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耽美小说 - 【洪荒同人】好仙不长命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71

分卷阅读71

    采,但自此之后,红云就没见通天再穿过一次红衣,反而变成了一身玄色。

“不要有心理压力,我只是觉得我穿红色比不过你,不想自取其辱而已。而且像我这样注定要成为一方霸主的男人,果然还是玄色方能显出我的威武霸气啊哈哈!”通天是这样对红云说的。

至于红云信了没,也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通天和老子最终还是很快一起离开了不周山,虽然老子本质上其实也是个终身宅男特质,但为了看着通天这个不安生的弟弟,他也就只能舍命陪君子了。

“谁让我是哥哥呢。”老子这样对红云道。

……

无论到底是通天拒绝的,还是红云拒绝的,【通天最终没能拜红云为师】这个条件是达成了的。也就是说,天道为了绊住红云而提前已经立誓的会给红云的圣位蒲团,还是见效了。不过因为红云也不算是自己完成,本来是直接给的蒲团,变成了需要红云自己去取,天道只给了两个大略的方向。

圣位蒲团,顾名思义,那是一个成圣的机缘,也就是未来鸿钧在紫霄宫授课时决定了未来六圣的那六个座位。简单来说就是,天道给了红云两个未来圣人的名额,不过只是蒲团所在的位置,能不能找到就要看红云自己的造化了。

要知道,圣人是有数的,九为极,不可能极致,便只剩下了八个位置,而红云上一世到他现代知识所知的也就只有七个圣人。

现如今红云和罗睺占去二,不久的将来鸿钧再占一个。哪怕红云成圣可以不算在洪荒圣人体系里,也就只剩下了这六个蒲团的名额,红云得到三分之一,不得不说天道真的是很慷慨了。

这种事情自然是一刻都耽误不得,未免夜长梦多,红云在得知了蒲团位置之后,在房间的书案上留下了一个“我出去转转”的条子,就立即动身启程了,谁也没带。

蒲团决定圣位,存放蒲团的地方必然艰难万险,九死一生,红云可以仗着自己圣人的实力直闯,却不敢让自己门派里的人跟着涉险。罗睺倒是圣人,但他还肩负着坐镇整个坐忘心斋的重任,不可能离开。

事实上,哪怕红云告诉了罗睺圣位的事情,罗睺也未必会离开。自许仙之后,罗睺以前跟通天一样一刻也闲不住的状态,很突兀的就切换到了能宅在坐忘心斋宅到天老地荒。

“该见过的我都见过了,该经历的也都经历过了,我不相信这世界上还有什么能吸引我。”罗睺是这样对睚眦解释的,“只要入过红尘才能明白出尘方是真。”

这一次罗睺脚上的静心铃没有响,罗睺却也还是坚持要一意孤行。

红云前往的第一个地方是经过龙汉初劫大陆已经分成了东西两个版块中的西方世界,那里在后世也被称之为极乐世界,而在极乐世界就有着红云知道的第一个蒲团——极乐蒲团,曾属于西方二圣之一的准提,这一世大概是不会再属于他了。

要说当年与红云之死有关系的人里面红云最恨谁,直接杀了他的两个凶手中的冥河老祖肯定是一个。鲲鹏这个还有一些特使的历史原因,红云表示没办法计算。所以紧随着冥河老祖之后的,不是鲲鹏,而是接引与准提这两个西方二圣,当年他们骗了红云而成圣,欠下红云偌大的圣人因果,还不起就想办法引妖族入局弄死了红云,实在是让红云哪怕重来一世也没办法原谅的存在。

最让我们痛恨的永远是敌人,但最令我们心寒的却往往是来自身边人的匕首。敌人嘛,本就立场相对,如果是不死不休那就战斗到死也就罢了,无论是生是死都没什么好怨恨的。但付出了信任的人的背叛就怎么都无法不怨恨了。

不过这一世接引和准提还没有来招惹红云,就像是冥河老祖一般,红云也就只能拿他们一件东西来消心头之怨。

重宝身边往往有凶兽守护,极乐蒲团也不例外。

而守在极乐蒲团身边的便是上古四大凶兽之一的浑沌,据说是这位上辈子是饕餮的好基友,却是睚眦的死对头。

究其原因,和浑沌的特性是分不开的——如果遇到好人,浑沌便会在施虐之后吃了对方;如果遇到坏人,浑沌便会听从坏人的驱使。饕餮这种一心只有吃的吃货是分不清楚好坏的,而睚眦却是个恩怨分明的性格,自然会和反着来的浑沌不对付。

据说上辈子鸿钧拿到极乐蒲团十分容易,但这辈子的红云可以发誓说鸿钧就是个骗子,浑沌对付起来简直要人命好吗?!

浑沌有一个滚圆通红像火一样的外形,有四个翅膀,六条腿,没有五官,首先在感官上就足够闪瞎人眼。其次实力也是能翻江倒海的强悍,一身蛮力,不用任何法宝只靠他自己就能横冲直撞出一片天空。特别是他一见到红云就升起了滔天怒意,根本没有任何商量的开打,虽然最终肯定还是圣人红云赢了,却与红云预想里的轻松得到有着很大差异。

红云在取走极乐蒲团之后,衡量再三还是杀了浑沌,这种抑善扬恶的生物,红云真的很不想他未来和饕餮相遇,然后带坏自己的乖乖巧巧一心只有吃的小四。

这趟西方之行让红云唯一觉得遗憾的,就是没能提前遇到西方二圣。

不过,嘛,没遇到就没遇到吧,红云算了算差不多快到了的紫霄宫论道,到时候总会遇到的,他为他他们准备了一份“礼物”,若这一世他们若不心怀歹意,那便就什么事儿都没有,若还是故技重施……就不要怪他了。

这个世界总是很奇怪,我们想碰上的碰不上,不想碰上的倒是来了个狭路相逢。

在从西方离开之后,红云本想趁着帝俊与太一忙于整合妖族,人不在太阳星的空挡前往那附近寻找天地蒲团,却偏偏遇到了太一。

一身金闪闪,不要太瞎人眼。

红云真的是对喜欢金闪闪的这种生物理解不能,生怕敌人找不准靶子呢?还是他们真的打算利用阳光反射晃死对手?

“前辈。”

红云与太一之间,主动打招呼的自然只能是两人之间修为低一些的太一。洪荒就是如此赤-裸直白,实力高的辈分高,在遇到厉害人物时,不想死就最好放下架子,遇到脾气好的顶多无视你,如果遇到个脾气不好的,那真的是会毫不客气的只是因为看你不顺眼就弄死你的。

在没有成长起来之前夹起尾巴做人,绝对是最明智的选择。像通天那样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