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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川一时间竟有些怔忪。流转的时光中无数记忆的碎片在这瞬间诡异地重合在一起,仿佛站在原点的两个人,一回眸间已是沧海桑田,物是人非。叶川心中忽觉苍凉。原来,那曾经的过去,竟已走出了那么远。“川儿,出来一下。”叶时飞站在不远处看着他,声音里微带颤音。长长的睫毛扑簌簌地轻轻颤动,整个人都散发出一种竭力隐忍着什么的感觉。叶川挣了一下,没有挣开。叶时飞的肩膀微微颤抖起来。“李先生,这边坐。”黑六不知何时来到了叶川的背后,把手搭在了叶川的肩上,轻轻使力,“川儿去看看你哥有什么要说,别跑远,等下又找不到你。”他嘴里跟叶川说着话,眼睛却盯着对面的李行踪。“过去,”黑六轻轻推了推叶川,“我和李先生正好一起喝两杯。”李行踪一眨不眨地回望着黑六,片刻之后,紧握着叶川的手微微松开。叶川逃跑似的朝着叶时飞快步走了过去。叶时飞倒退着走了两步,微微垂下眼睑,转过身走出了酒。跟酒里闹哄哄的场面相比,金钻的休息厅要安静许多。兄弟俩在靠窗的位子上坐了下来,叶时飞掏出烟盒递给叶川,叶川取了一支烟,用茶几上的打火机替两个人点着。“你和黑总是怎么回事儿?”叶时飞垂着眼睑低声问他,“多久了?”叶川含含糊糊地说:“有几个月了。”叶时飞飞快地扫了他一眼,“你们现在……”叶川知道他问的是什么,点点头说:“嗯,我们现在住一起。”叶时飞又不出声了,闷头抽烟的样子像是压着满腹的心事。叶川觉得他不出声,就只能自己接着说。但是要说的话又不能让叶时飞觉得他已经意识到了李行踪摇摆不定的态度。李行踪的态度本身已经很伤人了,要是让叶时飞知道大家都看出来了,他会更难过。“二哥,”叶川犹犹豫豫地说:“你对黑哥有什么意见吗?”叶时飞果然没反应过来他这么问的用意。“我看李哥挺不高兴的。”叶川指了指酒的方向,表情纯良,“其实你们不用太cao心我的事。真的,你们好好过你们的日子就行啦。你看,我都快十九了,也算成年人了,自己做什么心里都是有数的。”“他那个人就是那样……”叶时飞苦笑了一下,“你也知道,我和他这样的关系,他难免也把你当弟弟。黑总那个人,在外面声誉也不是很可靠。行踪也是怕你吃亏上当……”“我知道,”叶川忙说:“我以前也听过不少传言。但是接触之后才知道他这人……很好。”叶时飞把烟头按灭在了烟缸里,有些疲惫地揉了揉脸,“川儿,你告诉我,你跟他……是认真的吗?”“是。”叶川回答的斩钉截铁,“我跟大哥也说了。等再过一阵儿,我还想把这件事也告诉叔叔婶婶知道。”叶时飞的手停了一下,惊诧万分地看着他。“我确实是这样想的。”叶川的表情十分认真,“你们都是我的家人,就算是叔叔婶婶一时间不能接受,我也不想瞒着你们。”叶时飞看着他,似乎想笑,但是那个笑容最终也没有成型。他从茶几上探身过来轻轻揉了揉叶川的脑袋,长长叹了口气,“我还真没发现,你竟然已经长大了。”叶川连忙点头,“长大了,真的长大了。所以你们俩不用担心我了。”叶时飞正要回答,目光就被玻璃门外的一个人影吸引了视线。是李行踪。他紧绷着一张脸从酒里快步走出,穿过玻璃幕墙隔开的休息厅,头也不回地走出了金钻的大门。至始至终,都没有朝他们坐着的那个角落看一眼。作者有话要说:写到这里忽然想叹气,叶时飞你是何苦捏……59、撒谎(叶时飞的番外)小的时候,长辈们总是耳提面命:撒谎不是好孩子。长大之后,慢慢觉得有些谎话是怎么绕也绕不开的。比如长辈们会问我:小飞怎么还没有女朋友?或者老妈旁敲侧击地试探:飞飞,有喜欢的姑娘就带回来给爸妈看看吧,我们绝对不会干涉你的。每逢这种时候,我都会以微笑来回应。笑得温良无害,甚至略带腼腆。我什么也不说。但我知道,这样一个表情对他们来说,也是撒谎。起初被追问这个问题总会有些惶恐,时间久了,便渐渐有些麻木。甚至学会了拐弯抹角地回答。比如我还小,要做事业,要……再后来,我就开始不耐烦了。我身边有什么样的人一起生活,跟别人又有什么关系呢?为什么每个人都比我自己更加cao心这个问题?为什么那个应该关心的人,却从来不在意?我看着他从玻璃墙外的走廊上快步走过,心里的感觉复杂到自己都说不清。我知道他看到我了。他也知道,我知道他看到我的事实,但他还是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这个让我厌恶到想吐的金钻俱乐部。“我回去了,”我把剩下的半支烟按灭在烟缸里。使劲使的有点儿大,半支烟几乎都被我按碎了。叶川什么都没看到似的跟我道别,眼神平静的我都开始怀疑刚才那一幕,他是真没看到还是在假装。这就是我最不喜欢他的地方。他在我面前总是懂事得要命,说出来的每一句话都好像透着小心。我一直认为我比叶时峥性格更随和,可是他每次在外面打完架都会去找叶时峥,却会瞒着不让我知道。我一直想不明白这是为什么。我曾经看见过他和叶时峥吵嘴,吵着吵着叶时峥火了,抬腿就是一脚。可是之后两个人的相处模式还是一样。我觉得我永远都不会对他做出这样粗鲁的举动,可他还是跟叶时峥更亲近。走出金钻俱乐部的时候,我能感觉到叶川的视线就黏在我的背上。可是我不敢回头,我怕自己会从他那双漂亮的眼睛里看出嘲笑或者是同情的神色。来自这个孩子的同情,是这世界上我最不想得到的东西。车子被李行踪开走了。我不想打车,只好顺着人行道慢慢的往前走。B市的冬天总是风大,一入夜就冷得让人不想出门。我不喜欢太冷的地方,刚上大学的时候,曾经发誓毕业之后一定要去昆明落户。那时候怎么也不会想到,我会因为他的出现,迷恋上了这个城市。这个冬夏几乎各占半年的城市,春天和秋天的影子总是一闪即逝。每一次,我喜欢的秋天还没来来得及看个够,冬天就已经匆匆来临。加拿大的好友总是在电话里诱惑我,“来这里吧,时飞,这里可美了。你喜欢的秋天,是这里最漂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