵明白了自己是到了一个什么地方。

——这里,确实不是21世纪的c国了,而是一个陌生的,连历史上都没有记载过的国家。

岑乐不禁苦笑。

在这个世界,他人生地不熟,又不会说话,要生存下去,恐怕会十分艰难。

但他好不容易才在飞机失事中活下来,现在更要好好珍惜生命才是,何况,从小到大,他一直在努力的,不就是活着吗?

所以只要活着,在哪里,在那个世界,其实都是一样的。

思及此,岑乐慢慢振作了起来,他拿起笔,认认真真写道:“谢谢你救了我。”

牧琛道:“举手之劳而已。”

他看着岑乐,自我介绍道:“对了,我叫牧琛,你呢?”

“我叫岑乐。”

牧琛默默念了一声岑乐的名字,然后又问道:“你家在哪里?等你好了以后,我送你去苏州,或许你的亲人,会在苏州等你。”

岑乐沉默了下来,许久,他才慢慢写道:“我没有亲人了……”

唯一疼爱他的院长奶奶已经去世了,他的亲生父母早已遗弃了他,所以不论是在哪里,他都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了。

看了纸上的字,牧琛没再继续问下去了,他伸手碰了下药碗,又把碗往岑乐面前推了推,道:“药差不多凉了,你先喝下去吧,你身上的伤还没痊愈,等喝过药后,就回床上休息吧。”

岑乐点头,他把药喝下后,又写道:“谢谢你。”

见岑乐喝完药,牧琛便收拾好碗站了起来,临出门前,他又道:“你如果不知道去哪里,可以暂时先住我家,等你的伤好全了,决定好去哪里了,再离开。”

作者有话要说:  注:架空世界私设,简体字设定,以及后面岑乐和牧琛的交流,都是用手语,牧琛会跟岑乐学手语。

推荐一下,隔壁新文移开,咸蛋文,又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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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相处

岑乐的伤不算严重,除了几处掉下来时被树枝划到的皮rou伤外,最严重的,就是左脚了。

——左腿骨折。

但从高空落下,只是伤了腿,其他都完好无损,这已经是十分幸运的了,岑乐很满足,并不会有任何抱怨,而且只要好好养着,伤到的腿是能够恢复到正常状态的。

岑乐腿上有伤,又是初来乍到,无处可去,对这个朝代也陌生的很,只好待在牧琛家里,不过他不好意思白吃白喝,于是就在伤好了一些,能稍微走动后,帮着牧琛做些简单的活。

而岑乐在牧琛家里休养的一个月里,也渐渐的从书籍文献和牧琛的讲解里,了解了这个朝代。

当今帝后均为男子,二人十分恩爱,十年前皇帝还是太子之身时,率领将士大败异族,迫使异族纷纷签下和平条例,此后登基为皇,大燕在他的治理下,百姓安居乐业,迎来了鼎盛时期。

同时,大燕使用的文字,就是简体字,而并非繁体字。

岑乐惊讶于这个朝代的开明,同时,也觉得幸运。

与此同时,在这一个月的时间,也让岑乐和牧琛熟悉了不少,让他对牧琛有了更深的了解。

他知道牧琛的爹娘已经去世,又因为有“克妻”的传言没有娶妻,并且一直被村民视为“扫把星”不被喜欢,一直都是自己一个人独来独往……

可是在岑乐看来,牧琛是个善良且极为温柔心细的人,只是有时候不善言辞,又很少会将情绪直接表现在脸上,总是面无表情,看起来有些吓人罢了。

牧琛救了自己,又给了自己安身之所,岑乐很感激。

撇开这个不谈,岑乐也喜欢和牧琛待在一起,牧琛不会问他为什么不会说话,也不会深究他的从哪里来,更不会嘲笑他是个哑巴,还会迁就他,和牧琛在一起的时候,他能够很放松。



这几日以来,陆陆续续下了几场大雪,大雪封山,山里的野物都躲起来或是进入冬眠了,牧琛不再上山打猎,便改成每日去城里找些活计做。

他力气大,做事认真,又任劳任怨,手脚麻利,很受工头喜欢,一天出去,能挣到将近二三十文钱,而普通的百姓一年到头,最多也就是花上一二两的银子罢了。

按理来说,作为一个猎户,还经常会去做工添补,且牧琛又是独自生活,应该不会太穷的,但是岑乐发现,牧琛确实很穷,穷的叮当响,若不是房子是爹娘留下的,只怕要住漏风茅草屋的。

起先岑乐对此很不解,非常疑惑,一直到后面,他看到牧琛的伯母,才终于知道原因。

那是风和丽日的一天。

连日的大雪终于停了,太阳出来,天气也有些回暖,牧琛难得没有去城里做活,他见岑乐在屋里冷得发抖,想了想,便搬了两把凳子放在院子里,又扶着岑乐走出去,让他可以晒晒太阳。

岑乐自己的衣服早已收了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