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耽美小说 - 夫人,求吃回头草!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74

分卷阅读74

    上?”

温余容无言以对,皇帝陛下又叹道:“他本是个爱美色的人,不冷落发妻足可以称好了——哪个皇帝不是后宫佳丽三千人来?若换了你来,我便不做这打算。前些日子我听说宋家的闺女还没定下人家,逾岁未嫁的罚银都送过去了。”

“陛下的意思是?”

“好歹和煦武有过一段,想来煦武应当喜欢她的颜色。那么留在宫里做个使女,未尝不可。”

的确可以——就是太委屈人家姑娘了。

当然这话就是打死温余容他也不会说的。

第86章大结局

皇帝陛下的意思才传达出去不久,够得上充入东宫的人家就开始忙碌起来了,不想进宫的,赶紧订婚,想进宫的,上窜下跳的想给自家女孩子博取个好名声。

劫后余生的宋家几乎是全家赞同不拘门第赶紧把秀秀嫁出去,人选都找好了,就是今年赴京赶考的江南举人。张举人年纪比秀秀只小一岁,乡绅人家的孩子,挺老实,先是被曾祖和外祖的丧事耽搁了婚娶,继而赶上皇后晏驾,又是没了祖母,一直拖到了现在。

这是个还不错的人选,然而几乎是秀秀的二叔提到这件事的时候,秀秀就拒绝了。

“我想进宫去。”

宋老相公重重地吐出一口气:“东宫与咱们家仇深似海,你还往里头跳?”

“可是边关还需要父亲,太子殿下恨咱们家,就冲着我来好了,发过火,殿下多少会厚待父亲吧?我原以为我和二郎有缘无分,未料及还有这样的造化,这也是遂了我的心愿。就算是个深渊,我也愿意跳。”

秀秀是个有主见的人,她这样说,她一家人都知劝不动,宋老相公花白的眉毛紧紧皱起,他直接吩咐其他人全部退下,只留秀秀一人,才说:“有件事,我本想带进坟墓里去,但是,看来,现在不得不告诉你。”

“请祖父指点。”

“你知道毓德王曾经流落到世上最为污脏的去处。”

“是,毓德王不曾掩饰,孙女知道此事。”

“把他卖进那里的人,正是你的姑母。那年咱们找回了大皇子,你姑母接你表哥进宫时,直接叫咱们家的人把跟你表哥的毓德王卖了。那年毓德王尚在民间,你幺叔为了他,搅得咱们家天翻地覆,最后还被他一口血怄在心里怄了十余年。我想过要教训他,可是他摆出了你姑母卖他的证据。他背后有皇后身边的刘媪做靠山,我不敢赌上你姑母的前程,只得罢了。根据宫里传出来的消息……陛下和东宫都已知道此事,而且,毓德王似乎也是皇后给陛下生下的儿子。此事有八分真,他很可能就是长皇子。这么一想,倒也能看懂你姑母为何要将他卖到那种地方。你姑母是高兴了舒坦了,却给咱们家招来了弥天大祸。”

秀秀默了一下,又想哭了:“孙女儿这是什么命啊!”

“秀秀,你还要进东宫吗?”

“孙女儿还能怎样,岂不是更得去了。孙女儿在宫里,有朝一日太子真的要对咱们家做什么,孙女儿一根绳子吊死了,他看在死人的面上,总得顾忌一二吧?”

宋老相公也十分鼻酸:“唉……都是当初太宠你姑母,却害惨了你。”

秀秀闻言,扑到祖父胳膊边大哭一场,可又能怎样呢?

过了正月,秀秀仍然应选入宫了。

如果温余容知道宋家发生的事,大概会嘲讽一句小肚鸡肠,然后让他家赶紧把秀秀嫁了,不过既然秀秀已经进了掖庭,他也不会去求恨宋家恨得咬牙切齿的皇帝或太子把人放出宫去。

秀秀对宫中情况很熟悉,只受了七天训练,就被扔进了东宫,分位当然是最低的奉仪。秀秀每天领着比家中惨淡不知多少倍的份例,苦中作乐地想,她好歹是上了等级的妾侍,不是宫女;温煦武不是拿女子撒气的人,对她尚好,偶或会谈起诗书上的事情来,也不拘着她不让她寻书来看;太子妃是个贤良人,不大管底下的妾侍如何,最多是在她们闹出底线时加以约束。

上至皇帝陛下,下至东宫的小黄门,都说太子妃是顶顶的贤良人。除非自己就是个作死的人,否则在她手下过日子还挺好过,有时受了委屈,或是思亲念家的,还能得到她的宽慰。秀秀想着,这样的日子虽不算多好,却比预料的好太多,能这样平淡地度过余生,倒也不错。

第一次充实宫廷结束后不久,就是最新一轮科举的殿试,皇帝陛下授意太子取士,太子属意的探花出自江南一个书香世家,今年才二十岁,正是生气蓬勃的年纪。皇帝陛下看着探花很喜欢,在温煦武的提醒下,皇帝陛下想起宫里还有个公主,年纪也大了,便直接下旨赐婚,将探花招来做驸马。

整个殿试都是在温煦武的主持下进行的,从头到尾,到烧尾宴,没出一点差错,甚至取哪些人,如何安置,每个人品行才华究竟如何,温煦武的判断都和皇帝陛下十分相符,最大的不同只是温煦武更大胆一些。这不算坏事,他不是狂妄自大的人,他的大胆永远建立在没有后顾之忧的前提下。皇帝陛下每天批阅太子草拟的回复和应对,“真吾子也”“颇肖朕躬”夸了又夸。

温煦武表现得越出色,皇帝陛下就越感到了无牵挂,又更多一些遗憾——倘若温煦武在他身边长大该多好,他的爱妻给他生下这样优秀的孩子,却连见都没见一面,实在是造化弄人。

没了牵挂,又多了抑郁,皇帝陛下的身体恶化得更加迅速,很快,为了避免守孝,四儿被迅速嫁出宫去。远走冯河渡的李久日夜兼程,终于抵达了京城。

李久现在是庶人一个,光人一个,身无长财,胯下的骏马,手里的盘缠,都是廉驸马送的。

无所谓,钱财都无所谓,够花就好。

最重要的是人。人在就好。

李久才不考虑温余容会不会跟他过苦日子,第一这不用考虑,第二他做好吃软饭的心理准备了,倒贴什么的,这是他的老本行,业务熟练得很啊!

他没有奔着长安去,而是直接拐到安陵县的宅子,他直觉温余容在那里,那里是他和温余容共同建起来的家,长安的宅子就只是个房子而已。

所以他拐上熟悉的小路,奔向熟悉的家。

小村子依旧安静祥和,四处镀金的阳光灿烂到接近辉煌。

触目尽是熟悉的风景,炊烟袅袅,清风习习,莺雀声声,杨柳依依。

李久穿着布衣皮袄,骑着黑马,接近温家时,他仍然拿出镜子调整表情。

几年过去,多了一点点皱纹,皮肤粗糙了一丁点,看着依旧鲜活如画。

完美。

拐过弯,远远就看见温家的柴门开着,八月和十月被拴在柴门口,一个三岁上的小孩子在菜地边玩耍,里头的门关着。

八月和十月都在,温余容没搬家,不过此刻他应该不在家。

李久悄悄地吁口气,临近柴门时跳下马,从马背上的褡裢里掏出一个羊骨做的玩具拿在手里,站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