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耽美小说 - 位面便利店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91

分卷阅读91

    遍,尤其是昨天晚上发生的事,他想了最久。

不知为何,昨晚的衣料摩擦声一直让他不能释怀。

若是杀人不用那么久,那窸窸窣窣的,比起分尸更像是换衣服。

昨晚的第一声‘咚’,他后来拿起季胜的人头试过,应该是人头落地的声响。

他也看过被大卸八块的尸体,看起来十分血腥,但总感觉哪里不对……

到底是哪里呢?

他抬头打量唐泽和张威,两人都穿着不薄的衣服,尤其是唐泽把领子竖得很高,他记得前两天他还没有这样。

等等,领子……

他瞳孔一缩,立刻默念了三遍:“投季胜,季胜是鬼!”

游戏结束。

坐在眼前的唐泽逐渐消失不见。

不知什么时候,躺在厕所里的头颅骨碌碌地滚了出来。‘唐泽’底下头,‘他’的头也猛地掉了下去,和季胜的头颅一起,咚地滚到一张沙发下面不见了。

路鹿最后看到的情景,就是两个头颅滚在一起的场面。

接着,他们被传送出了画馆。

不管怎么样,总算是活下来了。

第七十五章

回到便利店,路鹿休息了整整一天,才恢复过来。

在离开便利店前,他们这帮人互相加了联系方式。

端木容承诺,之后会把最后投票的事说个明白。

此时,大家才知道,原来这位才是耶稣。

睡醒了之后,路鹿随便啃了一个面包,就打开qq看端木容发的消息。

虽然之前端木容暗示了他的身份,但那晚的具体情况只有他才清楚。所以即使安然无恙的归来,路鹿也想知道其中内幕,好积累这方面的经验。

[我投了季胜,季胜是鬼。

那晚季胜先杀了唐泽,然后把自己的头摘下来,安上了唐泽的头。为了掩饰,他特意把唐泽大卸八块,这就是分尸的原因。

当时我和余雪晴在房间里听到的窸窣声,就是他和唐泽换衣服的声音。后面的‘唐泽’,实际上就是季胜了。

在杀掉唐泽之后,季胜又去了另一个房间,透过猫眼杀了刘刚,他杀人的方式应该是通过视线。

最后,在投票的时候他挑拨张威对上余雪晴。为了嫁祸余雪晴,他杀掉了张威,然后浪费公投验证余雪晴的身份。

此时,即使他表现的很可疑,实际上我们首先怀疑的也是‘唐泽’,而不是死去的季胜,这就是全部了。]

端木容的话让众人恍然大悟。

路鹿看完后,也不得不承认,没有端木容,他们这波铁定要团灭。

连同众人一起感激了一波端木容,路鹿想了想,还是决定提醒一下这群难兄难弟。

[那啥,虽然出来了,各位平时还是有点警戒心为好。根据我的经验,只要一次撞鬼,以后遇鬼的可能性就会大大提升。]

[还有这种事?]

[那怎么办?]

[是的,虽然不知道原理,但具体情况就是这样。]

路鹿想了想,又打字道:[平时只有多注意点就行了。例如少出门,出门不往偏僻的地方走。或者一出事就赶紧搬家之类的……]

路鹿把自己的经验整理了一番,尽数发到了群里。

然后他退出qq,又在床上躺了半天,直到夜晚来临,才晃悠悠地从房间里出来,看看今晚能来什么客人。

“说起来,阴阳师先生只来了一次,从那以后就没来过了呢。”

路鹿摸了摸口袋里的符咒,觉得这些十分有用。

除了安神利眠,阴阳师的符咒还有预警的作用。

在刚踏入7号画馆的时候,符咒就都燃烧起来。虽然他们不能退治鬼怪,但能够预警,就能帮他避免许多危险,至少能让他有个心理准备。

不过,唯一可惜的是,那些据称能‘抵挡鬼物’的符咒也一起燃了,没有起到该起的作用。

但路鹿非常知足,比起他以前见过的水货,阴阳师的本事已经够好了。

感慨万千的趴在柜台上,路鹿深感生活的美好。

为了庆祝死里逃生,他打开了著名的小学生游戏,x者荣耀。

因为洪易(穿成太监的倒霉网瘾少年)时不时会来玩的原因,他就一直没有卸除。

在大学的时候,他也跟风玩了一会儿,只是技术马马虎虎,在低分段勉强能做到不坑,所以他从不打排位,只是随便打几把娱乐。

打开实战对抗,路鹿秒选安琪拉,等待倒计时结束。

当游戏加载完毕,路鹿cao纵着安琪拉一马当先的走了中路。

按照他以前玩游戏的经验,清完一波兵,他就猥琐地蹲在草丛隐藏起来。

在他旁边,队友亚瑟也偷偷摸摸地蹲在旁边,等对方的安琪拉出塔清兵的时候,两人无耻地堵住了安琪拉,一前一后,一波把她送回了泉水。

Fistblood!

投入到农药的世界中,路鹿听着doublekill的美妙声响,一时间忽略了门铃的响声。

看到对方的安琪拉孜孜不倦地跑过来送死,他立刻意识到这个是可爱的萌新。

只有萌新才会执着地冲到敌人堆里送人头,即使她打不过……

“轰!”

“哐!”

耳朵微动,听见刀剑的声响,新来的客人绷紧了手臂,以为附近有战斗发生。

但是他观察了一会儿,也没发现哪里有人打架。

那些噼里啪啦的声音是从一台小盒子出来的,而那台小盒子正被一个人拿在手上。

“新的魔导器?”

他满腹疑问,站在原地不敢妄动。

但他很快就搞明白,他到底来了一个什么地方。

“这里是…便利店,是一块石头带我来的。”

他想了想,红色的石头,应该是他刚才用来垫桌角的那块。

他租的客房条件一般,连桌子都摇摇晃晃,他就出去捡了一块平整的石头垫上,没想到那块石头竟然还有这种用处。

看来回去后,他要想办法把那块石头戴在身上了。

“没想到在探险前还能有这等机遇,这样如此,即使死在冒险途中,我的余生也无憾了。”

白越来自望海城,是一名剑圣。

但和其他剑圣不同,他的名声不显,也没有做出一番名动天下的大事业。

实际上,如不是恰好做了个测评,他自己都不知道,原来他已经到了剑圣的境界。

一般而言,剑圣这种站在人类武力值云端的存在,应该固守一城。

只要他亮出自己剑圣的水准,有大把城池愿意对他抛出橄榄枝,让他做一城的城主。

但是白越不愿意这样,他喜欢的是野外,他渴望的是冒险。

前不久,他在一座遗迹中得到了一张羊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