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耽美小说 - 快穿之考场妖精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12

分卷阅读212

    了,说他已经放下了,就不需要对方再这样持之以恒地给他送早点了,萧扬都被他的表现松动了,没理由江诺谦还不放心他。

关于上课,大学生的课程对季海衡来说并不难,上辈子的他当过不知道多少次的大学生了,得过多少国内外知名证书和硕士博士学位,还曾经当过大学教授,开发过不少国家级专利,在期刊上发表过无数学术论文。

大一的课程只会让他想睡觉,反正大学课堂就是这样,哪怕是重点大学,浑水摸鱼的也大把人在,为了出勤率不得不来上课,一来上课不是情侣拉手就是大家在玩手机,教授们也很无奈。

耳朵听着,眼睛看着看着,因为昨晚逛湖逛到深夜,休息时间太短的季海衡眼睛微眯,眯着眯着就趴下了,只给其他人露了个蛊惑人的白净睡颜,穿着白色的T恤,看着格外精致秀气,宛若天使。

等睡得迷迷糊糊的他揉着眼睛醒了,才发现他已经直接睡到了下一堂课,讲台上的教授已经直接换人了,连坐在大教室里的那些同学都是其他专业的,他用手揉了揉眼睛想要起身,却惊讶地发现,坐在他旁边的江诺谦。

就跟在守候他一样,对方静静地拿着他的专业书在看,也没叫醒他也没说话,侧颜极其俊美安静。

第140章桃色绯闻副本5

刚满十八的年轻人,一个简单又漂亮的侧影一下子就治愈了季海衡那因为梦境而略显阴暗的心情了。

在梦里,他只能看着,哪怕满腹憋屈窝火,也得像是个冷静到极致的旁观者,正能看不能动。那是一场分别十年之久的同学会,堪称一场攀比风波。

原主是个比较接地气的人,自然会去参加。不过一开始他也没收到邀请,还是穿得朴素走在路上,正准备挤公交车回去的时候,被曾经的同班同学一脸惊喜的逮住,直接将人拉上车,前往宴会的目的地,一路上还说只是同班同学小聚。

到了那里,原主才发现那里根本不止是同班同学,有同专业的同学,甚至还有不少同系、同学院的同学,一大堆人都已经坐得满满当当。原主与这些人大多都是点头之交,认得脸,却记不住名字。

而且十年过去了,大家早已有了变化,有人变得落魄失意,有人变得精致高雅,有的开始发育了小酒肚,有人变得丰腴富态,也有人才三十几岁就有了不少的皱纹。酒桌上人声鼎沸,但可以看出来热闹的气氛中掺杂着微妙,人与人之间阶级分明,俨然形成了很多不大不小的圈子。多年在社会上摸爬打滚,足以让很多人变得精明,哪怕有些人努力穿西装打领带,但那身上想要掩藏的贫寒气息还是极其容易就被他们一眼看穿。

大家看着他的眼神是冷漠中带着点打量的,不少看了他一眼就回头继续敬酒。

原主是匆忙被人拉来了,之前因为一项需要团队共同奋战的大工程,一天一夜没合眼,下巴胡子拉杂,眼睛里有血丝,面容看着有些憔悴,没精神,甚至没有好的装束打扮。

虽然他看上去有点邋遢,但还是有不少人冲着他的脸来拐弯抹角地询问他,坐着什么车来的呀?怎么不带嫂子过来啊?探究的视线还在对方的腰裤间若有若无的飘过,看着有没有带着车标志的钥匙串,很多人一到会场,就装着无意的样子把标有豪车标志的钥匙串丢在桌上,生怕别人看不到。或者有意无意露出自己背着的皮包或者衣服的牌子,无形之中进行着炫耀。

原主的回应很拘谨,但也是实话实话,很快大家都知道十年过去了,林远兮竟然还是一事无成,存款少得可怜,不仅娶不到老婆,连车都没有,房子怕还是十多年前的老房子。大家彼此用眼神交流,短短几句间已然带上了轻蔑。

这样的事实也让无数曾在校园里暗恋过或者欣赏过他的男女生感叹,还好当年没有选择他,长得好可以看着下饭多吃几碗,但也吃不了几年,没有女人或者男人愿意十年来都跟着过苦日子。

有人想要跟他探讨车的品牌,原主也是茫然,旁人看他的眼神更加嫌弃。原主确实对车一无所知,也没有很多男人对车子的勃勃野心,如果跟他探讨的是上世纪那些影视大师的经典表演,他绝对学富五车,那才是他真正的天地。如果谈起这个,他常常会焕发出无限的活力,变得年轻,富有朝气,可是并没有多少人会愿意同他探讨这个,大家都被生活折磨成了俗人。

生活有千面,把每个人都凹凸成了不同形状,但他走了这条路,他的形状在别人眼里就是绝对的畸形。

在餐桌上,最耀眼夺目的莫过于林远兮曾经的室友张达,跟他的名字和野心一样,他也确实在这十年间实现了飞黄腾达。同样是毕业于名校,大家得到的际遇和所走的道路却都不大一样。

很多成功人士满世界乱跑,分分钟都是上千美金的订单,百忙之中根本也抽不出来参加这种无聊的同学会。所以来参加的都是有时间的或者特意来炫耀的,不然就是像林远兮这般茫茫然被强行带过来的,而其中,张达混得最风生水起,碾压了当时无数学校的风云人物,整个餐桌上的人都围着他热络的打交道,大家的赞美和追捧令张达醺醺然。

大家也不无唏嘘,同一个寝室的两个人,却在社会上混得天差地别,尤其当年一个还算得上是院草级的校园人物,一个却是不怎么受人看好、只会对导师溜须拍马、当时大家都瞧不起的小人物。

接受大家的碰杯,张达的嘴脸故作谦虚,实际却明里暗里在挤兑着林远兮,很多人都听着不是滋味,但碍于立场,也跟着将矛头指向了林远兮,帮腔和嘲讽蜂拥而至。

毕竟,一个穿着落魄的上班族,和一个年薪近千万、在首都有着四五套房的经理级人物,选择谁,大家不用说都知道,捧高踩低没什么,生活都是要过的。

于是原主就这样失魂落魄、精神恍惚地参加了一场同学会,回去过后,没有几天就被邻居发现死在了自家浴缸中,死相很安静,但身上皱巴巴的衬衫和脸上的胡渣也没有了,他看上去非常年轻非常干净,就像刚出社会那年般青葱水灵,让人看得出他心里还是在意的吧。

他没死在十年前的爬楼风波,却死在了十年后同学会的人心诡谲。

季海衡知道,原主心仪的本来就是表演,他喜欢在那星光璀璨的荧幕上,大大方方地展示自己,他沉浸在每一个角色之中,他可以将无数经典角色掰开,细细剖析背后的角色意义,更能将那些角色杂糅,演绎出全新的带有他个人烙印的完美角色。

他确实是个很有天赋的人,家里收集了整整一大柜子的影碟,无时不刻就在揣摩,不过他天生的性格缺陷让他在人前就